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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业务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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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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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
规范订单管理,提升订单发运正确率。
二、有效订单标准
1、订单须清楚填写订货产品具体名称、订货数量、订货时间及金额。
2、订货数量不能低于最小订货量(用户自提车除外),最小订货量为30入(含30入)以下不能低于2800箱,30入以上不能低于箱(今道部及开发市场许可两户拼车,运费按用户里程分别计算)。
3、用户订货单条码订货量不能低于20箱(开发市场不能低于10箱,不包含五连包、VIP)。
4、用户订货条码须在企业条码计划范围内。
三、有效订单管理
1、营运科(组)须先将强配新产品及促销品修订到用户订单当中,并在当日将订单录入到销售系统中,未立即录入每次给营运科(组)长负激励50元/单•天。
2、营运科、组须按用户原始订单全部品项及数量如实录入订单,不然每次差错给营运科(组)长负激励50元/单•天。
3、营运科在接到用户订单并确定货款到账后二十四小时内填写派车单,组织车辆发货,对未按要求填写派车单每次给营运科长、组长负激励50元/单•天。
4、对超出48小时仍无车订单负激励工厂营运科(组)长5元/单•天。
四、无效订单管理
1、对无效订单,营运科、组长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同营业所长或直营经理进行沟通,将无效订单变为有效订单,同时每例无效订单对营业所长或直营经理负激励50元/单•天;同时因未做沟通私自改订单造成用户拒接,损失由相关营运科长或营运组长负担。
2、对用户报单后超出48小时仍无款,按超出天数给营业所长或直营经理负激励50元/单•天。
五、物流合格订单管理
1、合格订单标准:单条码发货数量全部满足用户订货90%以上为合格订单。
2、对因用户条码计划外、企业取消生产条码、促销强配改单直接在原始订单上做标注,经组织发运后视为合格订单。
3、虚假合格订单管理:营运科(组)须确保合格订单真实性,对出现虚假合格订单,给营运科(组)长负激励100元/单。
六、订单缺品项补发管理
1、补发标准:实施七天内补发标准,用户在七天内发货进行补发。
2、缺品项补发程序
(1)订单修订:订单发运完成后,再根据合格订单标准对《今麦郎订货统计表》进行修订,对合格订单直接归档,不合格放至用户文本台帐等候补发。
(2)缺品项补发:接到订单后,查看文本台账中是否有七天内不合格订单,如有七天内不合格订单则同用户沟通确定是否补发,同意补发后则将缺品项添加在订单上,并做好沟通统计。如文本台帐内有超出七天不合格订单则同用户沟通后直接归档。凡没有统计给营运科长、组长负激励50元/单。
(3)每个月1号将上月23号以后不合格订单复印,原件留工厂进行缺品项补发,复印件同上月23日以前订单一起寄回总部,由管理中心订单审计小组对订单进行分析、审计。未按要求实施,则对相关工厂营运科负激励50元/次。
七、不合格订单考评
根据《条码激励考评措施》相关条款实施。
八、《今麦郎订货统计表》(附表)须采取企业统一格式,严禁改动。
九、本要求由企业管理中心订单审计小组及稽查部监督实施并不定时抽查,凡发觉未实施标准加倍考评。
十、本要求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物流部
7月1日
文 件 名 称
相关用户自提车管理要求
文 件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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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企业产品运输实施承包管理后,用户自提车一直处于无管理状态。在部分优势线路上用户找社会闲散车辆低价自提,赔钱线路上要求物流商找车,打乱了正常物流商管理秩序,为提升物流服务水平,物流部针对自提车管理做要求以下:
一、自提车定义
承运车辆车主、行车证标注信息必需和企业立案用户名称一致,承运车辆全部权归用户全部,这类车辆为用户自提车辆。
二、自提车申请标准
1、用户自行购置或自企业提取车辆,行车证和企业用户名称一致,车辆全部权归用户全部
2、前期经用户自行联络,而且长久固定为该用户服务社会车辆。该类车辆须在现行运价基础下调5%后,方可视为用户自提车,不然取消自提车资格。
3、即日起不再办理非用户自有车辆运输业务。
三、自提车申请程序
用户向营业所提报→所长以签呈形式向营业部申请→营业部申核用户自提资质→报营销企业总经理同意→物流部立案留存并办理对应手续→正常发货
备注:以上各步骤中,除申请自提签呈外,必需附带承运车辆行车证及司机驾驶证复印件,不然不给予办理。
四、自提车管理要求
1、自提车必需提前二十四小时报订单,且必需在订单上注明车到时间及汇款情况。
2、用户自提货物货款,必需以存款形式打到其在企业银行卡上。
3、在企业立案自提用户必需和企业物流商一样,接收相同管理,以营业部为单位签定承运协议,自提使用期至物流承包商协议期满时截止,以后营业所、部可做延续申请。
4、自提车辆载货出厂后,运输过程中一切损失由用户自行负担,和企业无关。
5、用户自提车必需做到坚持自提。在日常配送过程中,如出现用户个人车辆原因,而要求企业安排车辆时,企业按市场运输价格安排车辆,产生运费差额部分由用户负担,用户拒绝负担时,将从其货款或经销商押金中扣除支付。
6、用户自提车辆,必需早晨十时前赶到企业装货,如若下午或晚上到厂后未能装上货物,后果由用户自己负担,特殊情况由营运科和用户协商处理。
7、自提车到厂后必需遵守厂纪厂规,服从企业安排,违者一律按企业相关要求处理。
物流部
7月14日
文 件 名 称
促销品及广宣品配发管理要求
文 件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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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文 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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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促销产品及广促品能在第一时间配发到位,使促销活动能够立即实施,强化促销管理。现对促销品及广促品配发过程出现问题要求以下:
一、调拨不立即
1、对因总部有库存调拨不立即造成广促品及促销品不能按时配发每次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元。
2、处罚后第二次仍未立即调拨对责任人加倍进行处罚。
二、配发不立即
广促品及促销产品有库存时必需在用户首次发货时进行配发,未按配发每户每次对营运科(组)长罚款20元。
三、错误配发
1、超额配发:广促品或促销产品必需严格按市场部下达配发量进行配发,对超额配发对营运科(组)长罚款10元/次,对当事人罚款20元/次。
2、无计划量配发:对无计划量配发每次对营运科(组)长罚款10元/次,对当事人罚款20元/次。
3、未足额配发:
(1)广促品必需一次性配发完成不得分次配发,不然对营运科(组)长罚款20元/次。
(2)促销产品配发量小于用户订货量1/4时必需一次配发完成,对大于1/4时可分次配发,未按要求配发每户每次对营运科(组)长罚款20元/次。
四、错误配发处理方法
1、广促品:
(1)对价值较高或紧缺广促品要求营运科(组)必需追回,产品运费由相关责任人负担,对无法追回责任人自行购置。
(2)由责任人同经销商联络购置,经销商同意购置后按广促品销售进行冲帐。
(3)对经销商不一样意购置,在同营业所或分企业联络追加广促品配发量,经市场部审批后方可结束。
(4)对未市场部未审批在同营业所或分企业协调将超额配发广促品调整配发区域。
2、促销产品:
(1)由责任人同经销商联络按一般产品购置,经销商同意后将促销产品按一般产品销售冲用户帐。
(2)对经销商不一样意购置,同上(广促品处理方法)。
五、因为促销产品生产原因或广促品采购原因造成不能调拨或配发不做处罚。
六、由物流综合管理部每七天对各营运科(组)广促品及促销产品配发情况进行检验,并按以上标准进行处罚。
物流部
7月14日
接收部门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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