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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分析及防范对策建议_樊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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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调查研究49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分析及防范对策建议樊立近年来,建筑施工领域高处坠落事故一直呈多发频发态势,形势较为严峻。根据统计分析,湖北省每年的高坠事故均占建筑施工事故总量的 50%以上,是建筑施工“五大伤害”之首。因此,研究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特点,分析事故成因,寻找事故发生规律,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是防范遏制建筑施工事故的重中之重。本文经过对全省近 3 年的建筑施工事故进行汇总,分析了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了防范措施建议。一、建筑施工高坠事故总体情况(一)近 3 年的建筑施工事故情况根据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的统计数据,建筑施工高坠事故情况如下表。从数据看,高坠事故的占比基本在 50%左

2、右;从行业分类看,涉及房屋建筑业(比照房屋市政工程范围)约占高坠事故的 50%左右,是高坠事故的多发领域。(二)房屋市政工程高坠事故分析一是坠落部位分析。近 5 年纳入统计的 40 起高坠事故中,从电梯井口、楼层洞口等部位坠落的事故共 11 起,占事故总起数的 27.5%;从楼层、屋面临边等部位发生坠落共 9 起,占事故总起数的22.5%;从卸料平台处坠落共发生 6 起,占事故总起数的 15%;从脚手架坠落共发生 5 起,占事故总起数的 12.5%;从人字梯、门式移动架等移动式操作平台坠落共发生 5 起,占事故总起数的 12.5%;从吊篮、施工机具、桥墩等作业面坠落共发生 4 起,占事故总起数

3、的 10%。二是工人年龄分析。近 5 年纳入统计的 40 起高坠事故,共造成 42 人死亡,其中 2029 岁的 3人,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 7.1%;3039 岁的 8 人,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 19.0%;4049 岁的 8 人,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 19.0%;5059 岁的 21 人,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 50.0%;6069 岁的 2 人,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 4.8%。三是事故工程形象进度分析。近 5 年纳入统计的 40 起高坠事故中,在事故发生时,事故项目处于主体施工阶段的共 19 起,占事故总起数的47.5%;处于装饰装修阶段的共 18 起,占事故总起数的 45%;处于桩基、市政桥梁等施

4、工阶段的共 3起,占事故总起数的 7.5%。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经过对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高坠事故分析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习惯性违章现象是近年来高坠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同时也是防范高坠事故发生的重点和难点。习惯性违章主要是指一些固有的不良工作习惯和管理缺陷,按照其违章主体和性质可分为:行为性违章、管理性违章和装置性违章。施工现场可能导致高坠事故发生的习惯性违章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一)行为性违章方面。一是违反操作规程作业。如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使用门式架时未采取固定措施等。二是冒险作业。如擅自进入无安全防护措施的区域进行作业,未经现场安全人员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随意攀爬阳台、吊车臂架

5、等非规定通道等。三是操作失误。作业或行动前不注意观察周围的环境是否安全而轻率行动,如在洞口、临边作业时因踩空、踩滑而坠落,在安装建筑构件时,因作业人员配合失误而导致相关作业人员坠落。(二)管理性违章方面。一是安全设施与施工进度不同步。如搭设标准层模板支架时,对楼层内的电梯井口、采光井口等部位未能同步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二是防护设施拆除后未及时恢复。如砌体施工时,临边、采光井等部位的安全护栏被拆除,且未设置安全带系挂点或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三是安全防护设施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如在设置脚手架层间防护水平兜网时,对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防护。(三)装置性违章方面。一是劳动防护用品缺陷。如高处作业

6、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滑鞋等用品因内在缺陷而破损、断裂、失去防滑功能等引起高处坠落事故。二是安全防护设施的材质强度不够、磨损老化。如用作防护栏杆的钢管、扣件等材料因壁厚不足、腐蚀、扣件不合格而折断、变形,失去防护作用,吊篮脚手架钢丝绳因摩擦、锈蚀而断裂导致吊篮倾斜、坠落等。三是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设置不合格、装置失灵。如整体提升脚手架、施工电梯等设施设备的防坠装置失灵而导致脚手架、施工电梯坠落。三、事故防范对策建议(一)完善防高坠工作机制。加强对历年高坠事故的统计分析,查找高坠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和问题根源,切实推动住建部门持续开展防高坠专项整治行动,压降房屋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事故总量。建立

7、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机制,加强施工现场高坠事故的危险源辨识,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和施工进度保持同步。研究制订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标准,丰富培训方式,通过行业专家进企业、进现场等方式开展宣讲,推广班前安全交底活动,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全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高坠及消防安全措施和防高坠应急预案,针对多个不同施工场景提出防高坠措施和要求。(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工程参建单位预防高坠事故应履行的安全责任,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相关企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要点,建立健全预防高坠事故的长效机制。同时,将防高坠事故作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巡查督查

8、工作重点,对工作机制未建立的地区和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进行公开通报,重点督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安全生产监管不力、连续发生事故的地区进行约谈,压实地方监管责任。(三)强化防高坠技术措施。总结分析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制订完成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 地方标准,帮助企业规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安全监督工作效能,加强事故警示教育,修订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手册,推广使用智能防坠安全绳、临边生命线等高性能高空作业、临边防护设施,在高层建筑上大力推行铝模及专用支架体系、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全封闭作业等技术,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作者单位:湖北省

9、应急管理厅)(编辑/陈仁海)2020 年2021 年2022 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房屋建筑行业353546493031土木工程建筑行业77191955建筑安装业55242477行业分类装饰装修及其他行业202029271313合计(占比)67(49.3%)67(46.5%)118(56.7%)119(54.3%)55(56.1%)56(56.6%)类型数据时间表:湖北省建筑施工领域高坠事故统计表48调查研究49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分析及防范对策建议樊立近年来,建筑施工领域高处坠落事故一直呈多发频发态势,形势较为严峻。根据统计分析,湖北省每年的高坠事故均占建筑施工事

10、故总量的 50%以上,是建筑施工“五大伤害”之首。因此,研究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特点,分析事故成因,寻找事故发生规律,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是防范遏制建筑施工事故的重中之重。本文经过对全省近 3 年的建筑施工事故进行汇总,分析了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了防范措施建议。一、建筑施工高坠事故总体情况(一)近 3 年的建筑施工事故情况根据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的统计数据,建筑施工高坠事故情况如下表。从数据看,高坠事故的占比基本在 50%左右;从行业分类看,涉及房屋建筑业(比照房屋市政工程范围)约占高坠事故的 50%左右,是高坠事故的多发领域。(二)房屋市政工程高坠事故分析一是坠落部位分析。近 5 年纳入统计

11、的 40 起高坠事故中,从电梯井口、楼层洞口等部位坠落的事故共 11 起,占事故总起数的 27.5%;从楼层、屋面临边等部位发生坠落共 9 起,占事故总起数的22.5%;从卸料平台处坠落共发生 6 起,占事故总起数的 15%;从脚手架坠落共发生 5 起,占事故总起数的 12.5%;从人字梯、门式移动架等移动式操作平台坠落共发生 5 起,占事故总起数的 12.5%;从吊篮、施工机具、桥墩等作业面坠落共发生 4 起,占事故总起数的 10%。二是工人年龄分析。近 5 年纳入统计的 40 起高坠事故,共造成 42 人死亡,其中 2029 岁的 3人,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 7.1%;3039 岁的 8 人

12、,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 19.0%;4049 岁的 8 人,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 19.0%;5059 岁的 21 人,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 50.0%;6069 岁的 2 人,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 4.8%。三是事故工程形象进度分析。近 5 年纳入统计的 40 起高坠事故中,在事故发生时,事故项目处于主体施工阶段的共 19 起,占事故总起数的47.5%;处于装饰装修阶段的共 18 起,占事故总起数的 45%;处于桩基、市政桥梁等施工阶段的共 3起,占事故总起数的 7.5%。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经过对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高坠事故分析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习惯性违章现象是近年来高坠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同

13、时也是防范高坠事故发生的重点和难点。习惯性违章主要是指一些固有的不良工作习惯和管理缺陷,按照其违章主体和性质可分为:行为性违章、管理性违章和装置性违章。施工现场可能导致高坠事故发生的习惯性违章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一)行为性违章方面。一是违反操作规程作业。如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使用门式架时未采取固定措施等。二是冒险作业。如擅自进入无安全防护措施的区域进行作业,未经现场安全人员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随意攀爬阳台、吊车臂架等非规定通道等。三是操作失误。作业或行动前不注意观察周围的环境是否安全而轻率行动,如在洞口、临边作业时因踩空、踩滑而坠落,在安装建筑构件时,因作业人员配合失误而导致相关作业

14、人员坠落。(二)管理性违章方面。一是安全设施与施工进度不同步。如搭设标准层模板支架时,对楼层内的电梯井口、采光井口等部位未能同步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二是防护设施拆除后未及时恢复。如砌体施工时,临边、采光井等部位的安全护栏被拆除,且未设置安全带系挂点或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三是安全防护设施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如在设置脚手架层间防护水平兜网时,对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防护。(三)装置性违章方面。一是劳动防护用品缺陷。如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滑鞋等用品因内在缺陷而破损、断裂、失去防滑功能等引起高处坠落事故。二是安全防护设施的材质强度不够、磨损老化。如用作防护栏杆的钢管、扣件等材料

15、因壁厚不足、腐蚀、扣件不合格而折断、变形,失去防护作用,吊篮脚手架钢丝绳因摩擦、锈蚀而断裂导致吊篮倾斜、坠落等。三是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设置不合格、装置失灵。如整体提升脚手架、施工电梯等设施设备的防坠装置失灵而导致脚手架、施工电梯坠落。三、事故防范对策建议(一)完善防高坠工作机制。加强对历年高坠事故的统计分析,查找高坠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和问题根源,切实推动住建部门持续开展防高坠专项整治行动,压降房屋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事故总量。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机制,加强施工现场高坠事故的危险源辨识,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和施工进度保持同步。研究制订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标准,丰富培训方式,通过行业专家进企业、进现场

16、等方式开展宣讲,推广班前安全交底活动,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全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高坠及消防安全措施和防高坠应急预案,针对多个不同施工场景提出防高坠措施和要求。(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工程参建单位预防高坠事故应履行的安全责任,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相关企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要点,建立健全预防高坠事故的长效机制。同时,将防高坠事故作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巡查督查工作重点,对工作机制未建立的地区和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进行公开通报,重点督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安全生产监管不力、连续发生事故的地区进行约谈,压实地方监管责任

17、。(三)强化防高坠技术措施。总结分析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制订完成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 地方标准,帮助企业规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安全监督工作效能,加强事故警示教育,修订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手册,推广使用智能防坠安全绳、临边生命线等高性能高空作业、临边防护设施,在高层建筑上大力推行铝模及专用支架体系、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全封闭作业等技术,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作者单位: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编辑/陈仁海)2020 年2021 年2022 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房屋建筑行业353546493031土木工程建筑行业77191955建筑安装业55242477行业分类装饰装修及其他行业202029271313合计(占比)67(49.3%)67(46.5%)118(56.7%)119(54.3%)55(56.1%)56(56.6%)类型数据时间表:湖北省建筑施工领域高坠事故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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