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国税:软件及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一、业务概述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法律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口径等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08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
2、05129号)。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2份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需出示的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2.需报送的资料(1)软件企业应报送省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应报送信息产业部委托认定机构认定的证书、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3)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证明和重点软件企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企业应于年度申报前申请减免税。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本涉税事项办结时限:县、区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减免税,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
3、定;地市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必须在6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七、工作标准和要求(一)受理环节1.查验资料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是否有效。2.审核(1)接收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印章是否齐全、填写是否完整、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2)纸质资料不齐全、填写内容不完整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3)审核无误后,在系统中正确录入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同时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CTAISV2.0)或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CTAISV1.1)交纳税人
4、。3.转下一环节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二)后续环节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1.案头审核通过系统调阅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登记信息(2)税务登记信息(3)纳税申报表信息(4)财务报表信息2.实地审核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后,税务机关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实地核实的,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实地核查,并将核查情况记录在案,制作调查报告。通过以上审核,确定审核结果和审核权限,根据审核权限签署意见,将签署意见的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送达纳税人,相关资料归档。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