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调查与分析技术课程设计瓦斯爆炸事故调查与分析课程设计摘 要本次课程设计是对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公司八宝煤业公司“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进行了事故调查与分析。本次设计对八宝煤业公司“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编写事故报告,依据事故调查的原则和基本步骤将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都做了详细的分析,并确定了事故的责任,目的在于了解这次事故的发生以及对这次事故做出的防范措施瓦斯事故是煤矿事故的一种,给煤矿安全生产、社会经济发展和工人的人身安全带来很大的危害,应急预案是瓦斯事故调查重要的一部分,目的在于更好的对瓦斯事故进行快速的处理和预防,它能够让人们更加具有对的防瓦斯范措施,减轻事故的
2、影响,了解人们面临的潜在危险和控制措施。关键词:瓦斯爆炸,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分析- V -目 录摘 要I1.引言11.1.编制目的11.2.编制依据11.3.矿井瓦斯概念及基本内容11.4.瓦斯爆炸的防治22.事故调查42.1.什么是事故调查42.2.事故调查程序42.3.事故调查组的组成42.4.事故调查组成员的基本条件52.5.事故调查应遵循的原则53.“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74.“329”事故发生经过和抢险救援情况。94.1.瞒报事故死亡人数以及核查情况。104.2.事故原因和性质114.3.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125.事故防范措施建议236.应 急
3、预 案276.1.总则276.1.1编制目的和原则276.1.2 编制依据276.1.3适用范围286.2.应急预案体系286.2.1综合预案286.2.2专项预案286.2.3现场处置方案296.2.4支持保障预案296.3.应急工作原则296.4.重大危险源辩识30致 谢33参考文献341. 引言1.1. 编制目的为紧急应变提供处理指南,在事故发生时,能组织有序的迅速处理事故灾害,使伤害和损失降到最小。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预防重大危险源突发性事故发生,并能够在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及时、准确、有条不紊地控制和处理事故,有效地开展自救和互救,尽可能把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减少到
4、最低程度,是本公司应尽的道德及义务。公司对重大危险源突发事件预防原则如下: “安全第一、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工负责”。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的规定,特制定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宪法及以下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44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务
5、院第376号令)使用有毒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352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第17号令)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1.3. 矿井瓦斯概念及基本内容矿井瓦斯是煤矿井下涌出有害气体的总称。主要成分是甲烷。1)矿井瓦斯赋存在煤层中的赋存状态:游离状态和吸附状态2)瓦斯爆炸的条件一定的瓦斯浓度。瓦斯爆炸的界限一般在5-16%之间。一定的引火温度。一般在650-750。明火、煤炭自燃、电气火花、炽热的金属表面、吸烟、放炮、架线火花、撞击或摩擦的
6、火花等。充足的氧气含量。实验证明,瓦斯爆炸界限随混合气体氧气浓度的降低而缩小。当氧气浓度降到12%以后,瓦斯就失去了爆炸性。3)瓦斯爆炸发生的规律 据资料统计,矿井内任何地点都有发生瓦斯爆炸的可能性,但90%以上发生在采掘工作面4)瓦斯聚集发生的原因及地点 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这一现象导致瓦斯爆炸的比例最大。主要是管理混乱、任意停开,机电故障、无计划停电停风等 风筒断开或严重漏风 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风流短路 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完善 存有采空区或盲巷 巷道支架后空间及高顶区 瓦斯涌出异常 局部地点5)引爆火源发生的规律 电火花。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的比重约为40%。其中,矿灯失爆、电缆明接头及带
7、电作业所占比例较大放炮火花。放炮火花引起瓦斯爆炸的比重约为40%。主要是炮泥充填不满、最小抵抗线不够和放明炮、糊炮等 撞击摩擦火花。因摩擦火花引起的爆炸事故起数仅次于前两位 明火 静电火花和地面雷击1.4. 瓦斯爆炸的防治1)瓦斯爆炸事故原因分析 引起瓦斯爆炸的主要原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不落实,安全技术水平不高。爆炸发生地点。绝大多数发生在采掘工作面。引爆火源。以爆破火焰居多,其他依次为明灯、失爆、撞击、吸烟和摩擦火花等2)预防瓦斯爆炸的技术措施 处理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的瓦斯 挂风障引流:在工作面支柱或支架上悬挂风帘阻挡风流,增大向回风隅角的处供风。 缺点:引流风量有限
8、,且风流不稳定。仅作为临时措施。尾巷排放瓦斯法:是利用与工作面平行的专门排放瓦斯巷道经过其与采空区相连的巷道排放瓦斯的方法。适用于高瓦斯工作面。 风筒导风法:是利用专门的排放管路引排上隅角的瓦斯。一般采用动力为专用抽出式通风机、水力引射器等。 处理掘进工作面瓦斯积聚 充填法:将沙土等惰性物质充填到冒落的空洞内,消除瓦斯积聚的空间。 引风法:是利用安设在巷道顶部的档风板将风流引入冒落的空洞中。 风筒分支排放法:在风筒上设一三通,将部分风流直接送到冒落的空洞或通风巷道。 黄泥抹缝法:将巷道棚顶用木版背严,然后用黄泥抹缝将其封闭。主要适用于顶板裂隙发育、瓦斯涌出量大而又难以排除使使用。 2. 事故调
9、查2.1. 什么是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时掌握整个事故发生过程、原因和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的重要工作,根据调查结果分析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事故预防措施,并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伤亡事故调查是整个事故处理的基础。通过调查可掌握事故发生的基本事实,以便在此基础上进行正常的事故原因和责任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提出适当的处理意见对事故预防提出合理的防范措施,使职工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并促使企业在安全管理上进一步进行完善。2.2. 事故调查程序经抢救与事故现场保护处理后,就开始对事故进行调查。主要程序包括主要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人员调查询问、事故鉴定、模拟试验等,并搜集各种物证认证、事故事实材料等,调查结果是
10、进行事故分析的基础资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中关于事故的调查程序规定如下:(1) 成立事故调查小组。(2) 事故的现场处理。(3) 物证搜集。(4) 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5) 证人材料搜集。(6) 现场摄影。(7) 事故图绘制。(8) 事故原因分析。(9) 事故调查报告编写。(10) 事故调查结案归档。2.3.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2.4. 事故调查组成员的基
11、本条件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所谓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事故调查组成员与事故发生单位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与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有关责任人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事故调查组组成时,发现被推荐为事故调查组成员的人选与所调查的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组织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将该成员予以调整;事故调查组组成时,有关部门、单位中与所调查的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当主动回避,不应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组成后,有关部门、单位发现其成员与所调查的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将该成员予以更换或者停止其事故调查工作。2.5
12、. 事故调查应遵循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的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1)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要揭示事故发生的内外原因,找出事故发生的机理,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制定预防重复发生事故的措施,做出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的认定,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因此,事故调查处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肃认真的对待,不得有丝毫的疏漏。2)“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着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得到落实不放过。3)公正、公开。就是实事求
13、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不准包庇事故负责人,也不得借机对事故负责人打击报复;更不得冤枉无辜。公开,就是对事故调查处理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以引起全社会对生产安全工作的重视,吸取事故的教训。4)分级管辖原则。事故的调查处理是按照事故的严重级别来进行的。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进行。3. “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3月29日21时56分,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公司八宝煤业公司(以下简称八宝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6人遇难(企业瞒报遇难人数7人,经群众举报后核实)、12人受伤,直接经济
14、损失4708.9万元。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和杨晶、王勇国务委员作出重要批示,对做好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核查瞒报责任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抢险救援、善后处置等工作,并组织开展了事故调查的相关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报经国务院批准,4月7日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为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监察部、全国总工会、国家能源局、吉林省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的国务院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公司八宝煤业公司“329”特别重大瓦斯爆
15、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了事故调查。4月1日,该矿不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禁止人员下井作业的指令,擅自违规安排人员入井施工密闭,10时12分又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7人死亡、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986.5万元。鉴于八宝煤矿“4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在同一煤矿,且是处理同一火区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为彻底查清事故原因和严肃追究责任,事故调查组对八宝煤矿“4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一并进行了调查处理(在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中一并加以了考虑)。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
16、原则,经过询问有关当事人、查阅有关资料和监控系统记录,分析事故抢险救援报告、遇难人员尸检报告,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矿井概况。八宝煤矿隶属于吉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化矿业公司)。吉煤集团是吉林省属国有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袁XX,八宝煤矿为原通化矿务局砟子煤矿,2004年更名为松树镇煤矿八宝采区,2007年进行改扩建时,更名为吉林八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该矿工商营业执照、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
17、资格证均在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的企业名称未变更,仍为通化矿务局松树镇煤矿八宝采区。(二)矿井煤层赋存和开采情况。八宝煤矿有6个可采煤层,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均为II类,属自燃煤层,为高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该矿采用立井开拓,共有5个井筒,发生事故前有5个生产采区(其中1个综采区和4个水采区)。该矿目前最深开拓标高已达到-780米水平,超出采矿许可证许可的-600米水平。事故发生在-416采区-4164东水采工作面上区段采空区。-416采区工作面采用自然垮落法管理顶板,埋管抽放采空区瓦斯。(三)生产能力核定情况。2010年12月,八宝煤矿经改扩建竣工后,生产能力由120万吨年扩至180万吨
18、年。2011年,吉煤集团申请重新核定包括该矿在内的7处煤矿生产能力。同年10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省能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吉煤集团申请事项进行重新核定。同年12月,吉林省能源局违反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0709号)“改扩建煤矿项目投产后5年内不得通过能力核定来提高生产能力”的规定,违规核定批复该矿生产能力由180万吨年提高到300万吨/年。在事故发生时,井下有5个采区、5个采煤工作面、24个掘进工作面。(四)-416采区采空区防灭火管理情况。八宝煤矿采用采后封闭注惰气防止煤层自然发火。由于煤层倾角大(55左右),留设的6米宽区段隔离煤柱在工作面回采
19、后垮落,导致上下区段采空区相通,不能起到有效隔离采空区的作用;同时-250石门密闭附近巷道压力大,密闭周边存在裂隙,导致向采空区漏风;该区域在封闭采空区后仅注过一次氮气,未根据采空区内氧气含量上升的异常情况及时补充注氮,且没有采取灌浆措施;该矿采区防灭火设计中要求-416采区回采前要在-380入风石门和-315回风石门预先构筑防火门,为采区着火时能够及时阻断风流、封闭火区,以防止灾区范围扩大,但该矿回采前未按规定预先构筑防火门。(五)瓦斯抽采情况。该矿为高瓦斯矿井,地面建有永久抽采泵站,抽采泵型号为SKA-720型,功率710千瓦,最大流量570立方米/分。在416采区采用回风巷埋管抽放采空区
20、瓦斯。4. “329”事故发生经过和抢险救援情况。2013年3月28日16时左右,-416采区附近采空区发生瓦斯爆炸,该矿采取了在-416采区-380石门密闭外再加一道密闭和新构筑-315石门密闭两项措施。29日14时55分,-416采区附近采空区发生第二次瓦斯爆炸,新构筑密闭被破坏,-416采区-250石门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该采区人员撤出。通化矿业公司总工程师宁连江、副总工程师陈维良接到报告后赶赴八宝煤矿,研究决定在-315、-380石门及东一、东二、东三分层顺槽施工5处密闭。16时59分,宁连江、陈维良带领救护队员和工人到-416采区进行密闭作业。19时30分左右,-416采区附近采空区
21、发生第三次瓦斯爆炸,作业人员慌乱撤至井底(其中有6名密闭工升井,坚决拒绝再冒险作业)。以上3次瓦斯爆炸事故均发生在-416采区-4164东水采工作面上区段采空区,未造成人员伤亡。该矿不仅没有按规定上报并撤出作业人员,且仍然决定继续在该区域施工密闭。21时左右,井下现场指挥人员强令施工人员再次返回实施密闭施工作业,21时56分,该采空区发生第四次瓦斯爆炸,该矿才通知井下停产撤人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此时全矿井下共有367人,共有332人自行升井和经救援升井,截至30日13时左右井下搜救工作结束,事故共造成36人死亡(其中1人于3月31日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通化矿业公司为逃避国家调查,只上报2
22、8人遇难,隐瞒7名遇难人员不报。 “329”事故搜救工作结束后,鉴于井下已无人员,且灾情严重,吉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组要求吉煤集团聘请省内外专家对井下灾区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安全可靠的灭火方案,并决定未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任何人不得下井作业。4月1日7时50分,监控人员通过传感器发现八宝煤矿井下-416采区一氧化碳浓度迅速升高,通化矿业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升宇召集副总经理李成敏、王立和八宝煤矿副矿长王清发等人商议后,违抗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一切人员下井作业的指令,擅自决定派人员下井作业。9时20分,通化矿业公司驻矿安监处长王玉波和王清发分别带领救护队员下井,到-400大巷和-315石
23、门实施挂风障措施,以阻挡风流,控制火情。10时12分,该区附近采空区发生第五次瓦斯爆炸,此时共有76人在井下作业,经抢险救援59人生还(其中8人受伤),发现6人遇难并将遗体搬运出井,井下尚有11人未找到,事故共造成17人死亡、8人受伤。鉴于该矿井下火区在逐步扩大,有再次发生瓦斯爆炸的危险,经专家组反复论证,吉林省人民政府决定采取先灭火后搜寻的处置方案。4月3日8时10分左右又发生第六次瓦斯爆炸,由于没有人员再下井,未造成新的伤亡。4.1. 瞒报事故死亡人数以及核查情况。3月30日上午,通化矿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显文、常务副总经理王升宇和八宝煤矿总经理韩成录先后知道“329”事故实际井下当时死
24、亡人数达到35人的情况下,赵显文决定隐瞒事故真实死亡人数,并于当日下午向新闻媒体宣布“329”事故造成28人死亡、13人受伤。瞒报经过及核查情况如下:(1)瞒报经过。30日凌晨3时左右,通化矿业公司副总经理李成敏依据已搜寻到的28具遇难者遗体,向随后赶到井下的吉煤集团董事长袁玉清报告共发现28人死亡、13人获救升井的情况。凌晨4时30分左右,袁玉清据此向吉林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组报告有关情况。6时左右,李成敏在井下经过反复勘察核对,发现前期搜寻到的遇难者遗体中有两具未被统计,确认此时已搜寻到30具遇难者遗体,随后向王升宇作了汇报。同时,韩成录等人经核对人数后发现井下应该有5
25、人还未找到,向赵显文作了汇报。赵显文随即组织人员再次入井搜寻,至13时又找到了5具遇难者遗体。按照赵显文的意见,韩成录等八宝煤矿负责人选择容易做通家属工作的吴非等7人作为瞒报对象。30日20时左右,赵显文责成韩成录想办法为瞒报的7名遇难人员办理火化手续。韩成录通过中间人张玉莲,委托当地太平间经营者陈毅造假办理了7人的死亡证明并火化了尸体。事后,韩成录将有关资料交由该矿财务科与遇难者家属协商私了赔偿等事宜。此外,白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在对遇难者遗体尸检过程中,该局副局长丁倍臣和刑警支队支队长金光军于4月1日知道了事故真实死亡人数,均未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2)核查情况。4月5日晚,吉林省前期
26、事故调查组接到群众举报电话,提供了被瞒报的5名死亡人员名单。同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也接到了举报电话,随即要求吉林省人民政府再次全面核查事故伤亡情况。吉林省人民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对两起事故的死亡和受伤人员分别进行核对。6日11时50分,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核实,确认企业在“329”事故中瞒报死亡人数7人,实际死亡人数为36人。(3)其他情况。经进一步调查,八宝煤矿在2012年还瞒报了5起人员伤亡事故(共死亡6人),均通过私下向死者家属赔偿和伪造死亡证明的方式进行火化处理。(4)善后处理情况。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以及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认真开展伤员救治、遇难矿工家属的安抚和
27、赔偿工作。目前,20名伤员仍在医院接受治疗、伤情稳定,正在恢复之中;遇难矿工善后事宜已处理完毕。4.2. 事故原因和性质1.直接原因。八宝煤矿忽视防灭火管理工作,措施严重不落实,4164东水采工作面上区段采空区漏风,煤炭自燃发火,引起采空区瓦斯爆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和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亡。2.间接原因。(1)八宝煤矿对井下采空区的防灭火措施不落实,管理不得力。一是采空区相通。该矿-416采区急倾斜煤层的区段煤柱预留不合理,开采后即垮落,不能起到有效隔离采空区的作用,导致上下区段采空区相通,向上部的老采空区漏风。二是密闭漏风。由于巷道压力大,造成-250石门密闭出现裂隙,导致漏风。三是防
28、灭火措施不落实。没有采取灌浆措施,仅在封闭采空区后注过一次氮气,没有根据采空区内气体变化情况再及时补充注氮,导致注氮效果无法满足防火要求。四是未设置防火门。该矿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没有在-416采区预先设置防火门。(2)八宝煤矿及通化矿业公司在连续3次发生瓦斯爆炸的情况下,违规施工密闭。一是违反规程规定进行应急处置。第一次瓦斯爆炸后,该矿在安全隐患未消除的情况下仍冒险组织生产作业;第二次瓦斯爆炸后,该矿才向通化矿业公司报告。二是处置方案错误,违规施工密闭。通化矿业公司未制定科学安全的封闭方案,而是以少影响生产为前提,尽量缩小封闭区域,在危险区域内施工密闭,且在没有充分准备施工材料的情况下,安
29、排大量人员同时施工5处密闭,延长了作业时间,致使人员长时间滞留危险区。三是施工组织混乱。该矿施工组织混乱无序,未向作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的危险性。四是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第三次瓦斯爆炸后,部分工人已经逃离危险区,但现场指挥人员不仅没有采取措施撤人,而且强令工人返回危险区域继续作业,并从地面再次调人入井参加作业。(3)通化矿业公司违抗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一切人员下井作业的指令,擅自决定并组织人员下井冒险作业,再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4)吉煤集团对通化矿业公司的安全管理不力。未认真检查通化矿业公司和八宝煤矿的“一通三防”工作,对该矿未严格执行采空区防灭火技术措施的安全隐患失察,不认真落实防灭火措
30、施,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违规申请提高八宝煤矿的生产能力。(5)白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落实省属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不得力,对八宝煤矿未严格执行采空区防灭火技术措施等安全隐患失察。(6)白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不得力,未依法处理八宝煤矿越界开采的违法问题,并违规通过该矿采矿许可证的年检。(7)白山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到位,未认真督促检查白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履行省属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8)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省属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将省属煤矿下放市(地)一级监管后,未认真指导和监督检查白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履行监管职
31、责的情况,且对吉煤集团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9)吉林省能源局违规开展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工作,未认真执行关于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规定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违规同意八宝煤矿生产能力由180万吨/年提高至300万吨/年。(10)吉林省人民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对省政府相关部门履行监督职责督促检查不到位。对吉煤集团盲目扩能的要求未科学论证。(11)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其白山监察分局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不到位,对白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履行省属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对吉煤集团及八宝煤矿的安全监察工作不到位。3.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公
32、司八宝煤业公司“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为责任事故。4.3.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人员。(1)王XX,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矿生产指挥中心副主任,负责八宝采区“一通三防”工作。在未认真分析火区灾害程度和做好充分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冒险实施井下密闭施工作业,造成大量人员在瓦斯爆炸中伤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2)吕XX,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矿生产指挥中心副主任,负责八宝采区安全工作。在未认真分析火区灾害程度和做好充分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冒险实施井下密闭施工作业,造成大量人员在瓦斯爆炸中伤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3)王XX,吉煤
33、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矿生产指挥中心主任。在未认真分析火区灾害程度和做好充分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冒险实施井下密闭施工作业,造成大量人员在瓦斯爆炸中伤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4)李XX,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矿常务副经理兼总工程师,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工作。在未认真分析火区灾害程度和做好充分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冒险实施井下密闭施工作业,造成大量人员在瓦斯爆炸中伤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5)王XX,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驻八宝煤矿安监处处长,负责监督八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329”事故发生后,违反吉林省人民政府抢险救援指令擅自下井冒险施工作业,造成大量人员再次在瓦斯爆炸中伤亡。对事故
34、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6)陈XX,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通风部部长。在未认真分析火区灾害程度和做好充分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冒险决策并实施井下密闭施工作业,造成大量人员在瓦斯爆炸中伤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7)宁XX,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总工程师。在未认真分析火区灾害程度和做好充分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冒险决策并实施井下密闭施工作业,造成大量人员在瓦斯爆炸中伤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1)张XX,具体负责7名被瞒报死亡人员火化手续的中间人。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2013年5月2日被刑事拘留,5月6日被批准逮捕。(2)陈XX,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医
35、院太平间承包业主。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2013年5月2日被刑事拘留。(3)朱XX,张玉莲承包队会计。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2013年5月2日被刑事拘留。(4)陈X,吉林省白山市殡仪馆火化工。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2013年5月11日被刑事拘留。(5)林X,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医院医生。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2013年5月13日被刑事拘留。(6)孙X,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矿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工作。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2013年4月7日被刑事拘留,4月27日被批准逮捕。(7)刘X,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矿副经理,负
36、责经营管理工作。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2013年4月7日被刑事拘留,4月27日被批准逮捕。(8)王XX,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矿副经理,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2013年4月2日被刑事拘留,4月4日变更为监视居住,4月7日被取保候审。(9)韩XX,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矿总经理。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2013年4月2日被刑事拘留,4月27日被批准逮捕。(10)王X,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2013年4月7日被刑事拘留,4月27日被批准逮捕。(11)王XX,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党委常委、常务副总经理
37、。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2013年4月2日被刑事拘留,4月27日被批准逮捕。(12)赵XX,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党委常委、董事长、总经理。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2013年4月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被吉林省纪委执行“双规”措施。(13)张XX,吉林省白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因涉嫌玩忽职守罪,2013年5月2日被刑事拘留,5月16日被批准逮捕。(14)李XX,吉林省白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2013年5月2日被刑事拘留,5月16日被批准逮捕。(15)王XX,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白山监察分局监察一室主任。因涉嫌玩忽职守罪,201
38、3年5月2日被刑事拘留,5月16日被批准逮捕。(16)徐XX,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白山监察分局副局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2013年5月2日被刑事拘留,5月16日被批准逮捕。以上人员属中共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的,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或负有管辖权的单位及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1)孟XX,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矿通风队长,负责通风瓦斯管理、防火密闭施工和管理工作。工作失职,未按照-4164区防灭火设计要求在事故发生采区预先设置防火门;未及时发现和处理-416至-250石门密闭存在裂缝漏风等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处分
39、。(2)陆XX,中共党员,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矿通风科副科长,负责井下“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工作。工作失职,未安排通风队按照设计要求在事故发生采区预先设置防火门;未及时发现和处理-416至-250石门密闭存在裂缝漏风等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王XX,中共党员,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矿通风科科长。工作失职,未认真督促检查八宝煤矿通风队的业务工作,未及时发现和处理-416采区未预先设置防火门、-250石门密闭存在裂缝漏风等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周XX,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矿抽
40、采科科长,负责瓦斯抽放、注氮防灭火工作。工作失职,组织人员在-4164上区段采空区进行密闭注氮作业后,未根据开采的推进情况和采空区气体的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注氮,导致注氮效果未满足采空区防火要求。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处分。(5)余XX,中共党员,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矿生产技术科科长,负责编制审查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工作失职,未认真研究解决该矿-416采区急倾斜煤层的区段煤柱做不到有效隔离的问题;未发现该矿不严格执行采空区防灭火技术措施等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王XX,中共党员,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矿安全
41、科科长,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工作失职,未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未发现-416采区未预先设置防火门、-250石门密闭存在裂缝漏风等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张XX,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矿充填开采区党总支书记。在事故善后处理过程中,按照八宝煤矿总经理的安排,负责联系办理遇难人员的火化手续,为瞒报的遇难人员办理了虚假的火化手续。对瞒报死亡人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8)王XX,中共党员,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矿工会副主席。参与事故善后处理过程中,按照八宝煤矿总经理的安排,负责联系办理遇难人员的火化手续
42、,在已经知道事故死亡人数超过30人后,未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具体联系办理了瞒报遇难人员虚假火化手续。对瞒报死亡人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规定程序罢免工会副主席职务。(9)沈XX,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矿党委书记。未认真研究解决该矿工作中存在的重生产、轻安全的问题;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不到位;在参与事故善后处理过程中,已知道事故死亡人数超过30人,但未向有关部门报告。对事故的发生和瞒报死亡人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0)祁XX,中共党员,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通风部副部长,分管瓦斯治理、防治自然发火管理等工作。指导检查八宝煤矿通风科业务工作不到
43、位;未按规定检查该矿2013年3月22日编制的-4164区防灭火设计,未发现该矿不严格执行采空区防灭火技术措施等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1)闫XX,中共党员,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驻八宝煤矿安监处安监站安监员,主持安监站工作。未认真开展对八宝煤矿的安全监察工作,未发现该矿在采空区防灭火管理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12)白XX,中共党员,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安全监管部副部长,分管质量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检查八宝煤矿安全监管科业务工作不力;日常检查工作中,未发现该矿在防灭火技术措施方面
44、存在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3)王XX,中共党员,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安全监管部副部长,分管“一通三防”监管监察工作。指导检查八宝煤矿安全监管科业务工作不力;未认真检查该矿-4164区防灭火设计要求的落实情况,未发现该矿未按要求预先设置防火门等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4)陈XX,中共党员,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安全监管部部长。指导检查八宝煤矿安全监管科业务工作不到位;对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5)吕XX,吉煤
45、集团通化矿业公司生产技术部主任工程师。指导检查八宝煤矿生产技术科业务工作不到位;2013年3月28日带队验收该矿质量标准工作时,未发现该矿在防灭火技术措施方面存在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处分。(16)管XX,中共党员,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指导检查八宝煤矿生产技术科业务工作不到位;未发现该矿-416采区急倾斜煤层的区段煤柱做不到有效隔离的问题;未发现该矿不严格执行采空区防灭火技术措施等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7)李XX,中共党员,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副总经理。在组织井下人员搜救过程中,已知道死亡人数超
46、过30人,但没有向有关部门报告;参与研究决定组织施工人员下井冒险作业。对“4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和瞒报死亡人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8)王XX,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党委常委、常务副总经理。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2013年4月2日被刑事拘留,4月27日被批准逮捕。对事故的发生和瞒报死亡人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9)徐XX,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党委书记。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不力,对企业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赵XX,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党委常委、董事长、总经
47、理。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问题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2013年4月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被吉林省纪委执行“双规”措施。对事故的发生和瞒报死亡人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1)杨XX,中共党员,吉煤集团通风部副部长,主持通风部日常工作。指导检查通化矿业公司通风部业务工作不到位;未发现八宝煤矿不严格执行采空区防灭火技术措施等问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2)邱XX,中共党员,吉煤集团生产技术部主任工程师,分管采掘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未认真学习和掌握水力采煤的回采工艺;未认真研究解决八宝煤矿-416采区急倾斜煤层的区段煤柱有效隔离的问题;未发现该矿不严格执行采空区防灭火技术措施等问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3)宋X,中共党员,吉煤集团生产技术部部长。指导检查通化矿业公司生产技术部业务工作不到位;未认真研究解决八宝煤矿-416采区急倾斜煤层的区段煤柱有效隔离的问题;未发现该矿不严格执行采空区防灭火技术措施等问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4)赵XX,中共党员,吉煤集团副总工程师兼安全监管部部长。指导检查通化矿业公司安全监管部工作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