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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4∕T1544-2023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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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64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64/T 15442023 代替 DB 64/T 1544-2018 ICS 91.010.30 CCS P 33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s 2023-02-21 发布 2023-05-21 实施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厅 发 布DB 64/T 15442023 I 目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基本规定.3 5 绿色策划.4 一般规定.4 策划内容.4 设计文件要求.5 6 场地规划与室外环境.5 一般规定.5 选

2、址与土地利用.6 室外环境与资源利用.6 场地交通.7 公共服务设施.7 场地生态与景观.7 场地安全与环境.8 7 建筑设计.8 一般规定.8 建筑布局.9 建筑围护结构.9 建筑声环境.10 建筑光环境.10 建筑风环境.10 建筑室内装饰装修.10 建筑安全防护与耐久.11 8 结构与建筑材料.11 一般规定.11 地基与基础设计.12 结构设计.12 建筑材料.13 9 给水排水.13 一般规定.13 给水排水系统.14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14 DB 64/T 15442023 II 非传统水源利用.14 太阳能热水系统.15 10 暖通空调.15 一般规定.15 热源与冷源.15 输

3、配系统.17 末端系统与环境质量.17 监控和计量.18 11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18 一般规定.18 供配电系统.18 照明.18 电气设备.19 监测与计量.19 建筑智能化.20 附录 A(资料性)宁夏本土植物名录.21 DB 64/T 15442023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64/T 1544-2018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与DB64/T 1544-201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确立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

4、、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五大性能要求,修改了部分标准条文;b)增加了各阶段设计文件要求;c)取消原标准附录 A(资料性附录)绿色建筑设计技术集成表和附录 B(规范性附录)绿色建筑模拟软件边界条件;d)增加了直流供电系统及电动汽车充电桩配置要求;e)增加了场地内外安全警示系统和引导标识系统、健身场地和空间、场地热环境、室外吸烟区的设置要求;f)增加了已开发用地和废弃场地建设利用、建筑室外场地道路地面防滑及采取人车分流和慢行系统照明的要求;g)提出了“绿容率”的相关概念和要求。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

5、、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宁夏建设新技术协会、宁夏建筑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建中、韩向农、马中贵、孙晓阳、贺宇、谭伏波、孔青、樊保国、郭志军、袁慧萍、刘新奕、赵平、康健、何先翔、贺杨、李志辉、李金保、韦红、李建华、赵红、段建华。DB 64/T 15442023 1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建筑设计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期内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性能,力求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降低建筑行为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实现人、建筑与自然和谐共生。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范围内新建、改建

6、和扩建民用建筑的绿色设计,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可参照执行。绿色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8091 玻璃幕墙光热性能 GB 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892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GB 2

7、0052 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20145 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 GB/T 31831 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 GB/T 35626 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 GB/T 35727 中低压直流配电电压导则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 5003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68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 5011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176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G

8、B 50336 建筑中水设计标准 GB 50368 住宅建筑规范 GB/T 50378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 64/T 15442023 2 GB 50400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 50555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GB 5073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T 50785 民用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标准 GB/T 51313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GB 5134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 55015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GB 55016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GB 55019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

9、碍通用规范 GB 55020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 GB 55024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JGJ/T 163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 JGJ 286 城市居住区热环境设计标准 JGJ/T 331 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 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绿色性能 green performance 涉及建筑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宜居等方面的综合性能。绿色设计 g

10、reen design 在设计中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基础上,实现建筑全寿命期内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建筑全寿命期 building life cycle 建筑从建造、使用到拆除的全过程。包括选址、策划、设计、原材料的获取、建筑材料与构配件的加工制造、现场施工与安装、建筑的运行和维护以及建筑最终的拆除与处置。绿色建材 green building material 在全寿命期内可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健康、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全装修 decorated DB 64/T 15442023 3 在

11、交付前,住宅建筑内部墙面、顶面、地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门窗、固定家具、设备管线、开关插座及厨房、卫生间固定设施安装到位;公共建筑公共区域的固定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水、暖、电、通风等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到位。热岛强度 heat island intensity 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被动措施 passive techniques 直接利用阳光、风力、气温、湿度、地形、植物等现场自然条件,通过优化建筑设计,采用非机械、不耗能或少耗能的方式,降低建筑的供暖、空调和照明等负荷,提高室内外环境性能。通常包括天然采光、自然通风、围护

12、结构的保温、隔热、遮阳、蓄热、雨水入渗等措施。主动措施 active techniques 通过采用消耗能源的机械系统,提高室内舒适度,实现室内外环境性能。通常包括供暖、空调、机械通风、人工照明等措施。风速放大系数 wind speed amplification 建筑物周围离地面高 1.5m 处风速与开阔地面同高度风速之比。建筑抗震韧性 seismic resilience of building 建筑在设定水准地震作用后,维持和恢复原有建筑功能的能力。智慧建筑 smart building 智慧建筑是以建筑物为平台,基于对各类智能化信息及其相应大数据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综合应用,集架构、系统

13、、应用、服务、管理及优化组合为一体,具有感知、人工智能、记忆、传输、存储、学习、推理、预测、决策、管理及交互的综合指挥能力,形成以人、建筑、环境互为协调,并根据用户的需求进行优化组合的整合体,为人们提供绿色、健康、高效、舒适、便利及可持续发展功能的人性化环境的建筑。4 基本规定 绿色建筑设计应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执行规划阶段制定的规划指标、落实相关建筑指标、实现预定的绿色建筑目标。绿色建筑设计应体现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宜居等方面的综合性能。绿色建筑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当地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文化等特点,并采用被动优先、主动优化的

14、设计原则。绿色建筑设计应综合分析建筑全寿命期的技术与经济特性,采用有利于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规划设计模式、建筑形式、技术、材料与设备。DB 64/T 15442023 4 在绿色建筑设计过程中,规划、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燃气、电气与智能化、景观、室内装修设计、经济等专业应协同工作。绿色建筑所用的建筑材料宜选用绿色建材。设备、管道等应采用机械固定、焊接、预埋等牢固性构件连接方式或一体化建造方式与建筑主体结构可靠连接。设计应在理念、方法、技术应用等方面进行创新。设计应从方案设计阶段进行绿色设计策划,确定绿色目标和策略,并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设立绿色设计专篇。绿色建筑设计宜采用建筑信

15、息模型技术。5 绿色策划 一般规定 5.1.1 建设项目方案阶段应进行绿色建筑策划,明确绿色建筑的定位、目标、技术策略、成本与效益分析,并编制绿色建筑策划书。5.1.2 绿色建筑策划应包括建筑设计阶段和运营管理阶段,宜采用包括建设、设计、咨询、施工、监理及物业管理等方面的人员组成的团队合作完成。策划内容 5.2.1 绿色设计策划包括下列内容:a)前期调研;b)项目的绿色建筑定位与目标分析;c)绿色设计方案;d)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5.2.2 前期调研包括下列内容:a)场地调研:包括场地位置及生态环境、道路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等;b)市场调研:包括项目功能、市场需求、使用模式、技术条件等;c)社会

16、调研:包括区域资源、经济发展水平、公众意见、当地绿色建筑激励政策等。5.2.3 项目的绿色建筑定位与目标分析包括下列内容:a)明确项目自身的特点和要求;b)确定绿色建筑评价的标准及达到的相应等级;c)主要的绿色建筑指标。5.2.4 绿色设计方案宜符合下列要求:a)优先采用被动设计策略;b)选用适宜技术,选用高性能建筑产品及设备;c)当实际条件不符合绿色建筑目标时,采取调整、平衡和补充措施。5.2.5 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包括下列内容:a)技术可行性分析;b)绿色建筑增量成本评估与综合效益分析;c)风险评估。DB 64/T 15442023 5 设计文件要求 5.3.1 各设计阶段应体现采用绿色建

17、筑技术方面的内容。5.3.2 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阶段)应编制绿色建筑策划书,主要明确绿色建筑目标等级。5.3.3 初步设计阶段应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并分专业阐述绿色建筑技术措施、材料选用和设备选型。5.3.4 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分专业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明确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和技术指标,满足与绿色建筑技术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6 场地规划与室外环境 一般规定 6.1.1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区国土空间规划的保护和控制要求。6.1.2 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土地利用、市政交通、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内容,分析场地资源,合理控制开发强度,满足绿色建筑目标和

18、可持续运营的要求。6.1.3 场地应避开滑坡、泥石流等地质危险地段,易发生洪涝地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涝基础设施;场地应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应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的危害;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6.1.4 场地内、外应设置便于识别和使用的标识系统和具有安全防护的警示和引导标识系统。6.1.5 建筑、室外场地、公共绿地、步行通道、运动健身场所、停车场、城市道路相互之间应设置连贯的无障碍步行系统,当场地存在高差时,应以无障碍坡道相连接。6.1.6 场地人行出入口 500m 内应设有公共交通站点或配备联系公共交通站点的专用接驳车。6.1.7 停车场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

19、的安装条件,并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和无障碍汽车停车位。6.1.8 合理确定自行车停车位数量并应符合规划要求,自行车停车场所应位置合理、方便出入,并符合下列要求:a)自行车停车场应设置在方便居民使用的位置;b)自行车停车场应方便出入,距建筑出入口不宜超过 150 米;c)应在居住区入口附近设置或施划共享单车停车区;d)自行车停车场地应考虑生态设计,室外停车位宜结合植物布置提高遮荫率;e)自行车停车场不应放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宜优先布置在地上;f)新建居住区应集中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并配置充电控制设施。6.1.9 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所在地区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6.1.10 室外

20、热环境设计应满足:a)建筑物在设计风向上的迎风面积与最大可能迎风面积的比值0.85;b)夏季户外活动场地应有遮阳,遮阳覆盖率应满足:广场10%,游憩场、停车场15%,人行道25%;c)室外活动场地和人行道地面透水铺装设置比例应满足:广场40%,游憩场、人行道50%,停车场60%。6.1.11 配建的绿地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应合理选择绿化方式,植物种植应适应当地气候和DB 64/T 15442023 6 土壤,且应无毒害、易维护,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应满足植物生长需要,并应采用复层绿化方式。6.1.12 场地的竖向设计应有利于雨水的收集或排放,应有效组织雨水的下渗、滞蓄或再利用;对

21、大于10hm2的场地应进行雨水控制利用专项设计。6.1.13 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垃圾容器和收集点的设置应合理并应与周围景观协调。选址与土地利用 6.2.1 建筑场地选址应合理选择已开发用地或废弃场地进行建设,并符合下列规定:a)对原有仓库、工业用地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场地,应进行土壤污染检测与再利用评估;b)利用盐碱地时,应进行盐碱度检测与改良评估,建筑设计和建筑基础处理应有预防盐碱侵蚀破坏的技术措施;c)选用废弃地时,应根据场地及周边地区环境影响评估和全寿命成本评价,采取场地改造或土壤改良等措施;d)改造或改良后的场地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6.2.2 设计应遵循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

22、确定居住建筑人均用地指标和公共建筑容积率指标。a)居住建筑根据其所在居住街坊人均住宅用地指标应满足:平均3层及以下36m2;平均46层30m2;平均79层21m2;平均1018层17m2;平均19层及以上13m2。b)公共建筑根据不同功能建筑的容积率(R)应满足:行政办公、商务办公、商业金融、旅馆饭店、交通枢纽等不小于1;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不小于0.5。6.2.3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并采取措施保证雨水自然入渗。居住建筑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不应低于 5%,且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不应高于 60%;公共建筑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不应低于 0.

23、5,且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不应高于 0.7。6.2.4 采用机械式停车设施、地下停车库或地面停车楼等方式节约集约用地。住宅建筑地面停车位数量与住宅总套数的比率宜小于 10%,公共建筑地面停车占地面积与总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宜小于 8%。室外环境与资源利用 6.3.1 场地内的环境噪声优于 GB 3096 的要求,环境噪声值应不大于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6.3.2 建筑及照明设计应避免产生光污染,并满足下列规定:a)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及反射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符合 GB/T 18091 的规定;b)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 GB/T 35626 和 JGJ/T 163 的

24、规定。6.3.3 场地内风环境应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和建筑的自然通风,并满足下列一项或多项要求:a)在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建筑物周围人行区距地高1.5m处风速小于5m/s,户外休息区、儿童娱乐区风速小于 2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小于 2;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差不大于 5Pa;b)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出现旋涡或无风区;50%以上可开启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大于 0.5Pa。DB 64/T 15442023 7 6.3.4 场地设计应采取下列措施,降低热岛强度,改善室外热环境:a)场地中处于建筑阴影区外的步道、游憩场、庭院、广场

25、等室外活动场地设有乔木、花架等遮荫措施的面积比例,住宅建筑不小于 30%,公共建筑不小于 10%;b)场地中处于建筑阴影区外的机动车道,路面太阳辐射系数不小于 0.4 或设有遮荫面积较大的行道树路段长度超过 70%;c)屋顶的绿化面积、太阳能板水平投影面积以及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小于 0.4 的屋面面积合计不小于 75%。6.3.5 应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场地交通 6.4.1 场地人行出入口的布置应考虑到公共站点的步行距离,并应满足下列要求:a)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 500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800m;b)场地出入口步行 800m 范围内设有 2 条或

26、 2 条以上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6.4.2 场地人行出入口到达城市公园绿地、居住区公园、广场的步行距离不宜大于 300m,到达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的步行距离不宜大于 500m。6.4.3 采取人车分流措施,且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有充足照明。公共服务设施 6.5.1 居住区中基本生活服务设施应合理布局,满足合理步行距离可达的原则,并应满足下列要求:a)幼儿园、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再生资源回收站、生活垃圾收集站、公共厕所、社区服务站(含居委会、治安联防站、残疾人康复室)、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活动站、老年活动站)等配套设施,应设置在场地出入口步行 300m 范围内,形成 5 分钟生活圈;b)

27、小学应设置在场地出入口步行 500m 范围内,社区商业、邮政所、银行营业点等配套设施宜设置在场地出入口步行 500m 范围内,形成 10 分钟生活圈;c)中学、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门诊部、养老院、老年养护院、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活动站、老年活动站)、社区服务站(街道级)、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等配套设施应设置在场地出入口步行 800m1000m 范围内,形成 15 分钟生活圈。6.5.2 公共建筑兼容不少于 2 种面向社会的公共服务功能,并合理布置可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公共活动空间。场地设计应考虑对外开放,宜满足下列要求:a)场地宜设计对外开放的绿地、广场及公共服务设施,或预留对外开放的条件;b

28、)对外开放的空间及设施宜靠近场地出入口;c)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车位数占总车位数的比例不低于 10%;d)周边 500m 范围内设有社会公共停车场(库);e)场地不封闭或场地内步行公共通道向公众开放。6.5.3 合理设置健身场地和空间:室外健身场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 0.5%;设置宽度不少于 1.25m的专用健身慢行道,健身慢行道长度不少于用地红线周长的 1/4 且不少于 100m。场地生态与景观 6.6.1 充分保护和修复场地生态环境,合理布局建筑及景观,满足下列要求:a)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植被等,保持场地内生态系统与场地外生态系统的连贯性;DB 64/T 15442023 8

29、 b)采取净地表层土回收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c)根据场地实际状况,采取其他生态修复或补偿措施。6.6.2 充分利用场地空间设置绿化用地,满足下列要求:a)住宅建筑绿地率达到规划指标 105%及以上;居住街坊内人均集中绿地面积,新区建设不小于0.50m2/人,旧区改建不小于 0.35m2/人;b)公共建筑绿地率达到规划指标 105%及以上,绿地向公众开放。6.6.3 规划场地地表和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量控制,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满足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要求,并达到 55%。6.6.4 利用场地空间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满足以下要求:a)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

30、体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达到 40%及以上;b)衔接和引导不少于 80%的屋面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c)衔接和引导不少于 80%的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d)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 50%。6.6.5 结合雨水综合利用设施营造室外景观水体,室外景观水体利用雨水的补水量大于水体蒸发量的60%,且采用保障水体水质的生态水处理技术。应对进入室外景观水体的雨水,利用生态设施消减径流污染或利用水生动、植物保障室外景观水体水质。6.6.6 场地绿容率计算值不低于 3.0。场地安全与环境 6.7.1 建筑室外活动场所或路面采用防滑地面,防滑等级达到 JGJ/T 331 规定的 Ad、Aw

31、级。6.7.2 室外吸烟区位置布局合理,满足下列要求:a)室外吸烟区布置在建筑主出入口的主导风向下风向,与所有建筑出入口、新风进气口和可开启窗扇的距离不少于 8m,且距离儿童、老人活动场地不少于 8m;b)室外吸烟区与绿植结合布置,并合理配置座椅和带烟头收集的垃圾筒,从建筑主出入口至室外吸烟区的导向标识完整、定位标识醒目,吸烟区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7 建筑设计 一般规定 7.1.1 建筑设计应按照被动优先的原则,优化建筑形体和空间布局,结合场地自然条件与气候环境,综合考虑采光、通风,合理优化围护结构性能,降低建筑运行负荷,改善室内舒适度。7.1.2 建筑设计应根据周边环境和场地自然条件

32、,综合考虑建筑物理环境因素,对建筑的体形、平面布局、朝向、间距、空间尺度、围护结构等进行优化设计,使建筑获得良好的日照、通风、采光和视野,且应符合国家和我区相关标准的要求。7.1.3 建筑设计应遵循建筑标准化设计原则,有利于建筑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为实现建筑装配化施工创造条件。7.1.4 建筑设计应将具有遮阳、导光、导风等功能的构件及屋顶和外墙设置的太阳能集热器、光伏组件、立体绿化、空调室外机位等与建筑造型和立面进行一体化集成设计,同时应具备安装、检修与维护条件,并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7.1.5 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宜采用适宜地区特色的建筑风貌设计,因地制宜传DB 64/T

33、 15442023 9 承地域建筑文化。7.1.6 建筑设计宜采用计算机模拟等技术对建筑性能和物理环境进行定量化分析、评估和优化,并在设计深入过程中进行完善和检验。7.1.7 建筑设计应满足无障碍要求,各类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应符合 GB 50763、GB 55019 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建筑布局 7.2.1 建筑设计应合理控制空间体量,提高建筑空间利用率,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辅助空间,避免不必要的高大空间。7.2.2 建筑应选择适宜的平面布局、开间和层高并与其功能相适应,可采取如下提升建筑适变性的措施:a)采取通用开放、灵活可变的使用空间设计,或采取建筑使用功能可变措施;b)建筑结构与

34、建筑设备管线分离;c)采用与建筑功能和空间变化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布置方式或控制方式。7.2.3 公共建筑宜设置面向社会的公共服务功能场所,并符合下列规定:a)建筑中公共活动空间宜对社会公众开放;b)建筑中的休息交往空间、会议设施、健身设施等空间与设施宜共享;c)合理设置健身场地和空间。7.2.4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应符合下列要求:a)新建建筑地下空间宜与相邻建筑地下空间相连通或整体开发利用;b)地下空间宜与地面交通系统有效连接,同一街区内的公共地下空间应按规划进行互通设计;c)地下空间宜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与地面景观充分结合;d)应充分利用地下人防设施进行平战结合设计;e)地下汽车

35、库设计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停车位,并满足 GB/T 51313 的相关要求,电动汽车停车位配置数量应符合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7.2.5 建筑电梯、楼梯设置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a)医疗建筑、疗养院、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十二层及以上住宅等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医用电梯或可容纳担架的无障碍电梯;b)日常使用的楼梯宜设置在靠近电梯厅、建筑的主出入口的位置,楼梯间宜有直接的采光通风和良好的视野。7.2.6 设备机房、管道井宜靠近负荷中心布置,并便于设备和管道的维修、改造和更换。建筑围护结构 7.3.1 建筑围护结构设计应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对建筑的体形、朝向、楼距、窗墙面积比等进行优化设计。7

36、.3.2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与外窗及幕墙保温性能、气密性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及我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相关要求。7.3.3 采用高于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民用绿色建筑,其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应提高 5%以上,或采暖及空调负荷指标应降低 5%以上。7.3.4 建筑围护结构热桥部位应采取相应的保温措施,在室内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不得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供暖建筑的屋面、外墙部位不产生冷凝;屋顶和外墙隔热性能应满DB 64/T 15442023 10 足 GB 50176 的要求。建筑声环境 7.4.1 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满足 GB 50118 中的低限要求。采取措

37、施优化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声环境噪声级应达到 GB 50118 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7.4.2 主要功能房间的隔声性能应符合 GB 50118 中的低限要求,主要功能房间的隔声性能达到良好标准应满足下列要求:a)外墙及居住建筑的分户墙的空气隔声性能,高于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b)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低于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7.4.3 建筑平面布局应安排合理,对各类房间进行区域划分,并应满足下列要求:a)产生较大噪声源的设备用房应集中布置,远离办公、卧室等有安静要求的空间;b)宜将噪声源设置在地下,避免将水泵房、配电房等噪声源设于住宅的正下

38、方;c)电梯机房及电梯井道应避免与有安静要求的房间紧邻;d)产生噪声的洗手间等辅助用房宜集中布置,上下层对齐;e)采用同层排水或其他降低排水噪声的有效措施。建筑光环境 7.5.1 利用天然采光的民用建筑,房间的采光标准应符合 GB 55016 和 GB 50033 的要求,并宜符合下列规定:a)住宅建筑的卧室、起居室、厨房的采光窗洞口的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 1/7;b)建筑室内主要功能房间采光系数满足采光要求的面积比例宜大于 60%。7.5.2 改善建筑室内天然采光效果,应满足下列要求:a)主要功能房间有合理的控制眩光措施;b)内区采光系数满足采光要求的面积比例不低于 60%;c)地下空间平均采

39、光系数0.5%的面积,不低于首层地下室面积的 10%。7.5.3 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应具有良好的户外视野。居住建筑与相邻建筑的视觉间距不小于 18m;公共建筑主要功能房间能通过外窗看到室外自然景观,无明显视线干扰。建筑风环境 7.6.1 建筑应对自然通风、气流组织进行设计,使空间布局、剖面和门窗设置有利于组织室内自然通风。宜对建筑室内风环境进行计算机模拟,优化自然通风设计。7.6.2 优化建筑空间、平面布局和构造设计,室内自然通风应满足下列要求:a)住宅建筑通风开口面积与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达到 5%;b)公共建筑在过渡季典型工况下,主要功能房间平均自然通风换气次数达到 2 次/h 的面积比例不小

40、于 70%。7.6.3 公共建筑的南向外窗宜设置水平外遮阳,东西向外窗宜设置可调节遮阳设施以改善室内热舒适;可调节遮阳设施应兼顾通风和冬季日照。建筑室内装饰装修 7.7.1 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浓度应符合 GB 50325、GB/T 18883的规定。建筑室内和建筑主出入口处应禁止吸烟,并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志。DB 64/T 15442023 11 7.7.2 绿色建筑宜进行全装修设计,全装修工程质量、选用材料及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7.7.3 装饰装修设计应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建筑材料。7.7.4 选用的装饰装修材料应满足国家现行绿色产品

41、评价标准中对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7.7.5 建筑室内装修坚持简约化、功能化、轻量化、部品化原则。建筑所有区域实施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及施工。7.7.6 建筑装修宜选用工业化内装部品,宜占同类部品比例 50%以上,或选用不少于 3 种的工业化内装部品。居住建筑可选用装配整体卫生间、集成厨房、干式工法地面等。公共建筑可选用装配式吊顶、架空地板、装配式内隔墙、管线集成等。7.7.7 装修设计应考虑装修材料、部品、设施等的可拆解性,对办公、商业等类型建筑室内空间宜采用灵活隔断,减少重新装修时的材料浪费和垃圾产生。建筑安全防护与耐久 7.8.1 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及外保温等围护结构的设计

42、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满足安全、耐久性的要求。外围护结构应采取下列保障人员安全的防护措施:a)建筑物应采取提高阳台、外窗、窗台、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水平的措施;b)建筑物出入口应设置防护挑檐、雨棚,并宜与人员通行区域的遮阳、遮风或挡雨设施结合;c)宜利用场地或景观形成可降低坠物风险的缓冲区、隔离带。7.8.2 室内走廊、疏散通道等通行空间应满足紧急疏散、应急救护等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通行空间应保持连贯通畅。7.8.3 建筑室内公共空间的墙、柱、窗台等阳角宜采用圆角处理,并宜设安全抓杆或扶手。7.8.4 建筑外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其抗风压性能和水密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采

43、用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玻璃和具备防夹功能的门窗。7.8.5 室内外地面或路面防滑措施,满足以下要求:a)建筑出入口及平台、公共走廊、电梯门厅、厨房、浴室、卫生间等设置防滑措施,防滑等级不低于 JGJ/T 331 规定的 Bd、Bw 级;b)建筑室内外活动场所采用防滑地面,防滑等级达到 JGJ/T 331 规定的 Ad、Aw 级;c)建筑坡道、楼梯踏步防滑等级达到 JGJ/T 331 规定的 Ad、Aw 级或按水平地面等级提高一级,并采用防滑条等防滑构造技术措施。7.8.6 卫生间、浴室的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顶棚应设置防潮层。防水层和防潮层设计应符合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8 结构与建筑材料 一般

44、规定 8.1.1 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和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应依据 GB 50068 确定。结构的抗力及耐久性应满足相应设计使用年限的要求。8.1.2 选择建筑场地时,对抗震不利地段,应提出避开要求;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抗震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甲、乙类的建筑,不应建造高于两层的丙、丁类建筑。8.1.3 主体结构宜采用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并充分考虑节省材料、方便施工、DB 64/T 15442023 12 保护环境等措施。地基与基础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坚持就地取材、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原则,依据勘察成果、主体结构特点,综合考虑施工条件、场地环境和工程造价等因素进行设计。

45、8.1.4 结构方案应按照抗震概念设计要求,不应采用建筑形体和结构构件布置严重不规则的建筑结构形式。8.1.5 建筑结构应进行以下优化设计:a)地基与基础优化设计;b)结构体系优选及结构构件优化设计。8.1.6 建筑设计宜遵循建筑标准化设计原则,有利于建筑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为实现建筑装配化施工创造条件。装配式建筑设计尚应满足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8.1.7 建筑材料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a)宜采用符合国家绿色建材产品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地区推广应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b)应选择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的材料,且优先采用可再循环、可再利用材料,并提高材料的使用效率;c)优先采用高性能、高强度

46、材料;d)应采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e)优先选用本地生产的生土材料、速生材、再生材料、薄型瓷砖等节能环保材料,减少使用天然石材、天然骨料等不可再生材料。施工现场 500km 以内产地的建筑材料重量占项目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不小于 60%;f)禁止采用高耗能、污染超标的材料。地基与基础设计 8.2.1 地基应选择有利的建筑场地,地基基础应依据工程地质条件,优先选用浅基础、天然地基,其次选择人工处理地基(含复合地基)、桩基础等。8.2.2 地基与基础应进行优化设计,可考虑地基与基础协同分析与设计并满足以下要求:a)高层建筑宜考虑地基与基础与上部结构的共同作用,进行协同设计;b)桩基础沉降控制时,

47、宜考虑承台、桩与土的协同作用;c)筏板基础宜根据协同计算结果进行优化设计。8.2.3 地基基础设计应依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耐久性要求。依据上部结构使用年限的要求,可按 100 年进行耐久性设计或采用高耐久性混凝土,提高基础耐久性。8.2.4 基坑边坡在保证安全和满足变形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采用自然放坡方案。结构设计 8.3.1 宜合理提高建筑结构的抗震性能,对关键部位、关键构件及节点采用更高的抗震性能目标进行设计,适当提高结构的整体性。甲类和乙类建筑优先采用隔震、消能减震技术。8.3.2 结构布置和设计荷载取值应有利于适应建筑功能

48、预期变化,提高对建筑布局和使用功能的适应性。8.3.3 结构构件优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a)结构构件应进行截面优化设计;b)跨度较大的楼盖结构,应合理采用井式梁、大跨度板等;宜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现浇混凝土空心板、钢与混凝土组合梁等;DB 64/T 15442023 13 c)由强度控制的结构构件,应优先采用高强度材料;由刚度控制的结构,应优先调整构件布置;d)宜采用节材节能效果明显、工业化生产水平高的装配式结构构件。8.3.4 结构设计时,应考虑环境振动、设备振动、人致振动等作用的影响,确保满足人员舒适度等建筑性能的要求。8.3.5 装配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a)在满足结构安全性及正常使用

49、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采用预制构件;b)运用集成化的设计理念,选择与标准化、模数化、部品化建筑体系相匹配的结构体系。建筑材料 8.4.1 建筑材料、建筑装修材料中氡、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 GB 50325 的有关规定。8.4.2 建筑结构主体宜合理采用高强和高性能建筑结构材料,并应符合下列要求:a)钢筋混凝土结构或混合结构中,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受力钢筋应使用 400MPa 级及以上的高强钢筋;500MPa 级高强钢筋使用比例不宜低于受力钢筋总量的 50%;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竖向承重结构构件的截面由混凝土强度控制时应采用高强混凝土;60m 以

50、上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竖向承重结构构件的截面由混凝土强度控制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50 级;b)钢结构中,采用 Q355 级及以上等级高强钢材用量占钢材总量的比例不应低于 50%;螺栓连接等非现场焊接节点占现场全部连接、拼接节点的比例不宜小于 50%;宜采用施工时免支撑的屋面楼板;c)混合结构中,对其混凝土结构部分和钢结构部分,应分别按本条 a 款和 b 款的规定选用高强度混凝土、钢筋和钢材。8.4.3 合理提高结构材料的耐久性。混凝土结构构件应提高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或采用高耐久性混凝土;钢构件应采用耐候结构钢及耐候型防腐涂料;木构件应采用防腐木材、耐久木材或耐久木制品;选用耐久性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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