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大连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WKZB-090705 )
工程名称:大连保税区填海区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工程地址:大连保税区
招 标 人:大连保税区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公章)
招标代理人:大连万科招标代理 (公章)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招投标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说明:凡未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查立案加盖公章招标文件不得发售,政府投资项目须报市财政局基建处审核。项目编号由招投标管理部门统一编号。
大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监制
二○○九 年 七 月 十八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二章 协议条款
第三章 工程监理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细则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24.符合性审查
二. 总 则
25. 评标程序
01.使用文字及度量衡单位
26.现场询标及澄清
02.使用货币
27.细微偏差修正
03.建设资金
28.投标文件评审、比较和否决
04.投标费用
七. 授予协议
05.投标资格
29. 中标通知书
06.投标使用期
30. 授标及废除授标
07.答疑会议及踏勘现场
31.签署协议
08.投标人投标确保金
32.履约确保金
09.投标人履约确保金
10. 招标人支付确保金
11. 设计文件
三. 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组成
13.招标文件解释及澄清
14.招标文件修改
四. 投标文件
15. 投标文件组成
16. 投标文件格式
17. 投标报价
18. 投标文件密封及标志
19. 投标文件提交
20. 投标文件撤回及修改
五. 开标
21. 开标通常要求
22. 开标程序
六.评标
23. 评标通常要求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一)
项号
内 容
说明和要求
1
工程名称
大连保税区填海区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2
建设地点
大连保税区
3
建设规模
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格林小镇市政道1公里长、4S店试车道、3-1、6-1号路、汽车影院场地)工程造价约1600万人民币
4
承包方法
固定费率:取费费率为协议单价。协议单价在招标文件及监理协议约定监理内容(工程内容)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监理项目结束,以最终完工工程造价,以固定费率收取监理费。
5
监理任务
投资方面控制
质量方面控制
安全方面控制
进度方面控制
档案管理
信息管理
组织协调
6
监理范围
施工全过程监理
7
监理时间要求
工程完工后,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监理任务结束
8
资金起源
财政资金
9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相关专业工程监理丙级及丙级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不良行为统计,有类似工程业绩。
10
投标报价
报价方法:固定取费费率
报价不得低于或高于国家要求最低取费标准(发改价格[]670号)下限或上限(上下浮动不得超出20%),不然按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自行考虑风险原因计算监理费率投标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将不会因市场改变原因而得到调整。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实施本项目监理所发生全部费用。
11
投标使用期
90日历天
12
投标确保金
壹拾万元人民币
于购置招标文件同时递交至大连保税区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3
答 疑 及
踏勘现场
勘查现场
答疑会时间安排:7月30日9:00(北京时间)
地 点:大连保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14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立即间
收 件 人:大连保税区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点:大连保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截止时间: 7月30日9:00(北京时间)
15
开 标
开标时间:7月30日9:00(北京时间)
地 点:大连保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投标须知前附表(二)
项号
内 容
说明和要求
16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量化评标法
17
履约确保金
中标单位投标确保金转化为履约确保金
18
监理费
支付方法
按形象进度支付。
19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0
投标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1
投标
函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书
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承诺书
22
商务标
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自行考虑风险原因测算监理费率。(报价不得低于国家要求最低取费标准发改价格[]670号)下限,不然按投标无效处理)
23
技术标
项目监理机构(在本单位工作十二个月以上,提供协议复印件)
1、总监理工程师情况(须含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无在建监理项目,近3年无不良业绩):从事过类似工程总监项目数量及业绩;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及专业情况;总监面试答辩。
2、现场监理人员情况:老中青搭配合理;常驻监理人员专业齐全,工种配套,职责分工明确,持证上岗,人员数量满足需求;监理含有同类工程监理业绩;有注册监理师。
□监理纲领
1、工程概况:对工程特点、实施难点、监理工作关键描述正确,有针对性;
2、项目监理班子组织结构:有明确组织形式,项目监理班子人员结构、职责任务明确并符合《监理规范》要求;
3、质量控制:①质量有总目标,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进行了目标分解(基础、结构、装饰等);②对各分解目标及各步骤(原材料、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切实可行控制点和方法,并有违约承诺;③质量控制基础程序(包含质量事故处理程序等)切实可行,有针对性,有可靠预控方法;
4、进度控制:①对总进度目标分解合理,能表现预控水平和全方面控制水平;②预控方法及手段明确,有进度控制关键点、确保方法,有违约承诺,并切实可行;
5、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明确、可行;确保方法周密、合理、有针对性,有违约承诺;
6、造价控制:①有工程计量、计价控制方法可行;②工程款支付、结算、索赔等预控方法合理;
7、档案及协议管理:①有确保协议推行可靠方法,制订了索赔和反索赔方法;②工程档案管理方法切实可行,有专职人员进行管理;
8、组织协调及合理化提议:①协调工作方法适当、有针对性;②合理化提议。
办公检测设备
1检测设备及方法:检测工具、仪器齐全,数量满足;检测方法适当,质量控制方法可行;
2办公设备配置: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通讯工具及办公用车等配置齐全,数量满足。
企业信誉及业绩(近三年)
1、质量认证:有ISO9001认证;其它相关国家级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近三年企业信誉列表及有效证实(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近三年监理同类工程业绩列表及有效证实(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近三年监理工程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资质情况(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近二年经过审计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4
开标程序
参与开标投标人代表应署名报到,以证实其出席。签到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5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面试
1、本工程监理采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面试;
时间 10分钟:包含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我介绍及陈说 2 分钟;答辩 5 分钟;核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 3 分钟。
2、项目总监不参与面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3分)不得中标。
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总监资格证、劳动合相同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核验。
26
中标解释
招标人对未中标原因不做任何解释,且不确保最低投标报价者中标。
27
招标文件
售价
招标文件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总 则
1.使用文字及度量衡单位
1.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相关招标投标全部书面方法(包含电子邮件、传真)来往函件、统计等均应使用简体汉字。
1.2投标文件使用度量衡单位,均应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或招标文件确定度量衡单位。
2.使用货币
2.1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相关货币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特殊情况另行约定)。
3.建设资金
3.1建设资金已基础取得,将确保用于本工程监理协议支付。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须自行负担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包含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担任何责任。
4.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标准根据《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方法》(计价格{}1980号)文件要求计取。
5.投标资格
5.1投标人确保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要求投标资格及其它要求。
5.2确保一旦中标后不能更换确定项目总监、技术责任人及关键施工管理人员,假如项目总监不在施工现场主持工作或更换项目总监,招标人将对中标人处以1万元人民币罚金,并可终止协议;假如更换关键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将对中标人处以1000元人民币/每人罚金,并可终止协议。中标单位需配置车辆,配合抵达现场要立即,如迟到15分钟处以1000元人民币/每次罚金,工地关键人员变动时,需经发包人同意(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6.投标使用期
6.1投标使用期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实施。在此期间,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
6.2原定投标使用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能够书面方法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
6.3投标人须以书面方法回复是否接收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
6.4投标人能够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确保金。接收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不许可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对应延长投标确保金使用期。
6.5本招标文件第8条投标确保金要求仍然适适用于延长后投标使用期。
7.答疑会议及踏勘现场
7.1招标人应依据投标人提出问题,召开答疑会议给澄清、解答。投标人需要招标人澄清问题,应于答疑会议之前最少提前3天(或招标人和全部取得招标文件投标人认可时间)以书面方法向招标人提出。
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于要求时间及地点出席答疑会议。
7.3招标人要以《答疑会议纪要》或《补充文件》形式书面解释投标人于答疑会议期间或之前提出全部和投标相关问题。《答疑会议纪要》或《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7.4投标人应参与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相关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协议所需资料,并负担踏勘现场所发生本身费用。
7.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可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确定时间及地点参与现场踏勘。
7.6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相关施工现场资料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能使投标人利用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作出推论、了解及结论概不负责。
7.7投标人踏勘现场费用和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8.投标确保金
8.1投标人投标确保金是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8.2必需以投标人本企业支票、现金(不接收个人名义电汇、不接收个人(特户)支票)方法递交。
8.3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将于中标人和招标人签署监理协议并提交履约确保金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退还(无息)。中标人也可将投标确保金转为履约确保金。未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在中标通知书下发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8.4不管投标确保金起源何方,收到投标确保金单位只向投标人退还(确保金退回收款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名称相符)。
8.5招标人若证实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将没收其投标确保金:
8.5.1弄虚作假或和其它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
8.5.2投标截止以后至投标使用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
8.5.3因投标人过失被废除授标;
8.5.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要求时间内不和招标人签署协议;
8.5.5法律法规要求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情形。
9.中标人履约确保金
9.1中标人应按要求履约确保金方法并于监理协议签署前向招标人提供履约确保金。
9.2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确定履约确保金方法。
9.3履约确保金将作为监理协议组成部分。
9.4不管履约确保金起源何方,收到履约确保金单位只向中标人退还(确保金退回收款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名称相符)。
10.招标人支付确保金(不采取)
11.设计文件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公布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必需资料文件,以使投标人深入了解项目情况。
三 招 标 文 件
12.招标文件组成
12.1招标文件包含招标文件目录所列文件及全部按本招标文件第13条、第14条发出补充通知及第7条所述答疑会议纪要内容。
13.招标文件解释及澄清
13.1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解释次序按发出时间相反次序。
13.2投标人取得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内容存在残缺、表述不确切或轻易引发误解需要招标人给予澄清,应于答疑会议召开之前最少提前3天(或招标人认可时间)以书面方法向招标人提出,不然由此引发损失投标人自己负责,若投标人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担,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要求,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3.3假如投标人在答疑截止前未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足了解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收招标文件全部条款。
13.4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问题将以书面答疑纪要方法给予回复,回复仅包含对问题解释,但不说明问题起源。
13.5书面回复、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于投标截止之前最少提前 5 天(或全部取得招标文件投标人认可时间)内送达全部取得招标文件投标人。书面回复或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含有约束作用。
14.招标文件修改
14.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之前(或招标人和全部取得招标文件投标人认可时间),招标人能够补充通知等书面方法修改招标文件。
14.2补充通知送招标管理机构立案并以书面方法送达全部取得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补充通知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确定。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含有约束力。
14.3鉴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需依据补充通知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合适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4.4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均以书面形式明确内容为准。当文件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终发出书面文件为准。
四 投标文件编制
15.投标文件组成
15.1投标文件分为投标函件部分、商务标书部分、技术标书三部分。
15.2依据招标项目标实际情况需要,应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相关条款中内容为投标文件实际组成部分。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应该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按相同格式扩展)。
16.投标文件格式
16.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应该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能够按一样格式扩展,未提供格式投标人可自行确定)。未按招标人提供格式编制投标文件,评标机构可在量化评分过程中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量化。
16.2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要求封装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6.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字样须使用不能擦去黑色墨迹打印或书写,若有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6.5投标文件应尽可能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法进行修改,若投标文件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不负担任何可能所以而造成辨识错误。
17.投标报价
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相关要求报价,填报监理费率。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收。
17.2除另有说明,监理费应包含投标单位中标后为完成本工程监理所发生费用全部原因。
18.投标文件封装及标志
18.1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进行封装。
18.2投标文件封面应参考本招标文件提供《投标文件密封封面》及说明进行密封及标志。
18.3投标文件若未按要求进行封装、密封及标志,招标人不负担投标文件错投错放或提前开封、错开标书责任。
19.投标文件提交
19.1投标人应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确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确定地点和接收人。
19.2招标人能够按本招标文件要求以补充通知方法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相关招标投标方面约定仍然适适用于延长后投标截止时间。
20.投标文件撤回及修改
20.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于投标截止之前以书面方法向招标人递交撤回或补充修改其投标文件通知。投标截止以后至投标使用期终止之前,投标人将不能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
20.2投标人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通知,应按本招标文件第19项要求进行标志及密封,并在密封封面标明“撤回”或“修改”字样。
20.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以书面方法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五 开标
21.开标通常要求
21.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地点参与开标会议(另有约定除外)。
21.2按要求提交合格撤回通知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投标人。
21.3参与开标投标人代表应署名报到,以证实其出席。签到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2.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程序以下:
(1)主持人宣告开标会议注意事项;
(2)主持人宣告参与开标会议人员组成情况;
(3)主持人宣告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和《投标文件》送达情况;
(4)开标机构对投标人到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进行验证,宣告验证结果;
(5)由投标人或其推选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宣告检验结果;
(6)经确定无误后,由相关工作人员当众开启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宣读符合要求投标人姓名、投标费率报价和投标文件其它关键内容。
(7)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文件,开标时应该众给予拆封、宣读;
(8)投标人代表及开标工作人员在《开标统计表》上署名确定;
(9)开标会议结束。
六 评 标
23.评标通常要求
2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3.2评标委员会须按法律法规要求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6项所述评标措施,公平、公正、择优确实定中标人。
23.3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各类带有争议或不明确性问题均由评标委员会共同研究确定。若各评委意见不一致时,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标准,形成最终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署名确定并对全部评委含有约束力。
23.4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协议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相关资料及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评标相关其它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法律、法规另有要求情形除外)。
23.5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过程中,中标候选人推荐和授予协议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行为,全部将造成被取消投标资格。
24.符合性审查
24.1开启标书前,经确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退回投标文件:
24.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参与开标会议(已明确不需要参与除外);
24.1.2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及指定接收人;
24.1.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
24.1.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要求进行密封;
24.1.5法律、法规要求其它情形;
24.2开启标书后,经评标机构或招标人委托工作人员确定有下列情况之一为无效投标文件:
24.2.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并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
24.2.2投标文件显著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或其它实质性要求;
24.2.3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数目不足,关键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件、监理纲领、监理细则、项目监理人员配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及资格证实书等关键内容不全;
24.2.4没有提供有效资质证实、投标承诺书(包含投标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要求提供资料;
24.2.5监理费率报价逻辑关系不一致,评委会认定属重大偏差;
24.2.6投标人以她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它弄虚作假方法投标;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
24.2.7同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不一样投标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
24.2.8投标人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收其它实质性条件或存在其它重大偏差;
24.2.9法律、法规要求其它情形;
24.2.10投标总报价违反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投标总报价严重偏离合理报价;
24.3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必需严格根据以上标准认定无效投标文件,不得使用除此之外标准作为认定无效投标文件依据。招标人将给予拒绝,而且不许可投标人经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差异,使之成为含有符合性投标文件。
24.4评标委员会应于开标以后首先就投标人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确定,经评审确定含有有效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5.评标程序
25.1监督人员宣读评标纪律;
25.2招标人介绍招标项目情况,公布投标人名称;
25.3介绍评委,推选产生评委会主任,划分经济组和技术组;
25.4请评委熟悉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关键是评标措施、评分细则、评标程序、废标条件等。
25.5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认定无效投标文件,确定有效投标人;
25.6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措施对经过符合性评审有效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量化打分评审;
25.7请投标人澄清问题,必需时进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陈说及答辩;
25.8评委会主任组织进行评分汇总,编写《评标汇报》,当众宣读,全体评委署名;
25.9评标会议结束。
26.现场询标及澄清
26.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能够部分要求投标人在评标会上澄清其投标文件中表述不确切或轻易引发误解内容(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时发觉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26.2评标会上澄清不许可更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26.3评标会上澄清每一次要求和回复,须立即以书面方法进行统计,并经全体评委署名确定。
26.4投标人在评标会上澄清时,不能明确解释或解释前后矛盾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作出澄清将不予采纳。
27.细微偏差修正
27.1细微偏差是指经评标委员会确定符合性投标文件即使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部分地方存在遗漏或提供了不完整技术信息及数据,而且修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更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会对其它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
27.2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存在细微偏差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能够于评标结果宣告之前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细微偏差进行修正,若投标人拒绝修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而且其投标确保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7.3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有效投标文件,若存在部分计算或累计方面算术错误可视为投标文件存在细微偏差并根据以下标准进行修正:
⑴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正。
⑵监理费率和概算投资额(中标价)乘积和合价金额不一致,通常以监理费率为准修正。评标委员会认为监理费率小数点有显著错位,应以合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27.4根据上述修正调整后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代表署名确定后有效。
27.5投标报价单位正确到“元”,评标有效分值正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值(招标人有特定要求除外)小数点后超出两位数值按4舍5入进位。
28.投标文件评审、比较和否决
28.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须知第25条要求,仅对经过符合性审查,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和比较。
28.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8.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要求评标方法及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并推荐1-2合格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能够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8.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全部投标全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否决全部投标。全部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该依法重新招标。
七 授 予 合 同
29.中标通知书
29.1评标委员会推荐拟中标人经招标人书面确定后,须公告7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未有异议招标人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中标立案手续后,以《中标通知书》方法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收。
29.2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后,招标人通常应在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相关文件资料、评标汇报等书面汇报。招投标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书面汇报之日起5日内,未发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应对招标人拟发出“中标通知书”立案;中标通知书立案后3日内,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最迟应在投标使用期结束日之前发出。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未中标投标人。
29.3中标通知书将明确招标人对中标人根据监理协议要求,确定工程监理费用、监理任务等内容。
29.4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监理协议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应该依法负担法律责任。
30.授标及废除授标
30.1招标人将把监理协议授予经法定程序确定中标人。
30.2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标人若查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仍然能够废除授标:
(1)经查实弄虚作假或和其它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
(2)于投标使用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
(3)因中标人过失而未能根据要求和招标人签署监理协议;
(4)因中标人过失而未能根据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确保金;
(5)法律法规要求其它显著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
30.3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将依排名次序选择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方法处理。
30.4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废除授标,最少将要负担下列违约责任:
(1)将被没收全部投标确保金。
(2)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确定中标人中标价若高出弃标人中标价,其差价部分视为弃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弃标人应予赔偿。
(3)负担所以可能给招标人造成其它损失。
31.签署协议
31.1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文件授权代表)共同签署书面工程监理协议。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其它协议。
31.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1条款要求和招标人签定协议,则招标人将有充足理由废除授权,并没收其投标确保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确保金数额,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同时依法负担对应法律责任。出现此种情况,招标人在报请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下,招标人能够考虑向第二中标候选人授权。
31.3招标人如不按本招标第32.1条款要求和中标人签订协议,应该返还中标人双倍投标确保金,给中标人损失超出返还投标确保金数额,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同时依法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31.4招标人、中标人不得再行签订背离招标文件和协议条款实质性内容其它协议。为避免“黑白协议”,在协议书协议双方签署页中要求必需加入下列条款:
(1)协议双方确定,本协议书及本协议约定其它协议文件组成部分中各项约定全部是经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正当结果,不存在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条款,假如存在任何这类不一致条款,也不是协议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协议双方不组成任何协议或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书及本协议书约定其它协议文件组成部分之外,协议双方不存在且也不会签定任何背离本协议实质性内容其它协议或协议。假如存在或签署背离本协议实质性内容其它协议或协议,也不是协议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协议双方不组成任何协议或法律约束力。
32.履约确保金
32.1协议协议书签署后3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要求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确保金,该履约确保金在全部工程结束,经各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32.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3.1条款要求实施,招标人将有充足理由解除协议,并没收其投标确保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第二章 合 同 条 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协议(示范文本)》(GF--0202)
第三章 工程监理要求
一、工程建设监理依据
中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对应配套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中国建筑法》。
《中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
《中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国建设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
辽宁省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DB21/1234-。
辽宁省《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DB21/T1341-。
辽宁省《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DB21/T1342-。
辽宁省《建筑工程完工技术档案编制措施》2月沈阳。
辽宁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编制规程》DB21/T1212-。
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要求》建城[]221号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90
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相关工程建设监理法规及要求。
国家或辽宁省颁布定额和取费标准。
建设单位和工程参建单位签署工程施工协议文件。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署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协议文件。
经相关审批部门同意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
说明: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本工程建设最基础要求,并未包含实施中所包含到全部要求、标准和规程。在施工中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要求实施。
二、技术要求
2、监理服务内容及范围
工程建设中施工、调试质量、进度、投资确保及工程建设多项工作由多方承包人按各自和建设单位签署对应协议推行并负担责任。工程建设监理关键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协议管理,协调相关单位间工作关系,向业主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交工和完工验收。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服务范围以下:
1.1施工监理
1.1.1参与施工图会审和交底。
1.1.2 参与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质量检验和验收。对隐藏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
1.1.3 参与对施工承包人招标、评标、协议谈判工作。
1.1.4审查施工承包人分包单位、试验单位资质并认可。
1.1.5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确保方法、安全文明施工方法。
1.1.6 审查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协调实施。
1.1.7审查施工承包人开工申请汇报。
1.1.8审查施工承包人质保体系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1.1.9检验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及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1.10负责审查施工承包人编制“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并督促实施。
1.1.11检验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实施情况。
1.1.12参与关键设备现场开箱检验。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1.1.13碰到威胁安全重大问题及重大质量隐患问题时,有权提出“暂停施工”通知,并通报建设单位。
1.1.14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1.15审查承包人工程结算书,过程付款必需有监理工程师签字。
1.1.16监督施工协议推行、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人正当权益。
1.1.17监理单位每半个月向建设单位通报监理情况。
1.2监理资料整理
编制整理监理工作多种文件、通知、统计、检测资料、图纸等。协议完成或终止时交给建设单位。
1.3监理内容:工程监理。
2、施工质量目标
达成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工期计划
工期要求:具体详见协议。
4、监理要求
4.1本工程监理服务期从签署协议之日开始至工程经过完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负担对应义务和责任。
4.2监理单位必需严格根据国家相关建设建立要求进行监理。
4.3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用大宗材料和关键、关键材料检测试验必需和施工单位同时,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任何检测资料和测试设备。
4.4项目标监理责任人须含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5监理单位不得和负担本工程设计单位、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给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5、其它
招标人依据委托监理范围和内容,在必需时向投标人提供和监理范围和内容相关技术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项目部(组)人员配置要求
名称
相关要求
总监理
工程师
总监专业
市政道路专业
技术职称
相关专业职称
类似工程业绩
有类似工程业绩
人员要求
市政专业:6人(所学专业为道桥、水暖、管网)
造价:1人(国家注册造价师或一级预算员)
安全:1人(工程类专业,多年从事安全管理经验)
档案:1人(工程类专业,多年从事档案管理经验)
累计9人
其它要求:
1、监理人员要求可参考《项目监理人员数量及资质最低要求一览表》编写,许可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及甲方要求进行修改,但不得低于此要求;
2、监理人员必需统一着装,持证、戴牌上岗;
3、项目监理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自有些人员,应有类似工程业绩,并能真正全程参与工程管理。
4、总监理工程师只宜负责一个建设工程,中标后监理实施期间,总监证书原件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代为保管,同时在大连市政府建设工程招投标网()锁定;
5、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一旦被发觉将无条件废标,并追究责任;
6、中标后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私自更换监理组人员。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密封封面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分类:【 】投标函件 【 】技术标书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署名(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 邮编:
投标联络人: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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