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电动三轮车技术条件
1 范畴
本原则规定电动三轮车术语和定义、产品型号、规定、实验办法、检查规则及标志。本原则合用载重量不不不大于 300kg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献
下列文献中条款通过本原则引用而成为本原则条款。
参照材料:
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 第 1 某些:通用规定
GB 4706.1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 电池充电器特殊规定
GB 7258 机动车运营安全技术条件
GB 17761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GB 7258 确立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合本原则。
3.1电动三轮车由电能驱动最高设计车速不不不大于 35 km/h、载重量不不不大于 300kg 电动三轮车。
3.2剩余电量显示
通过一种明显信号装置显示剩余电量。当剩余电量低于下限值时,通过信号装置提示驾驶员。
3.3蓄电池(经销商提供)
能将所获得电能以化学能形式贮存并可以将化学能转变为电能一种电化学装置,它可以重复充电和放电。
4 产品型号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型号由公司代号、规格代号、产品代号、设计顺序号、改进代号构成。
HET —
4.1 公司代号
改进代号:A、B、C、……
设计顺序号 1、2、3、…… 产品代号
规格代号 公司代号
4.2
4.3
4.4
用公司或商标名称中中文大写汉语拼音缩写字母表达。 规格代号 驱动电机额定功率代号。用数字直接表达以瓦(W)为单位驱动电机额定功率。 产品代号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产品代号为 HET(Heavy electric tricycles 首字母缩写)。
设计顺序号
公司代号、规格代号、产品代号相似基本型车辆设计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 1、2、3……依次
表达三轮车设计顺序,当设计序号为 1 时应省略。设计序号用间隔符号“-”与前面代号隔开。
4.5
改进代号
三轮车改进代号,用于区别车辆特性、系列。用大写英文字母 A、B、C~X、Y、Z 表达(其中
I、O、Q 字母不能使用)。
示例 澳柯玛公司生产、电动机额定功率 600W、第二次设计、第二次改进载重型电动三轮车:AKM600HET-2B
5 重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重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设立见附录 A。 除本原则中已有规定项目以外,别的项目,可依照需要自行选定。
6 规定
6.1
6.1.1
基本规定
最高车速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最高车速应不不不大于 35km/h。
6.1.2
续行里程
电动三轮车一次充电后续行里程应不少于 35km。(经销商提供)
6.1.3
爬坡能力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爬坡能力应不不大于 4°。
6.1.4
最大行驶噪声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以最高车速匀速行驶时噪声应不不不大于 68dB(A)。
6.1.5
百公里电耗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在额定载重条件下以最高车速行驶 100km 电能消耗应不不不大于 5kW·h。
6.1.6
电源接通程序
至少通过两次故意识不同顺序动作,才干完毕从电源切断状态到可行驶状态,在电源切断状态 车辆不可有积极行驶。只有在可行驶状态使用加速装置时,车辆才干行驶。应使用一种明显信号装 置持久或间歇显示驱动系统已处在准备工作状态。
6.1.7
越障能力
越障高度应不不大于 80mm。
6.1.8
越沟能力
应能越过宽度为 150mm 测试沟。
6.1.9
驻车制动性能
驻车制动应能使机动车虽然在没有驾驶员状况下,也能停在上、下坡道上。驾驶员必要在座位上 就可以实现驻车制动。
驻车制动性能应能保证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在 60 坡路制动状态下,正反两个方向上应能保持固定 不动。按本原则中 7.1.8 条款实验时,先后轮不应有滚动且三个车轮中任意一种轮子均不应有离开地面 现象。
6.1.10
倾斜稳定性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在先后(纵向)或左右(侧向)倾斜 20°时应能相对稳定。
6.1.11 尺寸限值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尺寸限值见表 1。
表 1 尺寸限值
项 目
数值规定
整车长度
≤3500 mm
整车宽度
≤1500 mm
整车高度
≤ mm
最大转向角
≤450
6.2
整车安全规定
6.2.1
最小转向圆直径
电动三轮车最小转向圆直径应不不不大于 6m。
6.2.2
制动性能
6.3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以 20km/h 车速行驶时,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不不大于 6m,湿态制动距离应不不不大于 15m。
电器系统
6.3.1
电器装置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选用电器装置应有符合 GB 4706.1- 原则质量证明。并应安装到位、极 性对的,电器配件应与电流量相适应。线路中各结点必要接触良好,焊接处必要牢固可靠。电器元件 安装固定应牢固可靠。蓄电池装卸及连接应以便、并有明显极性标记。
6.3.2
绝缘性能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电器系统应采用防护办法,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带电部 位与非带电部位之间应有足够绝缘强度。在 500V 常态下绝缘电阻不不大于 2MΩ。
6.3.3
蓄电池标称电压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蓄电池标称电压应不不不大于 60V。
6.3.4
蓄电池密封性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蓄电池应有良好密封性,在正常安装位置条件下充放电时不应有渗漏现象。
6.3.5
过电流保护装置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应至少设立一种电路过电流保护装置,当电流过大时能切断车载电源至少一种 电极。这个装置可以是主开关、切断装置或熔断器。
6.3.6
制动断电装置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在制动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流,恢复通电时,速度控制装置 应从零位启动。
6.3.7
欠压、过流保护功能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对电路系统欠压、过流等状况,应有保护装置。
6.3.8
倒车功能
若有倒车功能,应限制最高倒车速度不不不大于 5km/h,并有倒车批示信号。倒车转换应通过驾驶员专 门动作来完毕,例如加装倒车开关。
6.3.9
6.3.9.1
充电器
充电器基本规定
三轮车选用充电器装置应符合 GB 4706.18- 原则有关规定,或者有符合 GB 4706.18- 原则质量证明。
充电器在正常使用过程中能安全地工作,虽然在使用中浮现也许疏忽,也不引起对人员和周边环 境危险。
应有充电批示及阐明,并标明工作电压。
6.3.9.2
充电器标示内容
充电器应标明输出电压、电流、输出端子极性以及所合用电池类型、数量、额定容量。
6.3.9.3
充电器阐明书
充电器应附有阐明书,阐明书内容必要包括:禁止给超过使用寿命电池充电;充电过程中环境必 须通风良好等内容。
6.3.10
照明及信号装置
6.3.10.1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应具备符合规定照明、鸣号、转向、制动等基本信号装置,并满足规定
安装规定。
6.3.10.2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应保持稳定。前照灯配光应使近光具备足够照
明并不眩目,远光具备良好照明。从车前应观测不到红光,从车后应观测不到白光。
6.4
6.4.1
装配规定 总体规定
a)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应按其型号规定组装,不得错装和漏装;
b)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各紧固件应紧固到位;
c)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各转动部件应运转灵活、间隙恰当,可调部位有恰当调节余地。运动部 件不容许与不动件相碰擦。
6.4.2
各紧固件紧固规定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各零部件应装配齐全、精确、可靠。前轮轴、后轮轴、车把紧固力矩不不大于说 明书规定值。
6.4.3
对称部件装配规定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各对称部件应与车架中心左右对称,不得有明显偏斜。车把左右水平上下高 度偏差不得不不大于 10mm。轮辋跳动量不不不大于 2mm。
6.5
6.5.1
构造强度规定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经 1.5 倍原则载重量静负荷实验后,整车应无构造损伤。
6.5.2
车把强度
在通过把横管且平行于把立管平面内,沿把立管中心线方向上经把横管对把立管施加一种
128N·m 力矩,把立管应不断裂。把立管应能弯曲到 45°而不断裂,并能支撑不不大于 2200N 力。
6.6
6.7
外观质量规定
a)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各外露零部件表面应清洁、无污渍、锈蚀。商标、贴花应完整清晰、位置 应对的,无气泡、翘边及明显错位;
b) 覆盖件合缝平整、间隙均匀、无明显错位;
c) 涂层表面光滑、平整、色泽均匀、结合牢固、外露表面不应有明显麻坑、斑点、杂色、裂痕、气泡、划伤、流痕。非外露表面不应有露底或明显流痕、裂痕;
d) 镀层表面色泽均匀,不得有烧黑、鼓泡、剥落、锈蚀、露底、毛刺或划伤;
e) 塑料件表面色泽均匀,无明显划伤、飞边、凹凸不平;
f) 焊接件焊缝应均匀、平整、无漏焊、裂纹、夹渣、烧圈、咬边等缺陷,高出工件表面焊瘤、焊渣应修平;
g) 座垫应丰满,缝边应清晰,不应有皱折、褪色、破损等缺陷;
h) 在正常行驶、搬运和维修时,凡与操作者手、脚、腿等也许触及之处均不应有外露脱边。
道路行驶实验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需经 200km 道路行驶实验,实验过程中不应发生整车及各零部件断裂和电器控
制系统各部件损坏或失效,实验后不应丧失其电动行驶功能。
6.8
阐明书规定
每辆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必要附有阐明书,并应有如下内容:
a) 在仔细阅读阐明书,理解载重型电动三轮车性能之前,不要使用载重型电动三轮车,不要借
给不会操纵载重型电动三轮车人行驶;
b) 应注明润滑部位、润滑周期及推荐润滑用油;
c) 对车把、前叉、前轮轴、后轮轴等紧固件应推荐旋紧力矩;
d) 链条传动三轮车,应阐明对的链条张紧度和调节办法;
e) 车闸调节和对刹车系统调换建议,注意雨雪天行驶应增长制动距离;
f) 电动机、控制器、蓄电池对的使用和保养办法;
g) 充电器对的、安全用法;
h) 本原则附录 A(规范性附录)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除本原则中已有规定项目以外,其 余项目,可依照需要自行选定。)
7 实验办法
7.1
本章所用检测设备和器具应符合 GB 17761-1999 中第 6 章关于规定。
基本规定
7.1.1
最高车速
7.1.1.1
实验条件
a) 整车实验负荷(含驾驶者重量):按产品阐明书或产品明示最大载重量加载进行实验;
b) 实验环境:温度为-5℃~35℃,风速不不不大于 3m/s,实验时应避免雨、雪天气;
c) 实验路面:平坦、干燥沥青或混凝土路面。
7.1.1.2
实验环节
a) 在实验道路上设立 100m 测试区间,两端应有足够长辅助行驶区;
b)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在行驶到测试区间之前,应完毕所有加速过程,达到其最高车速,并以此 速度通过测试区间;
c) 用秒表测载重型电动三轮车来回通过测试区间时间;
d) 按式(1)计算最高车速:
式中:
v ——最高车速 km/h;
t ——来回通过测试区间时间 s;
V= 720 …………………………(1)
t
e) 该项实验应持续来回行驶两次,取其实验成果平均值。
7.1.2
续行里程
7.1.2.1
实验条件
续行里程实验条件见 7.1.1.1 条。
7.1.2.2
实验环节
按制造厂阐明书规定对蓄电池充分电,以最高车速行驶到欠压保护装置做出反映为止,记录其行 驶里程。
7.1.3
爬坡能力
7.1.3.1
实验条件
爬坡能力实验条件见 7.1.1.1 条 a) 款。
7.1.3.2
实验办法及环节
a) 在4°坡度路面上选取20m测试区域,其前端应有5~10m长度与测试区域坡度相似坡路,在测试 起点线及离该线10m和20m处设测试点。实验装置见图1。
b) 电动三轮车以低速从平直路段起步,以能达到最大爬坡能力所需速度驶过测试区域,分别测试通 过前10m和后10m所需时间t1和t2;
c) 当t2≤2t1时,表达电动车爬坡能力符合规定;
d) 当t2>2t1时,表达电动车爬坡能力不符合规定。
7.1.4
7.1.4.1
最大行驶噪声 实验条件
图 1 爬坡性能实验装置
最大行驶噪声实验条件见 7.1.1.1 条,此外应满足下列规定:实验场地应空旷,离测试中心约
50m 半径范畴内不应有大反射物。测试区本底噪声应不不不大于 50dB(A)。
7.1.4.2
实验环节
a) 实验场地布置按 GB17761-1999 中图 1 规定;
b) 声级计采用“A”计权网络、快档进行测量,声级计放置离地高度为 1.2m;
c)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应以最高车速匀速行驶通过测试区,读取声级计最大续数,并计算出左、右两侧声级计读数平均值;
以同样办法测算返回两侧声级计读数平均值;以来回行驶两个平均值较大者,作为载重 型电动三轮车最大行驶噪声。
7.1.5
百公里电耗
a) 在完毕 7.1.2 续行里程实验之后,按制造厂阐明书对蓄电池进行充电,并记录下测量仪 器上显示耗电量数值;
b) 按式(2)换算百公里电耗:
百公里电耗=100×耗电量/续行里程数 …………………………(2)
7.1.6
越障能力
越障测试可选取在道路间有一台阶场合进行,该台阶高度为 80mm。将载重型电动三轮车由一人 驾驶在距台阶 0.5m 处起步驶向台阶,电动三轮车应能越上并通过台阶,如图 2。
7.1.7
越沟能力
应能越过宽度为 150mm 测试沟。将载重型电动三轮车正对测试沟,其间可有 2 米助行距离,以 最大驱动力向前行驶,电动三轮车应能越过测试沟,如图 3。
7.1.8
驻车制动性能
将载重型电动三轮车正反两个方向上置于 60 斜坡上,按本原则 7.1.1.1 条 a)款规定加载,将制 动系统刹紧后,观测三轮车先后轮不应有滚动且三个车轮中任意一种车轮均不应有离开地面现象。
图 2 越障测试示意图
7.1.9
倾斜稳定性
图 3 越沟宽度测试示意图
将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左右(侧向)放置在 200 斜坡上,观测电动三轮车与否稳定,车轮与否有 离开地面现象。
7.1.10
尺寸限值
7.2
用钢卷尺测量三轮车整车长度、整车宽度、整车高度等尺寸。
整车安全规定
7.2.1
最小转向圆直径
在水平路面上转动车把,向左、右各做一次,手推动进行 360°转向运动,应在回转直径为 6.0m
范畴内顺利回转。
7.2.2
制动性能
7.3
按 GB 3565- 第 22 章制动性能实验规定办法进行实验,测试制动距离。
电器系统
7.3.1
电器装置
目测检查电器系统与否安装到位,接线极性与否对的,电线安装与否与运动部件或锐边相碰撞, 并用手拉测试线路连接牢固性,并观测电池至控制器、控制器至电机线路中线径与否与电流量相匹 配。
7.3.2
绝缘性能
绝缘性能用 500V 兆欧表进行检测,检测部件为车架、车把和蓄电池、电动机外壳。
7.3.3
蓄电池标称电压
蓄电池充分电后,静止 2 小时,用直流电压表测量标称电压值,测量值容许比标称值标高 15%。
7.3.4
制动断电装置
在蓄电池和电动机回路上串始终流电流表,将动力电路接通让电动机驱动,然后握闸观测电流表是 否断流。
7.3.5
欠压、过流保护功能
按制造厂阐明书,将系统接上其额定电压,然后逐渐减少电压到阐明书表白欠压状态,观测其 欠压保护装置与否动作;逐渐增长电流到阐明书标明过流状态,观测过流保护装置与否动作。
7.3.6
倒车功能
若有倒车功能,按测量最高车速办法测试倒车速度,测试距离为 20m。
7.3.7
照明及信号装置
7.4
信号装置检测涉及鸣号、转向灯、刹车灯、照明灯检测,详细如下:
a) 打开电源后查喇叭与否响;
b) 打开电源查左右转向灯与否亮;
c) 打开电源后查刹车制动后刹车与否亮;
d) 打开电源后照明灯与否亮。
装配规定
7.4.1
各紧固件紧固规定
7.5
a) 检查整车各紧固部件与否漏装和错装;
b) 检查整车各某些与否牢固;
c) 用扭力扳手检查前轮、车把、紧固力矩与否符合阐明书规定。
构造强度
7.5.1
承载实验
将大小约为 300mm×300mm、质量为每袋 10~20kg、总重量为三轮车载重量 1.5 倍砂袋均匀地放 在三轮车仓内,10min 后检查各部位变形状况,然后去掉载荷进行观测,不应产生影响正常使用 构造损坏。
7.5.2
车把实验
7.6
车把按 GB 3565— 中 26.1.1 和 26.1.2 规定进行实验。
道路行驶实验
7.6.1
实验条件
道路行驶实验条件见 7.1.1.1 条。
7.6.2
实验环节
a) 实验前应对被测载重型电动三轮车进行检查和调节,使各部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调节过程 中,容许进行不不不大于 3km 检查行程,以保证调节妥善;
7.7
b) 实验在保持行驶安全状况下尽量以较高车速行驶,最低车速不低于 20km/h,电动行驶过 程中不容许滑行。
其她项目采用目测办法检查。
8 检查规则
8.1
8.1.1
8.1.2
8.2
检查分类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检查分为出厂检查、型式检查(涉及周期检查、鉴定检查)。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须经公司质检部门检查合格,并附有检查合格证后,方能出厂。
检查周期和样本
8.2.1
出厂检查
按批逐辆进行检查。
8.2.2
周期检查
a) 年产万辆以上时,每半年抽检一次; b) 年产万辆如下时,每年度抽检一次; c) 样本数量,1 辆整车。
8.2.3
鉴定检查
8.3
8.4
鉴定检查只有在新产品鉴定(定型)之迈进行,样本数量是 1 辆整车。
检查项目 出厂检查、周期检查、鉴定检查项目见表 2。 鉴定办法
8.4.1
项目分类
本检查规则将所有检查项目分为否决项目、重要项目和普通项目三类,详细划分见表 2。
8.4.2
出厂检查
依照表 2 出厂检查项目,出厂产品均需达到检查项目技术规定或达到供需双方合同规定。
8.4.3
型式检查
型式检查成果符合下列条件,则判为合格。
a) 否决项目应所有达到本原则规定;
b) 重要项目应有十四项以上(含十四项、去除不合用项)达到本原则规定;
c) 普通项目应有五项以上(含五项)达到本原则规定。
表 2 出厂检查、周期检查、鉴定检查项目
项目分类
检查项目
本原则条款
出厂检查
周期检查
鉴定检查
技术规定
实验办法
否决 项目
最高车速
6.1.1
7.1.1
×
√
√
续行里程
6.1.2
7.1.2
×
√
√
制动性能
6.2.2
7.2.2
×
√
√
构造强度规定
6.5
7.5
×
√
√
重要 项目
爬坡能力
6.1.3
7.1.3
×
√
√
电源接通程序
6.1.6
7.7
√
√
√
越障能力
6.1.7
7.1.6
×
√
√
越沟能力
6.1.8
7.1.7
×
√
√
驻车制动性能
6.1.9
7.1.8
×
√
√
倾斜稳定性
6.1.10
7.1.9
×
√
√
尺寸限值
6.1.11
7.1.10
×
√
√
最小转向圆直径
6.2.1
7.2.1
×
√
√
电器装置
6.3.1
7.3.1
√
√
√
绝缘性能
6.3.2
7.3.2
√
√
√
蓄电池标称电压
6.3.3
7.3.3
√
√
√
表 2(续)
项目分类
检查项目
本原则条款
出厂检查
周期检查
鉴定检查
技术规定
实验办法
重要 项目
蓄电池密封性
6.3.4
7.7
×
√
√
过电流保护装置
6.3.5
7.7
√
√
√
制动断电装置
6.3.6
7.3.4
√
√
√
欠压、过流保护功能
6.3.7
7.3.5
√
√
√
倒车功能
6.3.8
7.3.6
×
√
√
充电器
6.3.9
7.7
×
√
√
照明及信号装置
6.3.10
7.3.7
√
√
√
普通 项目
最大行驶噪声
6.1.4
7.1.4
×
√
√
百公里电耗
6.1.5
7.1.5
×
√
√
总体规定
6.4.1
7.7
√
√
√
各紧固件紧固规定
6.4.2
7.7
×
√
√
对称部件装配规定
6.4.3
7.7
×
√
√
外观质量规定
6.6
7.7
√
√
√
道路行驶实验
6.7
7.6
×
△
√
阐明书
6.8
7.7
√
√
√
注:√为必要检查项目 ;△为按需要进行检查项目;×为不需要检项目。
9 标志
9.1
9.2
产品铭牌标示
产品应有内容清晰、耐久铭牌(也可依照需要(合同)规定拟定):
a) 生产者名称、地址;
b) 产品型号; c) 商标名称。 包装标志
产品需要包装,包装箱外应有如下标志:
a) 生产厂名称;
b) 产品名称;
c) 商标;
d) 产品型号、颜色;
e) 原则代号、编号、名称(也可标在产品或阐明书上);
f) 箱体尺寸(长、宽、高);
g) 净重和毛重;
h) “小心轻放”“怕湿”等图示标志;
i) 出厂日期或生产批号。
(规范性附录)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重要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A.1 整车重要技术参数
A.1.1
外形尺寸:长×宽×高
mm
A.1.2
轴距、轮距
mm
A.1.3
整车整备质量
kg
A.1.4
原则载重
kg
A.1.5
最高车速
km/h
A.1.6
续行里程
km
A.2 蓄电池重要参数
A.2.1
蓄电池类型
A.2.2
容量
Ah
A.2.3
标称电压
V
A.3 电动机重要参数
A.3.1
电动机类型
A.3.2
电动机驱动方式
A.3.3
额定持续输出功率
W
A.3.4
额定转速
r/min
A.3.5
额定电压
V
A.3.6
额定输出转矩
N·m
A.4 控制器重要技术参数
A.4.1 欠压保护值 V A.4.2 过流保护值 A
A.5 A5 充电器重要技术参数
A.5.1 额定输入电压 V A.5.2 最大输出电流 A A.5.3 标称输出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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