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业单位概述 事业单位(Institutional Organization),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她组织运用国有资产举办,从事教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普通要接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要有其组织或机构体现形式,要成为法人实体。从当前状况来看,事业单位绝大某些由国家出资建立,大多为行政单位下属机构,也有一某些由民间建立,或由公司集团建立。与公司相比,事业单位有如下特性:一是不以赚钱为目;二是财政及其她单位拨入资金重要不以经济利益获取为回报。 事业单位与公司单位划分管理是国内特有模式。 公司单位是以赚钱为目独立核算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它特点是自收自支,
2、通过成本核算,进行盈亏配比,通过自身赚钱解决自身人员供养,社会服务,创造财富价值。公司单位登记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公司单位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公司单位进行劳动仲裁。 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重要宗旨某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加社会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重要从事教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根据关于法律,所做出决定多具备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拔款。事业单位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订立聘任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事业单位分类 事业单位普通
3、是国家设立带有一定公益性质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普通状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贴,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尚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事业单位。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也就是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是其所需事业经费所有由国家预算拨款一种管理形式。 这种管理形式,普通合用于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事业单位,如学校、科研单位、卫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业单位,即人员费用、公用费用都要由国家财政提供。采用这种管理形式,有助于国家对事业单位收入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同步,也使事业单位经费得到充分保证。 2、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财政承担
4、某些,由财政列入预算;单位承担某些,由单位在税前列支,如医院等。 差额拨款单位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她费用自筹。这些单位人员工资构成中固定某些为60%,非固定某些为40%。按照国家关于规定,差额拨款单位要依照经费自主限度,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她符合自身特点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渐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 3、自主事业单位又称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一种重要形式,由于不需要地方财政直接拨款,因而某些地方往往放松对它管理,导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不断膨胀趋势。 事业单位性质和宗旨 1、事业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公司单位而言一方面事业单位
5、涉及某些有公务员工作单位,它们不是以赚钱为目,是某些国家机构分支。 公司单位就是以赚钱为目公司等以获利为目机构!公司单位普通是自负盈亏生产性单位。所谓“自负盈亏”意即:自己承担亏损与赚钱后果,有一定自主权。公司单位分为国企和私企。国企就是属国家所有公司单位;私企就是属个人所有公司单位。 2、事业单位宗旨 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重要宗旨某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加社会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重要从事教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 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根据关于法律,所做出决定多具备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拨款。
6、事业单位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订立聘任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事业单位特性 1、依法设立。事业单位设立,应区别不同状况由法定审批机关批准,依法登记,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直接进行法人登记。 2、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从事是教诲、科技、文化、卫生等涉及人民群众公共利益服务活动,普通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3、不以营利为目。事业单位普通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费来源有需要财政完全保证,有可通过从事某些经批准服务活动获得某些收入,但获得收入只能用于事业单位再发展,不得用于管理层和职工分红等。 4、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是组织机构而不是个人,要有自己名称、组织机构和场合,有与其业务
7、活动相适应从业人员和经费来源,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应依照事业单位四个特性,对此前被界定为事业单位,有筹划、分阶段通过改革逐渐还原其应有属性。同步,在宪法和既有法律框架内,重新统一规范当前存在各种公益服务组织,实行统一法规和政策,实现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和提供公益服务方式多样化目的,增进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健康发展1。事业单位岗位设立管理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立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合用于为了社会公益目,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她组织运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公务员
8、法进行管理事业单位除外。岗位设立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关于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依照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立工作岗位,应具备明确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原则和任职条件。第四条 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原则进行岗位设立,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任、合同管理。第五条 国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立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引,分级管理。国家拟定事业单位通用岗位类别和级别,依照事业单位功能、规格、规模以及从属关系等状况,对岗位实行总量、构造比例和最高级别控制。第六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立管理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立政策
9、指引、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立工作指引、组织实行和监督管理。人事部会同关于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关于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立管理指引意见。第七条 事业单位依照岗位设立政策规定,按照核准岗位总量、构造比例和最高级别,自主设立本单位详细工作岗位。第二章 岗位类别第八条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第九条 管理岗位指肩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工作岗位。管理岗位设立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管理水平需要。第十条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备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规定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立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规律和特点,适
10、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需要。第十一条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立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高服务水平规定,满足单位业务工作实际需要。勉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普通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立相应工勤技能岗位。第十二条 依照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立特设岗位,重要用于聘任急需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第三节事第三章 岗位级别第十三条 依照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划分通用岗位级别。第十四条 管理岗位分为10个级别,即一至十级职工岗位。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岗位
11、分为13个级别,涉及高档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档岗位分7个级别,即一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级别,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级别,即十一至十三级。第十六条 工勤技能岗位涉及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级别,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级别。第十七条 特设岗位级别依照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拟定。第四章 岗位构造比例及级别拟定第十八条 依照不同类型事业单位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构造特点,实行不同岗位类别构造比例控制。第十九条 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实行最高级别控制和构造比例控制。第二十条 管理岗位最高级别和构造比例依照单位规格、规模、从属关系
12、,按照干部人事管理关于规定和权限拟定。第二十一条 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级别和构造比例(涉及高档、中级、初级之间构造比例以及高档、中级、初级内部各级别之间比例)按照单位功能、规格、从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综合拟定。第二十二条 工勤技能岗位最高级别和构造比例按照岗位级别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拟定第二十三条 特设岗位设立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地区或设区市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第五章 岗位设立程序及权限第二十四条 事业单位设立岗位按照如下程序进行:(一)制定岗位设立方案,填写岗位设立审核表;(二)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三)在核准岗位总量、构造比例和最高级别限额内,制
13、定岗位设立实行方案;(四)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立实行方案意见;(五)岗位设立实行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六)组织实行。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立方案报人事部核准。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立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立方案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立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地(市)、县(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立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地区或设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构造比例和最高级别应保持相对稳定。第二十七
1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岗位设立方案可按照第二十五条权限申请变更:(一)事业单位浮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岗位进行重新设立;(二)依照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正式文献,增减机构编制;(三)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状况,为完毕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立。第六章 岗位聘任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聘任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关于规定择优聘任。第二十九条 事业单位应当与聘任人员订立聘任合同,拟定相应工资待遇。聘任合同期限内调节岗位,应对聘任合同有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第三十条 事业单位应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聘任人员。第三十一条 专业技术高档、中级和初级岗位聘
15、任条件应不低于国家规定基本条件。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应符合准入控制规定。第三十二条 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步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第三十三条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员聘任,由事业单位按照行政从属关系逐级上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人事部商关于部门拟定。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四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要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办法,加强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立指引、监督和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保证岗位设立工作有序进行。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岗位设立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第三十六条 经核准岗位设立方案作为聘任人员
16、、拟定岗位级别、调节岗位以及核定工资根据。第三十七条 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立和岗位聘任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关于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级别、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对有关领导和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予以相应纪律处分。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八条 使用事业编制社会团队,除经批准参照公务法进行管理以外,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本办法和关于行业岗位设立指引意见,结合实际状况,制定本地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立管理实行意见。第四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制度建立以聘任制为基本用人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首要内容。随着国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7、体制建立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迫切规定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布满生机和活力用人制度。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任制度,是加快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重要办法,是用人制度一项重要改革,对实行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增进国内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具备重要作用一、聘任制度基本原则和实行范畴事业单位与职工应当按照国家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本上,通过订立聘任合同,明确聘任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关于权利和义务。人员聘任制度重要涉及公开招聘、订立聘任
18、合同、定期考核、辞退辞聘等制度。通过实行人员聘任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聘!IJ关系转变,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一)聘任制度基本原则建立和履行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制度,要贯彻党十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参加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二)聘任制度实行范畴1.事业单位(含实行公司化管理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以及转制为公司以外,都要逐渐试
19、行人员聘任制度。2.试行人员聘任制度事业单位中,原固定用人制度职工、合同制职工、新进事业单位职工,涉及工勤人员,都要实行聘任制度。3.事业单位党群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在己与单位明确了聘任关系人员范畴内,按照各自章程或法律规定产生、任用。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用,依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可以采用招聘或者任命等形式。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社会团队录取专职工作人员,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以外,也要逐渐试行人员聘任制度。可以说,凡是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依法登记或者备案事业单位及与之建立人事关系工作人员都要实行聘任制度。二、全面履行公开招聘制度为了规范用人行为,防止用人上随意性和不正之风,事业
20、单位凡浮现空缺岗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顿、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她办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原则设立岗位,并依照国家关于规定拟定岗位工资待遇;按照岗位职责和聘任条件,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者考核办法择优聘任工作人员。受聘人员应当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可以坚持正常工作;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必要持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为了保证人员聘任工作顺利平衡进行,聘任人员应当优先从本单位既有人员中选聘;面向社会招聘,同等条件下本单位应聘人员优先。受聘人员如系其她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公司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结或
21、者解除与原单位聘任合同、劳动合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征得原单位书面批准其调(流)动。(一)招聘工作原则和办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必要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编制数额和人员构造比例、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下达增长人员筹划内进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从其规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德才兼备用人原则,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用考试、考核办法进行。(二)可以采用直接考核方式招聘人员如下人员可以采用直接考核方式招聘:l.具备研究生学历或者研究生及以上学位人员。2.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具备技师及以上工人技术职务人员。4.按照单位经费来源平行流动和顺向流动人员。(三)招聘范畴事业单位
22、招聘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四)应聘条件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如下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守法遵纪,品行端正。3.具备招聘岗位规定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4.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正常工作。5.招聘岗位职责规定其她条件。此外,相应聘人员学历规定为: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人员,应当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工勤岗位人员,应当具备中专、中技或者高中及以上学历。民族自治区域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应聘人员学历规定可以恰当放宽。(五)招聘程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制定招聘筹划。2.发布招聘信息。3.受理应聘人员申请
23、,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4.考试。5.考核。6.体检。7.拟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成果。8.订立聘任合同,办理聘任手续。三、人员聘任程序为了保证人员聘任工作公平、公正,提高工作效率,聘任单位要成立与人员聘任工作相适应聘任工作组织,严格人员聘任程序。聘任工作组织由聘任单位分管负责人及其人事部门负责人、纪律检查部门负责人和工会代表构成,依照需要也可以聘请关于专家参加。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聘请关于专家参加。人员聘任、考核、续聘、辞退等事项由聘任工作组织提出意见,报本单位负责人员集体决定。人员聘任基本程序是:(1)发布空缺岗位及其职责、聘任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3)聘任工作组织
24、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4)聘任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依照成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5)聘任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6)聘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订立聘任合同。人员聘任实行回避制度。受聘人员凡与聘任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不得被聘任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秘书或者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工作。聘任工作组织成员在办理人员聘任事项时,遇有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也应当回避。培训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动干部教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
25、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关于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干部教诲培训工作必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贯彻科学发展观,环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难奋斗、执政为民规定,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动社会主义当代化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第三条 干部教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按照党和国家规定,把握干部成长规律和教诲培训需求,分级分类地开展干部教诲培训,激发干
26、部学习内在动力和潜能,增强干部教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全员培训,保证质量。干部教诲培训面向全体干部,创造人人皆受教诲、人人皆可成才条件,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实现干部教诲培训规模和质量、效益统一。 (三)全面发展,注重能力。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全面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将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诲培训全过程。 (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紧密联系国际形势新变化,联系国内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当代化建设新进展,联系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引导干部在改造主观世界同步,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引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27、。 (五)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推动干部教诲培训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第四条 本条例合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队机关干部教诲培训工作。 国有公司和事业单位教诲培训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五条 全国干部教诲培训工作实行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主管,中央和国家机关关于工作部门分工负责,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体制。 第六条 中央组织部履行全国干部教诲培训工作整体规划、宏观指引、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职能。 中央和国家机关关于工作部门按照职责分
28、工,负责有关干部教诲培训工作,指引本系统业务培训。 第七条 地方各级党委领导本地区干部教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干部教诲培训工作方针政策,把干部教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布置本地区干部教诲培训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主管本地区干部教诲培训工作。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工作部门负责有关干部教诲培训工作。 第八条 干部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行本单位干部教诲培训工作。 第九条 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教诲培训工作由主管方负责组织;经协商,也可由协管方负责组织。第三章 教诲培训对象 第十条 干部有接受教诲培训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干部教诲培训对象是全体干部,重点是县
29、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 第十二条 干部应当依照不同状况参加相应教诲培训: (一)在职期间各类岗位培训; (二)晋升领导职务任职培训; (三)从事专项工作专门业务培训; (四)新录(聘)用初任培训; (五)其她培训。 第十三条 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承认其她培训机构合计3个月以上培训。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确因特殊状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诲培训规定,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毕培训。 其她干部参加脱产教诲培训时间,依照关于规定和工作需要拟定,普通每年合计不少于12天。 有条件地方和部门可以实行干部教诲培训学时学分
30、制。 第十四条 干部必要遵守教诲培训规章制度,完毕规定教诲培训任务。 第十五条 干部在参加组织选派脱产教诲培训期间,普通应享有在岗同等待遇。第四章 内容与方式 第十六条 干部教诲培训应当依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规定,结合岗位职责规定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特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并以政治理论培训为重点,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境内培训与境外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增进干部素质和能力全面提高。 第十七条 政治理论培训重点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诲,树立和贯彻科
31、学发展观、对的政绩观教诲,党历史、党优良老式作风、党纪律教诲,国情和形势教诲,引导干部坚定共产主义抱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对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夯实理论基本、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 对党外干部,应当依照其特点,开展相应政治理论培训。 第十八条 政策法规培训重点加强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诲,进行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交、国防等方面重大布置和规定培训,提高各级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 第十九条 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知识培训,提高干部实际工作能力。 第二十条 文化素养培
32、训和技能训练应当按照完善干部知识构造、提高干部综合素质规定进行。 第二十一条 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干部教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干部脱产培训筹划,选调干部参加脱产培训。干部所在单位按照筹划完毕调训任务。被抽调干部必要服从组织调训。 实行干部调训筹划申报制度。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抽调下级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参加培训,必要报同级干部教诲培训主管部门审批,避免多头调训和重复培训。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勉励干部运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培训。 干部所在单位应当对干部在职自学提出规定,并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三条 履行干部自主选学。在干部教诲培训管理部门指引下,干部可以自主选取参加教诲培训机构
33、、内容和时间。 干部教诲培训管理部门或者干部教诲培训机构应当定期发布供干部自主选学教诲培训项目,明确规定,加强管理。 第二十四条 加强和改进境外培训工作。干部教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工作需要,科学设立境外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合理拟定培训机构,严格培训过程管理,注重培训质量和效益。 第二十五条 开展干部教诲培训应当依照干部特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仿式、体验式等教学办法,提高培训质量。 第二十六条 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诲、电化教诲,提高干部教诲培训教学和管理信息化水平。(未完待续)第五章 教诲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 加强干部教诲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
34、竞争有序干部教诲培训机构体系。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在干部教诲培训中主渠道作用。 第二十八条 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应当突出办学特色,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干部教诲培训工作。 部门和行业干部教诲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和本行业干部教诲培训工作。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可以发挥自身优势,承担有关干部教诲培训任务。 干部教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社会培训机构和境外培训机构承担干部培训项目。 各类干部教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伙,通过联合办学等方式,增进干部教诲培训资源优化配备。 第二十九条 干部教诲培训机构必要贯彻党和国家干部教诲培训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35、干部教诲培训机构应当依照培训需求,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科学设立培训班次和学制,完善学科构造和课程设计,提高教学水平。 干部教诲培训机构应当深化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和分派制度改革,建立布满活力、运转高效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十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干部教诲培训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改进干部教诲培训机构基本设施和办学条件。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重点扶持条件较好、优势明显干部教诲培训机构,调节、整顿不具备办学能力和条件干部教诲培训机构。 第三十一条 建立干部教诲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培训机构承担干部教诲培训任务,必要获得干部教诲培训管理部门资质承认。干部教诲培训管理部门应制定和
36、发布相应准入原则。 哺育和规范干部教诲培训市场,引导干部教诲培训机构优化服务,提高质量,逐渐形成由干部教诲培训主管部门指引、公开平等、竞争有序干部教诲培训市场机制。 第三十二条 实行干部教诲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干部教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采用直接委托、招标投标等方式,拟定承担培训项目教诲培训机构,加强项目实行管理,提高培训绩效。 第三十三条 加强干部教诲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注重培训,增进交流,优化构造,提高素质。 第六章 师资、教材、经费 第三十四条 按照素质优良、规模恰当、构造合理、专兼结合原则,建设高素质干部教诲培训师资队伍。 第三十五条 从事干部教诲培训工作教师,应当具备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
37、道德修养、较高理论政策水平、夯实专业知识基本,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掌握当代教诲培训理论和办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能力。 第三十六条 实行专职教师职务聘请和竞争上岗制度,通过考核、奖惩和教诲培训,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 建立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诲培训时间合计不少于1个月。逐渐建立符合干部教诲培训特点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 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党政领导干部、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国内外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充分发挥兼职教师作用。 建立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干部教诲培训师资库,实现资源共享。 第三十七条 干部培训教材建设应当适应不同类别干部教诲培训需要,着眼于提
38、高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逐渐建立开放、形式多样、具备时代特色教材体系。 第三十八条 坚持干部培训教材开发与运用相结合,做到一纲多本、编审分开。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引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干部培训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大纲,审定全国干部培训教材;关于地方、部门和机构按照教材大纲规定,可以编写符合需要、各具特色干部培训教材,并可选用国内外先进出版物。 第三十九条 加强干部培训教材编写、出版、发行、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条 干部教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渐提高,保证干部教诲培训工作需要。 加强干部教诲培训经费管理。第七章 考核与评估 第四十一条 建立干部教诲培训考核和勉励机制
39、。将干部教诲培训状况作为干部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重要根据之一。 第四十二条 干部教诲培训考核内容涉及干部学习态度和体现,掌握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知识和技能限度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 第四十三条 干部教诲培训考核应当区别不同教诲培训方式分别实行。组织调训和干部自主选学考核,由干部教诲培训机构实行;干部在职自学考核,由干部所在单位实行;境外培训考核,由主办单位或者干部所在单位实行。 干部教诲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各级干部教诲培训主管部门和干部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干部参加教诲培训状况和考核成果。 第四十四条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年度考核、任用
40、考察时,应将干部接受教诲培训状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十五条 建立干部教诲培训机构评估制度。制定科学合理评估指标体系和规范简便评估办法,加强对干部教诲培训机构评估。 第四十六条 干部教诲培训机构评估内容涉及办学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基本设施、经费保障等。 第四十七条 干部教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对干部教诲培训机构进行评估,也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第四十八条 干部教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充分运用评估成果,对干部教诲培训机构建设与发展提出指引性意见。干部教诲培训机构应当依照评估成果,改进干部教诲培训工作。第八章 监督与纪律 第四十九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关于工作部门、干部教诲培训机构、
41、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必要严格执行本条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五十条 干部教诲培训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关于部门对干部教诲培训工作和贯彻执行本条例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违背本条例行为,并对关于负责人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一条 干部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诲培训规定,应当及时补训。对无合法理由不参加教诲培训,予以批评教诲直至组织解决。 干部在参加教诲培训期间违背关于规定和纪律,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诲直至纪律处分。 干部弄虚作假获取学历或者学位,按照关于规定严肃解决。 第五十二条 干部所在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干部教诲培训职责,由干部教诲培训管理
42、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治,并在一定范畴内予以通报批评。 第五十三条 干部教诲培训机构和干部所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干部教诲培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治;逾期不改,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由关于部门对负有重要责任领导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予以纪律处分: (一)采用不合法手段招揽生源; (二)以干部教诲培训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她高消费活动; (三)违背国家关于规定收取干部教诲培训费用; (四)违背国家关于规定擅自印发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 (五)违背本条例规定其她行为。 第九章 附 则第五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依照本条例制定详细实行办法。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
43、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教诲培训办法,由中央军委依照本条例原则制定。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四节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制度考核制度是人事制度重要构成某些。在事业单位建立人员考核制度,对客观、公正地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做到功过度明;对合理地使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挥她们作用,调动她们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勉励先进、鞭策后进,增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责任感;对在事业单位建立有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竞争勉励机制,激发事业单位生机和活力,增进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都具备十分重要意义。一、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概念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这里
44、讲考核,是狭义考核,专指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性、规范化考察和审核,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度。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制度,是由政府或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负责人依照国家关于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对其所属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绩以及其她素质进行考察理解,并作出客观评价,通过考察工作人员德才素质和工作实绩,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管理和收入分派提供客观根据制度。其目是为了对的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体现和工作实绩,勉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聘请、续聘、晋升、奖惩、培训、辞退(辞退)以及调节工资待遇、调节岗位提供根据。二、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特点1
4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体现了分类管理思想分类管理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必要遵循基本原则。它核心内容就是要按照干某些类管理规定,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从以往国家干部管理模式中分离出来,结合事业单位特点,进行人事管理制度改革。2.考核成果使用与事业单位用人和分派制度紧密结合考核成果使用兑现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一项重要程序,也是关系到每个工作人员切身利益事情。事业单位考核制度一种明显特点是,把年度考核成果使用与事业单位内部用人制度、分派制度改革挂钩。三、考核原则和范畴(一)考核原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原则。1.客观公正客观,就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要实事求是,全面本质地反映工作人员实际状况,不能凭主观印象,要注意避免片面性。公正,就是在考核中,对各级各类人员要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对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按照规定原则进行考核,不能有亲有疏,宽严不一。2.民主公开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制度规定,考核目、范畴、时间、办法、内容、原则,都要公之于众。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考核办法。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必要有工作人员代表参加。主管领导在给工作人员写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之前,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考核成果要正式告知本人。3.注重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