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他资产价值转移方面的差异与协调 其他资产是指除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外的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大修理费用采用待摊方式的,应当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等相关费用,减去股票发行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后的余
2、额,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不够抵消的,或者无溢价的,若金额较小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金额较大的,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计入损益。除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的损益。 如果长期待摊费用的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摊销时,按每期应摊销的金额,借记“制
3、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会计核算中的其他资产与税法中所指的递延资产差不多。差异在于开办费的摊销时间和摊销期限。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的损益,而税法规定,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例某企业2004年1月开始筹建,在其筹建期间发生以下费用:用支票支付职工工资2000元;用支票购买办公用品30000元;用现金报销差旅费20000元;用现金支付职工工资500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借款利息15000元,其中13000元应计入在建工程的借款利息。企业于当年12月正式投入
4、运营。 该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筹建期间发生各项费用: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104000 在建工程 13000 贷:银行存款 47000 现金 20000 应付工资 50000 借:应付工资 50000 贷:现金 50000 投入运营时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 104000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104000 差异分析及处理:企业发生的开办费104000元,会计核算将开办费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的损益;而税法规定,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因此,该企业的开办费按税法规定不能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应按税法规定调增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