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商品回购的会计处理谈点看法商品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重新买回所销售的商品。在售后回购交易中,通常情况下,所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从销售方转移到购货方,因而不能确认相关的销售商品收入。为了便于理解,财政部会计司编制的企业会计制度讲解收入章节中以事例进行了阐述,原事例如下: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1998年5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协议规定,甲公司应于9月30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10万元(不含增值税)。商品已发出,货款已收到。假定(1)该批
2、商品的实际成本为80万元,(2)除增值税外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的会计分录如下:(1)发出商品时,借:银行存款117万元;贷:库存商品80万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万元,待转库存商品差价20万元。(2)由于回购价大于原售价,因而应在销售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提的利息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这样做的理由在于,售后回购本质上属于一种融资交易,回购价大于原售价的差价相当于融资费用,因而应在计提时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5-9月,每月应计提的利息费用为2万元(10万元5个月),会计分录如下:借:财务费用2万元;贷:待转库存商品差价2万元。 中国会计网 .canet (3)9
3、月30日,甲公司购回5月1日销售的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10万元,增值税额为18.7万元,借:物资采购(或库存商品等)110万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18.7万元;贷:银行存款128.7万元。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待转库存商品差价,借:待转库存商品差价8万元,财务费用2万元;贷:物资采购(或库存商品等)10万元。通过对以上事例的分析可以看出:一、库存商品通过售后回购业务的完成,库存商品增值20万元,由原来的80万元升值到100万元。根据商品回购业务的一般规定,回购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与报酬并未从销售方转移,销售方售出后,并未对该资产追加投资,也不存在资产评估事项,按照企
4、业会计准则稳健性原则,资产的计价或按成本,或按资产历史与市价熟低计价。因此我们认为应恢复原回购成本,冲销原售出商品中所包含的待转库存商品差价,借:待转库存商品差价20万元;贷:物资采购(或库存商品等)20万元。这样既符合会计核算的稳健性原则,待转库存商品差价账户的借贷双方也取得了平衡。二、甲公司通过售后回购业务为生产筹集了资金,达到了融资的目的,与其他融资手段相比,除正常的财务费用列支外,该方法使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获得抵扣1.7万元;实际该单位获得融资的现金净流量为8.3万元。根据增值税核算业务的有关规定,库存商品进销价值不变的情况下,进项税额应等于销项税额。商品回购业务不能确认为收入的情况下,作为一种融资行为,我们认为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应不变。作为回购商品购买方来讲,其实是一种出让资金使用权;回购商品的差价,相当于对资金使用权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