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地税局费金征管知识50问连载626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应该怎样办理有关手续?答: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根据本人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缴费基数选定后,在同一社保年度内不再变更。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帐户。如果是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内地税任一登记点办理缴费登记。办好缴费登记后,个人可与开户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款协议,以后每月的社
2、保费由银行自动划扣;也可每月到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门前开票缴费。如个人在当月15日前新参保的,当月登记当月征收,登记所属期为当月;15日后新参保的,登记所属期为次月,次月开始征收。如果不是本市户籍人员不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27问: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享受什么待遇?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28问: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答:按照关于调整广州市生育保险缴费率和非广州市城镇户籍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通知(穗劳社工伤20072号)规定,从2007年7月起,我市生育保险缴费率统一调整为用人单位职工工
3、资总额的 0.85%。同时,非本市城镇户籍职工应当按照本市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享受统筹区内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企业按照规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29问:个人按规定取得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待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是否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4、201240)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的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及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