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待中心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行业规范的规定,甲、乙双方就 接待中心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恪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括但不限于: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等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工作内容)。(四)施工内容: 1、工程设计图纸全部设计内容(含施工过程中图纸深化设计、图纸补充修改设计等内容)。2、室外装修以走廊台阶外沿为界(走廊及台阶外沿立面装修含合同内),给水接自来水接口,雨污排水接室外检查井,电源接配电室线箱。3、不在乙
2、方的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是:成品移动家具、电视、空调、热水器、消防、窗帘、厨房设施(排水沟含合同内)。4、若乙方承担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内容未发生,甲方保留相关扣款的权利;若乙方施工内容超出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合同、工程规范的要求,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二条 工程工期(一)工程总日历天数:70天(含雨天)。开工日期:2018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18年 月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实际竣工时间以乙方按合同内容完成本工程及交付甲方验收合格为准。(二)对工程工期的要求已考虑夏雨季及恶劣气候(如雨天、大风、沙尘、冰雹、持续高温等)、政府政治性会议或其他事件(如高考、运动
3、会、重大节假日)等因素对工期影响。第三条 工程价款(一)合同(固定)总价(含增值税销项税额)为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RMB¥ 元),其中不含税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RMB¥ 元),增值税税率/征收率为【 %】,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RMB¥ 元)。(二)合同工程价款实行固定总价的包干制度。乙方的工程承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材料采购、装运、材料搬运、垃圾清运、保洁、竣工后保修等;(2)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技术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机具费、劳保用品费、意外伤害保险、临时设施费、管理费、规费等所有间接费用。(3)在工程施工中甲方提供水电接驳点
4、,设备接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耗用水电费由甲方承担。第四条 工程价款给付和相关要求(一)付款进度:1、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完成土建改造、安装预埋(含管线)及防水、隐蔽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整( )。2、乙方完成室内主要天花、地面铺贴、墙面贴面及基层,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文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在30日内,甲方支付到合同结算价款总额的95%给乙方。4、剩余合同结算价款部分作为工程质保金,待工程两年保修期满,乙方全面履行维修责任且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完毕无争议后,甲方支付到合同结算价款总额的100%给乙
5、方。工程质保金不计利息。(二)在完成本条第1/2/3/4/项约定的工程付款节点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制付款申请,报甲方书面审核;甲方完成书面审核后七日内按照合同规定并扣除应扣款项向乙方支付进度款;如乙方未及时提出申请,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三)每次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费用前,依据甲方批准的金额,先行向甲方提供足额合法且符合当地税务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保证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为【 %】,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的5日内送达甲方。乙方确保向甲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品目、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一致。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一)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达
6、到国家现行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施工及木结构验收规范、施工操作规程和质量验收标准,保证一次性验收通过。(二)验收标准为(有最新标准执行最新标准):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354-2005)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5、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6、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7、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7、房屋建筑部分2013版)9、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03)1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1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13、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15、室内装饰施工图、相关效果图及照片16、装修材料封样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和规范。若合同中约定的任何工程质量标准与国家及地方标准有异,则按要求较高者执行。第六条 工程材料采购1、工程范围内所需材料,除本
8、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中有特别注明外,均由乙方负责采购提供。乙方采购的主材,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样品封存。封样方式:由乙方按设计图纸材料表、腾龙生态园接待中心装修工程材料选型表腾龙生态园接待中心装修工程洁具、五金手册腾龙生态园接待中心装修工程设计方案中材料排列顺序,分别切割成样品,提交甲方保存,甲方并对封样拍照留档备查。2、装饰主材品牌:墙地砖(二线偏上品牌),板材(鹰冠、福汉、免宝宝),油漆(立邦、华润、多乐士)。3、水电安装品牌:九牧洁具、三雄极光灯具开关插座、武汉二厂电线电缆、金牛给水、联塑排水。4、乙方必须按照经过甲方确认的封样进行采购;如无封样须由乙方提供样品,甲方确认;灯具、洁具等重要材
9、料须双方到市场考察,由甲方确定。5、乙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等,必须同时提供原材料清单、材料产品合格证原件、质量保证书原件。第七条 甲乙双方工程职责(一)甲方工程职责1、甲方任命 为甲方管理人员代表,行使合同中约定的甲方权利,履行甲方的义务。2、甲方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电源和水源。3、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子版图纸及纸质版图纸一份,如图纸相矛盾,现场施工以纸质版图纸为准。4、甲方提供工程所需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并保证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所需之临时施工设施、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均需在获得甲方同意后才得进行,且由乙方负责搭设并承担费用。5、甲方须保障施工道路、场地不影响乙方正常施工。(二)
10、乙方工程职责1、乙方任命 为乙方项目经理,代理行使合同约定的乙方权利和履行乙方职责,任何对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指示,均视同有效地传达至乙方。2、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管理人员联系的情况下,乙方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二十四小时内向甲方管理人员送交书面报告。3、本工程每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需向甲方以书面形式申请报检,验收合格后,乙方进行下一道工序;如甲方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默认本分部工程合格,乙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4、乙方须对一切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和已完成工程的稳妥性、安全性及工程质量负责。隐蔽工程验收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5
11、、乙方对本工程有关的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施工安全全面承担责任。不得因任何技术上和非技术上的原因(甲方原因除外)把施工失败责任推卸给甲方;同时,因乙方施工失误造成的返工,乙方承担返工造成的全部费用。6、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因乙方施工不当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7、全部工程竣工以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并负责提供给甲方相关的档案资料。8、乙方自行负责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的食宿、员工工资、补贴、保险等相关费用。9、乙方须遵守国家及地方劳动法律、法规,按时支付工人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否则视为乙方违约。10、成品保护: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对已完成的
12、成品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因乙方保护不力导致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第八条 工程变更与结算1、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的大包干合同价款,不会因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价的变动作任何调整。2、对于经甲方代表确认的施工过程中图纸深化设计、图纸补充修改设计等内容,乙方必须执行,不得拒绝。3、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对工程的功能布局和主要材料提出变更,甲乙双方协商后,可办理相关变更签证。第九条 工程竣工验收1、工程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完成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合同约定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且外观效果符合设计方案的内装修效果图。各分部工作已按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技术文件、工程技术档案
13、、竣工资料齐全完整。2、乙方须向甲方按规定交付验收报告并附全相关工程技术资料,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对工程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分别签署工程验收单;未签署工程验收单的工程,视为不合格工程,应由乙方在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偿予以全部整改完毕,并按约定重新验收,工期不予顺延。经重新组织验收仍不合格且无法采取措施补救的,则甲方可以拒绝接收不合格工程,直至解除合同并不支付剩余款项,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移交工程竣工资料原件贰套。工程竣工资料一律加盖“竣工资料”图章后方为正式竣工资料。4、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现
14、场进行清理:(1)施工现场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场;临时工程已拆除,场地已进行清理、平整或复原;按合同约定应撤离的人员、承包人施工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已按计划撤离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积物,已全部清理。(2)乙方应在5日内完成竣工退场,逾期未完成的,甲方有权出售或另行处理乙方遗留的物品,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施工现场的竣工退场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条 工程质量保修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如乙方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甲方按合同约定从质保金中扣除,费用超出保修金额的,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进行
15、索赔。(一)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等装修工程等项目。2、工程的质量保修期:(1)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五年;(2)其他装修工程为两年。3、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同一问题两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在六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甲方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抢修。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乙方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如乙方对原结构造成损伤,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
16、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加固方案,乙方实施加固且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二)保修费用1、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导致建筑物毁损或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不及时进行维修或两次维修不好的,甲方另行委托他人维修,甲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含管理费)双倍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甲方对超出部分向乙方主张赔偿。3、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如乙方承建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系乙方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引起的,甲方有权无限期追索,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第十一条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1、工程未移交甲
17、方前,乙方负责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自身产品和成品。2、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生产的原则。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有义务为参与本工程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担未履行此义务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4、乙方负责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的清运及完工扫除清洗。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1、若乙方不能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本工程,每逾期1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由乙方向甲方累积支付违约金;乙方的违约金从其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若出现法律规定的因甲方过错而导致的工期延误情形,则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乙方施工安装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修复至
18、合格,达到甲方满意为准,工期不顺延。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可向甲方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乙方在指定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还应由乙方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转包、分包,否则,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乙方转包及分包部分工程的工程价款;同时还应由乙方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5、乙方应具备与本工程相应施工的有效资质,并承担因资质问题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6、在合同履行中,无论何种原因,如发生民工到各级政府机关、甲方办公场所和施工工地等相关地方闹事事
19、件的,乙方同意每发生一次,即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拾万元整,甲方有权在最终结算时直接扣除该违约金金额。7、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乙方已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支付对应价款;同时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因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赔偿损失从上述价款中折抵。合同解除后,乙方施工材料、施工设备等,均应当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10天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否则,甲方可视为无主物而自由处置。第十三条 通知送达重要通知和文件资料等如须以书面形式送达的,应选择采用快递、发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等其中之一的方式完成。如以快递方式的,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
20、第三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发电子邮件方式的,一方将送达内容发送至对方指定的电子邮箱后第三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如以直接送达方式的,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下述信息为合同双方确认的有效的联系信息,也是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纠纷等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公证执行时接受司法(仲裁、公证)机关送达司法(仲裁、公证)文书的地址。凡向下述地址投递寄送的文书,除能证明未送至该地址外,无论是否签收,均视为已送达。在对方接到一方发出的变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该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为准。甲方送达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送达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壹份。发包人: (签章) 承包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