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金流量分类几个特殊问题的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以下简称“准则”),将现金流量分为三类,但对一些特殊业务的现金流量的划分,准则没有作出详尽可能的规范,本文拟就几种特殊现金流量的归类作以下分析。 一、接受捐赠收到的现金与对外捐赠支出的现金 准则及其指南均未明确规定这两项现金流量的归属。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则将其分别作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这种规定与该制度对接受捐赠和对外捐赠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是一致的。但是,财政部在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问题解答中又规定,公司接受现金捐赠,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由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可按规定程序
2、转赠股本,因此接受现金捐赠实质上已成为一种资本准备,具有筹资的性质。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接受捐赠收到的现金宜作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至于对外捐赠支付的现金则仍可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二、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从银行存款本身的来源看,既有经营活动带来的,也有筹资和投资活动带来的,因此,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与三种活动都有关联;从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看,它不符合筹资或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定义,因而应归类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笔者认为,对该项目的归属应考虑重要性原则,如果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金额不大,则将其全部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果其金额较大且银行存款主要来源于某单一活动,则应将
3、其归类为该类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果金额较大且各类活动产生的银行存款额相差不多,可将其按适当比例分别归为经营活动、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三、现金等价物的处置 现金等价物处置与将现金存入银行、从银行提取现金及用现金购买现金等价物有所不同。处置现金等价物通常并不是收回等额现金,其收回现金的数额可能比处置前现金等价物的账面价值高或低,一般会引起实际的现金流入或现金流出。考虑到现金等价物本质上是一种投资,因此应将处置现金等价物的现金流量作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四、外币兑换 外币兑换业务一般视为外币现金存放形式的变化。现金流量表中一般不予反映。但如定量分析则可得出不同的结论。如果将本币兑换成外币或将一种外币直接兑换成另一种外币,由于结算使用的兑换率与相应的外币现金或银行存款的记账汇率之间存在差异,一般会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产生影响。它不仅使企业有实体现金流入或流出,而且由于实体现金流入、流出的不平衡会产生兑换损益及企业现金净流量的变化,这是一项真实的现金流量。因此,在现金流量表上应对其进行反映。但考察到我国对现金流量的分类及重要性原则,笔者认为,可将“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与“外币兑换对现金流量的影响额”合并反映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这样不仅能促使企业重视汇率变动的风险,而且使现金流量表的结构与准则对现金流量分类的定义衔接更加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