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体工商户等个人所得税政策是否进行了调整【问题】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是否进行了调整? 【解答】按照税法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的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自9月1日起开始实施,鉴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按年度计算,而且是在一个完整的纳税年度产生的,这就需要分段计算应纳税额,即:9月1日前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9月1日(含)后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 年终汇算清缴分段计算应纳税额时,需要分步进行: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计算全年
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前8个月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计算后4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也是比照这个计算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要注意的是,这个计算方法仅适用于纳税人2011年的生产经营所得,2012年以后则按照税法规定全年适用统一的税率。 举例:如某个人独资企业按照税法和相关规定计算出2011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5000元(注:按照财税201162号文件规定,在计算全年应纳
3、税所得额时,投资者本人后四个月的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3500元),则其全年应纳税额应如何计算? 答:该个人独资企业2011年应纳自然人投资者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2011年前8个月应纳税额=(4500030%-4250)8/12=6166.67元; 2011后4个月应纳税额=(4500020%-3750)4/12=1750元; 全年应纳税额=6166.67+1750=7916.67元。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