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在弃置义务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还应考虑弃置费用。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油气资产、核电站核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弃置费用的金额与其现值比较,通常相差较大,需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对于这些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计入财务费用。一般工商企业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报废清理费用不属于弃置费用,应当在发生
2、时作为固定资产处置费用处理。【例】经国家审批,某企业计划建造一个核电站,其主体设备核反应堆将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应在该项设备使用期满后将其拆除,并对造成的污染进行整治。207年1月l日,该项设备建造完成并交付使用,建造成本共80000000元。预计使用寿命10年,预计弃置费用为1000000元。假定折现率(即为实际利率)为10%。(1)计算已完工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核反应堆属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成本时应考虑弃置费用。207年1月1日,弃置费用的现值1000000(P/F,10%,10)10000000.3855385500(元)固定资产入账价值8000000038550080385500(元)借:固定资产80385500贷:在建工程80000000预计负债385500(2)计算第1年应负担的利息借:财务费用38550贷:预计负债38550(3)计算第2年应负担的利息(按实际利率法计算)(38550038550)10%42405(元)借:财务费用42405贷:预计负债42405以后会计年度的会计处理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