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会计实务: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的抵扣时间.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2397463 上传时间:2024-05-29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会计实务: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的抵扣时间.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会计实务: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的抵扣时间.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的抵扣时间 可以抵扣进项税的纳税人一般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辅导期纳税人,不同纳税人的进项税抵扣时间是不同的。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申报抵扣,不能延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二、辅导期纳税人 辅导期纳税人进项税采用“先比对后抵扣”的进项税抵扣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规定: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进项税抵扣要求是 “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而不是当月认证,下月抵扣。即如果比对结果是本月底出来,就是当月抵扣;如果是下月出来的比对结果,那么就是下月抵扣。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