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期限 对于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下发之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组建,并于2003年1月1日前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和税务机关审核的企业,从2003年1月1日起3年内享受该政策;对于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下发之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组建,但在2003年1月1日后(含2003年1月1日)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和税务机关审核,以及在2003年1月1日后(含2003年1月1日)组建,并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和税务机关审核的企业,从通过税务机关审核
2、之日至2005年12月31日享受该政策。 依据:财税2002208号、京国税发20039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规定:对服务型企业和商贸企业,计算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起止日期如下:组建日期在2002年9月30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的,并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和税务机关审核的,从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组建日期在2003年1月1日以后的,并在当年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和税务机关审核的,从税务机关审核之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享受有关税收优惠;现有的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从税务机关审核之日的年度起至2005年12月31日减征企业所得税。 依据:京国税发20039号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