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堵住差旅费规则缝隙执行中需解决具体问题仍有可能向下级转嫁经费,借机中饱私囊新旧办法中,一些概念表述的调整让财务人员犯了难。在山西省新版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公杂费”改为“市内交通费”,不分省内省外出差,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虽然额度较旧办法大幅提升,但在山西省公安厅计划装备财务处财务科副科长汤江看来,“这实际上收窄了报销范围”。名称改换后,公务人员出差原先可报销的通讯费、应急购买文具等费用就没有了出口。“大的通用办法定下来了,我们在制定细则时,又不好列入,不然就成扩大开支了。个人感觉叫公杂费比市内交通费强。”汤江坦言。新办法中对于乘坐飞机的限制,在汤江看来也可能给实际操作带来不便。按规定,省内
2、出差除处置应急事项外,一律不得乘坐飞机;省外路途较远或任务较急,确需乘坐飞机的,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但有时候飞机票打折后比高铁票还便宜,节省开支又节约时间,这个时候坐飞机反而是更好的选择。”“公务出差和接待涉及人员多,具体情况也比较多样,完全确保差旅费按照规定用途使用,难度不小。”西部某市政府部门财务工作人员坦言。“比如有上级部门派人来出差,有的不会主动告之各种费用如何处理,下级接待部门往往也不好直接问。有的出差人员没有主动结账,接待单位只好垫付,为了方便他回去报销,还得把发票送上。而这些出差人员拿发票报销后,相关费用就落在自己手里了。”该工作人员表示。规范要细致,监督要有效建议强化内部抽
3、查审计,严厉查处虚报“一是要加大培训,尽快让各部门了解差旅费新规。”云南省文山州财政局副调研员高萍说,现在新规虽然已经出台,但是不少部门并不清楚具体内容和执行细则,“尤其是要加强对各部门财务人员的培训,让他们了解哪些费用该承担,哪些费用不能开支。”作为多年与财务工作打交道的专家,高萍提了一个很务实的意见细致:“规范一定要具体细致,像会议不得摆放鲜花这样的规定,实施时的效果就会非常好,对行政经费的节约也很明显。”“合法合规使用差旅费,要有制度建设,要靠监督。”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解志勇说,而在现实执行当中,进行有效的监督是比较难的。他进一步解释,一是由于内部监督不严格,部分单位领导审批差旅
4、费报销单据时并不认真,看都不看就签字的情况不少;另一方面外部监督不给力,即便有人申请公开,不少单位也会以不是必须公开的项目、影响日常工作等为由拒绝公开。在两个监督之间,解志勇认为当务之急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比如规定一定比例的内部抽查审计制度,对个人差旅费情况进行年度抽查审计,一旦发现虚报,启动较为严厉的责任追究机制,可以增大对公务员个人的震慑力。”问责须与其他法律衔接不能搞例外搞豁免,让制度成为“稻草人”不少地方的差旅费新规增加了专门的章节,规定监督问责,相关专家对此也非常关注。“一个办法不可能解决全部问题,关键是能够发现问题后尽快严肃处理。”高萍说,制度不仅要严格,执行也必须要严厉,问责也
5、必须要严肃。也就是说,日常工作中必须一视同仁、认真落实,发现问题及时问责,不能因人因事而异搞变通,否则,再严格的制度也会成为“稻草人”。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葛磊认同高萍的看法,他说,尽管制度很严、处罚很重,但如果党政机关干部认为事到临头可以搞例外、搞豁免,那就会心存侥幸,甚至故意违反规定。他建议做好差旅费新规监督问责内容与公务员法、刑法的衔接工作,在综合考虑涉案金额大小、社会影响轻重等因素的基础上,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诉诸刑法惩罚。“虚报冒领、挪用经费等差旅腐败行为,实际上是公务员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占用公共经费,严重的属于贪污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适用刑法中贪污罪的相关惩罚规
6、定,相信这样将更具震慑力。”葛磊说。不花冤枉钱还得靠监督各地出台差旅费新规,凸显“严”字诀,强调源头治理。当然,规定是死的,执行是活的,关键还得看自上而下的真抓实干,还得看差旅支出能否真正晾晒在公共监督的阳光下。花钱得有痛感,财政才不会成为差旅支出的冤大头。要想风气正规矩必须严差旅费管理不严,流入个人腰包,这样不仅增加财政的负担,导致行政资源浪费,还助长了一些党员干部的不良风气。各地出台差旅费管理新规,细致规定,严格执行,可以肃清陋习,为党风政风添加一份清新,带来一份芳香。首当抓审批一切按标准严格的审批程序是堵塞财务漏洞,形成长效机制的前提。所以,作为财务人员一定要有原则性,按照规定执行,这样也能给自己减轻压力。管好财务这一关就基本守好了廉洁的大门,严格的程序落实好,才能管住公职人员的手和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