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饮服务业存货的概述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的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一、存货的特点餐饮服务业的存货有以下特点:(1)存货是有形资产,这一点有别于无形资产。(2)存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在企业中,存货经常处于不断销售、耗用、购买或重置中,具有较快的变现能力和明显的流动性。(3)存货具有实效性和发现潜在损失的可能性。在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存货能够规律地转换为货币资产或其他资产,但长期不能耗用或销售的存货,就有可能变为积压物资或降价销售,从而造成企业的损失。存货通常在餐饮旅游服务业的流动资产中占有最大的比重,而且是流动资产中
2、变现能力最弱的资产。存货的积压必然会引起企业资金周转的困难,进而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而存货的不足又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营业收人的实现。因此,存货的储备必须适量。二、存货的范围确定存货的范围是正确核算存货的基础。凡是在盘存日期,法定所有权属于企业的一切货物,无论其存放在什么地点,或处于什么状态,都应该作为企业的存货,这是企业确定存货的个基本原则。确定餐饮旅游服务业存货的具体范围如下:(1)存放在本企业仓库的存货。(2)存放在本企业门市部和柜台的展品。(3)已经支付货款购人或已生产加工完毕,验收合格并存放在本企业仓库、营业部及厨房的库存材料、半成品和库存商品。(4)已经支付货款购
3、入,但尚未遂到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在途商品。(5)正在进行加工的在产品。(6)已经委托加工单位生产加工的材料。根据经济合同接受其他单位委托加工的物资、接受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等,由于法定所有权属于其他企业,因此不属于本企业存货。三、存货的类别为了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和核算,餐饮旅游服务业的存货按其来源和用途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类。(一)原材料这是指餐饮旅游服务业购人的各种材料,包括直接用于生产产品的原材料及主要的燃料和物料用品等。(二)在产品这是指餐饮旅游服务业还没有完成全部生产过程,还不能对外销售的产品,如餐饮企业尚未加工完成的食品。(三)产成品这是指餐饮旅游服务业已全部完成生产过程,可以对外销售的产品,如餐饮业已加工完毕等待销售的食品。(四)周转材料这是指餐饮旅游服务业购入的使用期限较短的,或者单位价值较低的,能多次使用而不改变其原有实物形态的各种用具和物品,如行李车、热水瓶、灯具、办公桌、文具用品等。(五)物料用品物料用品主要包括:旅游用品,如茶叶、小食品、纪念品等;日常用品,如清洁用品、纸制品、塑料制品等;办公用品,如文具、纸张等;针棉织品,指床单、台布、毛巾、浴巾等;包装用品,如箱、瓶、坛、袋等;其他物品,是指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各种零星物料用品。(六)库存商品这是指餐饮旅游服务业为了销售而购进的商品,如购入准备销售给客户的烟、酒、饮料、日用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