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某出口商品原对外报价为FOB净价200美元,现外商要求改报FOBC2价。为保持我方的净收入不变,试计算对外改报的FOBC2价应为多少?(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解:FOBC2%=净价/(1-佣金率)=200/(1-2%=204.08美元2、 北京某外贸公司按“CFR马尼拉”术语出口一批仪器,买方投保的险别为一切险,“仓至仓”条款。我方将仪器用卡车由北京运到天津港发货,但在运输途中,卡车翻车,致使车上部分仪器损坏。请问:(1)该项损失应由卖方还是买方负责?为什么?(2)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为什么?答:(1)应由卖方负责。因为在CFR条件下,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限,将货物装上船是卖
2、方应负的责任,卖方应承担货物装上船以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2)保险公司不应该赔偿。因为,是买方投保的一切险,卖方不是保险单的合法受益人,因此,卖方不能向蘖险公司提出索赔。而根据CFR条件,买方在货物装船前不对货物享有所有权,对风险不承担责任,所以保险公司也不会对买方赔偿。.3、简述汇付的含义及种类汇付又称汇款,指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将款项交收款人。汇付方式可为了信汇、电汇和票汇三种4、我国某公司与泰国一家公司洽商一批商品,我方原报价为每公吨1000美元CFR曼谷,后外商来电要求改报CFRC5%曼谷。为保持我方的净收入不变,试计算对外改报的CFRC5%曼谷价应是多少?解:CFRC5%曼谷
3、=净价/(1佣金率)=1000/(15%)=1052.63美元答:对外应报的含佣价为1052.63美元5、我方按CIF价格出口货物一批,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触礁沉没,货物全部灭失,买方闻讯后向我方通知,拒绝付款。请分析:(1)买方的拒付是否合理?为什么?(2)应该由买方还是卖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为什么?(3)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为什么?答:(1)买方的拒付不合理。因为,CIF术语风险转移的界限是装运港船舷,本案例中,货物的风险责任已转移到买方,故买方应该付款买单。(2)应该由买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因为,如上述,货物的风险责任已转移至买方,应由买方向保险公司。(3)保险公司应该索赔。因为,货物已遭受
4、全部损失,即使投保最低的保险险种,保险公司也应该赔偿。6、我国某出口货物的CIF净价为100美元/件,佣金率5%,试计算该货物的CIFC5%价。(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解CIFC5%价=净价(1-佣金率)=100(1-5%)=105.26(美元/件)答:该货物的CIFC5%价105.26美元/件7、我国A进出口公司向国外B商人询购核桃仁一批,之后,我方收到对方8月15日的发盘,发盘有效期至8月22日。我方于8月20日向对方复电:“若价格能降至5,600美元/吨,我方可以接受。”对方未作答复。8月21日我方得知国际市场行情有变,于当日又向对方去电:“完全接受你方8月15日发盘。”问:我方的接受能
5、否使合同成立?为什么?答:不能。因为:我方8月20日复电已构成对对方8月15日来盘的还盘。该还盘一经做出,原发盘即告失效,因此,我方8月21号的接受已不具有效力8、2006年,中国进出口商品总额为1.8万亿美元,其中农产品、矿产品等初级产品为3.6千亿美元,零部件、工业原材料等中间产品为6.4千亿美元,最终制成品为8.0千亿美元,试计算2006年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初级产品、中间产品、最终制成品的结构(各自的百分比重)。=+9、我国某进出口公司于7月22日以电传对外发盘销售缝纫机一批,并规定限7月28日复到。国外客户于7月29日复电至我方,称你方来函接受,请备货。我国该公司立即电告对方该接受有效
6、,并催促其及时开证。恰逢国际市场行情发生变化,缝纫机的价格大幅下降,外商于7月30日来电称其7月29日接受已逾期,属无效接受,拒绝开证。问:(1)外商理由是否成立?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8分)(2)我方该如何做?答:1)外商理由不成立,合同应该成立。因为对于逾期接受只要发盘人立即表示接受有效,则接受仍然有效。本案例中外商7月29日来函确实属于逾期接受,但是我方已经电告对方接受有效,则合同成立。外商则不可以单方面撤销已经成立的合同。(2)我方应该与外商进行磋商,达成协议,要求对方及时开证。协商不成可以邀请第三者居间调停,如果对方缺乏诚意,可以按法律程序进行诉讼或仲裁10、结合非关税措施内容,论
7、述对西方国家提出的中国出口商品“包装不合格问题”论的应对策略答:结合非关税措施,观点正确,论述合理即可。论述方向可以根据自己知识面了解程度来定11、我某进出口公司与英商按FOBTrimmed(平舱费在内)London条件进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数量为6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8月份装运。我方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英商。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英商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不久我方收到英商寄来的货物在London港的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电汇给英商。另外,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发现该批货物受到了严重的浸湿,已经部分发霉。经查实该浸湿发
8、生在装上船后等待入舱平舱过程中,我方认为此合同是按照FOBTrimmed(平舱费在内)London成交的,英商应该负责到平舱完成,因此要求英商赔偿浸湿损失。英商是否该赔偿?为什么?我方是否该支付英商提出的款项?为什么?答:1、我方要求英方赔偿浸湿损失,英方应当赔偿。应为FOB术语风险的划分界限是货船越过装运港的船舷,此浸湿发生在装船后等待入仓平仓的过程中,为越过装运港的船舷,所以此损失应有卖方承担,即英方承担。2、我方不应该支付装船费和平仓费。根据FOB的变形FOB(Trimmed)可知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平仓费在内的装船费。点评:贸易术语的风险的划分界限和各贸易术语的买方、卖方
9、的义务和责任,是学习贸易术语需要掌握的基本的知识,本题考核的是基本的知识。贸易术语的相关知识是重点考核对象,每年必考,考生对贸易术语相关的知识要做到,能够全面掌握,综合分析的程度12、简述共同海损的含义及其构成条件答:共同海损是指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或意外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或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由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作出的某些特殊牺牲或支出的某些额外费用,这种损失和费用称为共同海损。构成共同海损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或者是不避免产生的,而非主观臆测的;(2)必须是自动有意采取的行为;(3)必
10、须是为船货共同安全而采取的谨慎的,合理的措施;(4)必须是属非常性质的损失。13、某国某年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为19948亿美元,贸易出口额为5933亿美元,贸易进口额为5612亿美元。计算该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计算结果用百分数表示并且保留到整数)14、我国某进出口公司以CIF鹿特丹条件出口一批蔬菜,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运抵鹿特丹,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卖方已结汇,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请问:(1)请根据CIF术语的性质,判断该合同是否是真正的CIF合同?为什么?(2)请根据国际贸易惯例与
11、合同的关系,判断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答:1)不是,因为按照惯例,真正的CIF合同是装运类合同,不保证到货;(2)合同有效,因为国际贸易惯例不是法律,没有强制的结束力,当事人可以对其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一旦写入合同,就以合同条款为准15、我某公司于10月2日向美商发盘,以每打90美元CIF纽约的价格提供女士衬衫400打,限10月8日复到有效。10月5日收到美商回电称价格太高,若每打80美元可接受。10月7日又收到美商来电:“接受你10月2日发盘,信用证已开出。”但我方由于市价上涨未作答复,也没有发货。问交易是否成立?我方是否应该发货?为什么?答:(1)交易不成立。(2)我方不需要发货。因为
12、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于拒绝通知送达发盘人时终止。”就是说当受盘人不接受发盘提出的条件,并将拒绝的通知送到发盘人手中时,原发盘就失去效力,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除此之外,在以下情况下也可造成发盘的失效:受盘人作出还盘;发盘人依法撤销发盘;发盘中规定的有效期届满;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造成发盘的失效。如政府禁令或限制措施;在发盘被接受前,当事人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或法人破产等。受盘人在接受发盘后,不能完全同意发盘的内容,为了进一步磋商交易,对发盘提出修改意见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表示出来,就构成还盘。还盘有两个法律后果:其一是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还盘一经做出,原发盘即失去效力,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
13、其二是还盘等于受盘人向原发盘人提出的一项新的发盘.16、简述我国出口结汇的三种办法(1)收妥结汇,又称收妥付款(2)押汇,又称买单结汇(3)定期结汇/17、简述汇付的含义及种类汇付又称汇款。指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将款项汇交收款人。汇付方式可分为信汇(M/T)、电汇(T/T)和票汇(D/D)三种。18、发盘、接受具备的条件,发盘失效的条件单选题1、一般来说,对进口商品增收关税会导致( )A 进口国国内价格上涨,进口数量减少B 进口国国内价格上涨,进口数量增加C 进口国国内价格下降,进口数量增加D 进口国国内价格下跌,进口数量减少2、一个国家对进口商品输了征收的进口税外,往往还根据某种目的
14、加征额外的进口税,这种加征的额外关税叫附加税。其中包括( )A 差价税 B反倾销税 C特惠税 D选择税3、关税壁垒是指( )A 高额进口税 B 高额出口税 C 高额通过税 D 附加税4、特惠税是( )A 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优惠进口关税B 发展中国家给予发达国家的优惠进口关税C WTO成员国之间相互给予的优惠进口关税D 自由贸易区成员之间相互给予的优惠进口关税5、洛美协定规定欧盟对参加协定的发展中国家所提供的进口关税是( )A 特惠税 B差价税 C特惠国税 D普惠谁6、对超过限额的商品禁止进口,称为( )A 协议配额 B 关税配额 C 自主配额 D 绝对配额7、日本进口手表300只。单价5
15、000日元,每只征收从价税15%并征从量税150元。则征收的税额是( )A 45000日元 B 180000日元 C 225000日元 D 270000日元10、假定,某国规定,2010年从中国进口的纺织品不得超过2万立方米,这是( )。A 全球配额 B 国别配额 C关税配额 D以上都不是11、进口国通常对下列倾销类型较少采用反倾销税措施( )。A 掠夺性倾销 B 隐蔽性倾销 C 偶然性倾销 D 长期性倾销12、( )是关贸总协定的主要受益国。A 发展中国家 B 最不发达国家 C 发达国家 D 资本主义国家13、出口补贴是一国政府给予( )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A 出口厂商 B 进口商
16、 C 本国银行 D 进口国银行14、关税的税收客体是( )。A 本国进出口商 B 生产企业 C 国外进出口商 D 进出口货物15、进口国在总配额内按国别和地区分配一定的配额,超过该配额便不准进口,这是( )。A 全球配额 B 关税配额 C 国别配额 D “自由”出口配额16、进口许可证中的公开一般许可证( )。A 对进口国别或地区没有限制B 对进口或别或地区有一定的限制C 指定了进口国别或地区D 又称为非自动进口许可证17、美日本等国规定进口酒精饮料消费税大于本国制品,这种措施属于( )。A 关税壁垒 B 鼓励出口的措施 C 非关税壁垒 D 出口管制措施18、一般来说,在其他条件不变得情况下,
17、世界市场上主要国家的关税税率的增减幅度与国际贸易发展的速度( )。A 成正比关系 B 成反比关系 C 没有关系 D 同方向变化19、一国征收进口附加税是( )。A普遍采用的措施 B 经常性措施 C 特别的临时性措施 D正常措施20、因为销售旺季已过,或因公司改营其他业务,在国内市场上不能售出“剩余货物”,而向国外市场倾销,称之为( )。A 偶然性倾销 B 间歇性倾销 C 掠夺性倾销 D 长期性倾销21、在同一国家,对同一商品而言,( )税率最高。A 最惠国税 B 普惠税 C 特惠税 D 普通税22、出口补贴作为一种鼓励出口的措施就是在出口某种商品时给予出口厂商( )优惠待遇。A 在现金补贴或财
18、政上的B 仅在现金补贴上的C 仅在财政上D 仅在退还进口税上的23、在进口押金制度下,进口商按规定存入银行的存款是( )A有利息 B 取决于进口商不同分为有息或无息C 无利息 D 根据押金时间长短分为无息、低息和高息24、“自动”出口配额起到了( )作用A 限制出口 B 禁止出口 C 限制进口 D 禁止进口25、各国征收反倾销税的目的在于( )。A 抵制商品倾销,保护本国的市场与工业B 防止本国商品不顾成本到国外倾销C 保护本国出口商的利益D保护本国进口商的利益26、20世纪70年代美国为抵制欧洲国家和日本等低价钢材和钢制品进口,实行名为“启动价格制”的非关税壁垒是( )。A国家垄断 B 征收
19、国内税 C 最低限价 D 禁止进口27、出口直接补贴的形式是( )。A 提供给厂商比其在国内销售货物时更优惠的运费B 退还或减免出口商品的直接税C 超额退还间接税 D 给予厂商现金补贴28、有定额进口许可证与无定额进口许可证的实施是( )。A 国家有关机构预先都公布两种许可证有关商品的进口配额B 国家有关机构只预先公布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的商品配额C 国家有关机构只预先公布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的商品配额D 国家有关机构对两种许可证的商品配额都不公布29、外汇倾销是指( )。A一国对出口产品给予外汇补贴造成的低价出口B 一国货币贬值造成的低价出口C 一国对出口产品给予优惠外汇贷款造成的低价出口D一国
20、对出口产品给予税收优惠造成的低价出口30、从量计征进口关税在商品价格( )不能完全达到保护关税的目的。A上涨 B 不变 C 下降 D 上涨或下降31、下列各种关税中,税率平均水平最高的是( )。A普惠税 B 普通税 C 最惠国税 D 特惠税33、能反映关税对本国同类产品的真正有效的保护程度的关税是( )。A 禁止关税 B 名义关税 C 有效关税 D 保护关税多选题1、 进口附加税主要有( )。A 反倾销税 B 差价税 C 特惠税 D 反补贴税 E 过境税2、 直接限制进口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有( )。A 进口配额 B “自动”出口配额 C 技术性贸易壁垒 D 进口许可证 E 外汇管制3、 下列关于
21、“自动”出口配额的说法,正确的是( )。A 是一种直接限制出口的措施B 带有明显的强制性C 是一种直接限制进口的措施D 从限制数量管理方法往往通过签订“自限协议”来规定4、 根据补贴对国际贸易的扭曲程度,补贴可分为( )。A 禁止性补贴 B 可申诉补贴 C 不可申诉补贴 D 直接补贴 E 一般补贴5、 构成商品倾销的基本条件包括( )。A 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办法挤入另一国市场B 对进口国的某项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C 对进口国内的新建工业产生实质性阻碍D 出口价格低于进口国的市场价格E 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6、 关贸总协定有关反补贴税方面的规定有( )。A 反补贴税的征收不得超过
22、“补贴数额”B 对于受到补贴的倾销商品,进口国应先征收反倾销税再征收反补贴税C 补贴的后果要对国内某项已建工业造成损害或对国内某一工业的新建产生威胁,才能征收反补贴税D 产品在出口国的出口退税或免税,进口国应对此征收反补贴税E 对初级产品给予补贴以维持或稳定其价格而建立的制度,如符合该项条件,不应作为造成了重大损害来处理7、 普惠制的目的是( )。A 加速发达归家工业化步伐 B 促进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工业化C 加速发达国家经济增长 D 加速发展中国际或地区经济增长率E 增加发展中国际或地区的外汇收入8、 直接对进口起限制作用的非关税壁垒有( )。A进口配额制 B进口押金制 C进口许可证制 D“自
23、动”出口限制 E繁苛的技术标准9、 普惠制的原产地规则包括( )。A竞争需要标准 B加工标准 C增值标准 D直接运输规则 E原产地证明文件10、下列能起到促进出口作业的措施是( )。A出口配额 B出口信贷 C出口补贴 D出口退税 E外汇倾销11、一国货币对外贬值可以( )。A扩大该国商品出口 B扩大该国商品进口 C使该国商品进口减少D使该国进口减少 E改善贸易逆差12、普惠制中给惠国的保护措施有( )。A免责条款 B预定限额 C竞争需要标准 D结业条款 E毕业条款单选题1、 经济一体化的最后阶段是( )。A关税同盟 B共同市场 C经济同盟 D完全经济一体化2、 由经济发展水平较接近的国家形成的
24、经济一体化称作( )。A不美一体化 B全盘一体化 C垂直一体化 D水平一体化3、 由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形成的一体化组织是( )。A水平一体化 B垂直一体化 C部门一体化 D全盘一体化4、 关税同盟的主要内容是( )。A成员国之间实行自由贸易政策 B同盟国内部实行共同的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C同盟国外部实行共同的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D同盟国内部实行自由自由贸易,对外实行统一关税5、 经济一体化程度最低、组织最松散的一种形式是( )。A优惠贸易安排 B自由贸易区 C经济同盟 D关税同盟6、 甲乙两国原来读仪钨矿砂征收17%和15%的税,现在两国相互间进口予以免税,但对第三国进口的钨矿砂统一征收16%
25、的进口关税,这种一体化组织是( )。A自由贸易区 B关税同盟 C经济同盟 D优惠贸易安排7、 共同市场与经济联盟相比,后者实现了( )。A生产要素在成员国之间的自由流动B统一的对外关税政策C货物在成员国之间的自由流动D共同的货币和财政政策10、目前世界上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性经济组织是( )。A东南亚国家联盟 B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C欧洲联盟 D北美自由贸易区11世界市场集团化趋势表现之一是国家间集团化,国家集团化的特点是( )。A技术转让外部化 B内部市场垄断而对外加强竞争C内部贸易自由化而对外统一贸易壁垒 D交易市场外部化12为了使经济共同体内经济、贸易健康发展,小岛清提出了( )。A关税同
26、盟理论 B大市场理论 C协议性国际分工原理 D综合发展战略理论13成员国之间生产要素不能自由流动的经济一体化形式是( )。A关税同盟 B共同市场 C经济同盟 D政治同盟14关税同盟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成本差异越小,贸易转移的损失( )。A越小 B越大 C不变 D无法比较27某货轮从天津驶往新加坡,在航海途中船舱起火,船方及时灌水灭火,灭火后发现1000箱货物被火烧毁;600箱货物被水浸湿变质;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毁,于是用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则(ABCD)P241A烧毁的1000箱货物属于单独海损B被水浸湿的600箱货物属于共同海损C烧毁的主机和甲板属于单独海损D拖船费用属于共同海损19、山
27、东某公司向国外出口600公吨大枣,国外客户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该公司因货源不足,于5月5日在青岛港将300公吨大枣装“东风”轮,取得一套提单;5月10日又在烟台港将另外300公吨大枣装于同一轮船并取得有关提单。出口方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两套单据交银行议付,银行以分批装运、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试问,银行的拒付是否合理?为什么?P230答:我方没有违约,银行无权拒付。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同一船只,统一航次,同一目的地的多次装运货物,即使提单表标明不同的装船日期及不同的装货港口,也不视为分批装运,因此,本案中我方做法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不能拒付。20、我国某出口商于7月27日向外
28、商发盘提供某商品,规定8月2日复到有效。7月28日外商电传表示接受,但提出降价5。此时,该商品国际市场行情上涨,外商又来电传表示无条件接受7月27日发盘的条件。请分析我方应如何处理并具体说明理由。P294答:我方掌握该交易的主动权,可以选择接受、拒绝或是再还盘。在本案中,外商在28日答复时,已经更改了我方发盘中的价格条件,应视为还盘,还盘产生的法律后果有两方面:一是原发盘即告失效,原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二是还盘构成一项新的发盘,还盘人成为新发盘人,原发盘人成为新受盘人。还盘一经原发盘人有效接受,双方即可达成交易。我方的发盘就此失效,不再受该发盘约束,我方掌握该交易的主动权,可以选择接受、拒绝或
29、是再还盘。21、收付案例1、我国某公司向日本某商以D/P(即期付款交单)见票即付方式推销某商品,对方答复:如我方接受D/P见票后90天付款,并通过他指定的A银行代收则可接受。请分析日方提出此项要求的出发点。答:日商提出将DP即期改为90天远期,很显然旨在推迟付款,以利其资金周转。而日商指定A银行作为该批托收业务的代收行,则是为了便于向该银行借单,以便早日获取经济利益。在一般的远期付款交单托收业务中,代收行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通常是不会轻易同意付款人借单的。该日商所以提出通过A银行代收贷款的原因,定然是该商与A银行有既定融资关系,从中可取得提前借单的便利,以达到进一步利用我方资金的目的。托收属商业
30、信用,对卖方收款有一定的风险。在我方出口业务中如采用DP托收结汇方式,应争取即期付款条件,如无特殊情况或对客户资信情况很有把握,一般不应接受远期DP条件。4指定的船只不能在规定日期到达,则应由买方负担一切由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在本案中,B并没有按期派船前来接运,造成逾期提货,违反了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应当对延误时期A方支付的大米仓储保管费及其他费用负责。2.不能成立,因为按FOB条件,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一切风险。卖方A只能保证大米在交货时的品质,对运输途中所引起的大米品质变化不属卖方责任,而且合同规定:以中国商检局的检验证明为最后依据,而保存在中国商品检验局的检验货样至争议发生
31、后仍然完好,未发生虫害,因此可以肯定卖方A交货时的品质是完好的。6、中国从阿根廷进口普通豆饼2万吨,交货期为8月底,拟转售欧洲。然而,4月份阿商原定的收购地点发生百年未见洪水,收购计划落空。阿商要求按不可抗力处理免除交货责任,问中方怎么办?答:(1)合同如无特殊约定,本合同应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阿均为公约缔约国);(2)依公约有关规定,阿方发生的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因为事件的后果不是不可克服的。豆饼属种类货,可以替代,合同不要求特定的产地,阿商应从其它地区或国家购买货物交货,尤其是从发生洪水到交货尚着4个月时间可供阿方购货。(3)阿方如拒不履约,中方可在阿商交货时从国际市场上补
32、进,然后向阿商索取差价和损害赔偿金。7、1993年我某进口企业与某外商签定一笔按FOB价的进口合同,后因中东战争苏伊士运河封锁,我方船只只好绕道好望角,以至未能如期到目的港接货。外要求我方赔偿因接货船只迟到而造成的仓储费与利息,问我方应如何处理?因为虽然FOB贸易术语我方有义务及时派船接货,但是由于我方派船接货过程中遭遇了战争,导致正常的航行线路不能通行,而不得不绕行,是导致我方不能及时达到装运港接货的原因。发生战争是属于社会原因而导致的不可抗力,根据公约规定,受到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违约,违约方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我方可以拒绝外商的索赔要求。8、广州伞厂与意大利客户签订了雨伞出口合同。买方
33、开来的信用证规定,8月份装运交货,不料7月初,该伞厂仓库失火,成品、半成品全部烧毁,以致无法交中国移动湖北分公司货。请问:卖方可否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免交货物?首先应认定该伞厂的火灾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事故(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无法控制)。如实为不可抗力,应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可免除责任。9、国内某研究所与日本客户签订一份进口合同,欲引进一精密仪器,合同规定9月份交货。9月15日,日本政府宣布该仪器为高科技产品,禁止出口。该禁令自公布之日起15日后生效。日商来电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日商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如何妥善处理?不合理。
34、该禁令自公布之日起15日后生效,即要到9月30日后才生效,而合同规定在9月份交货,所以日商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510、中国某公司与美国某商人签订一项买卖机械设备铁钉的合同,合同背面有仲裁条款。后在履约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美国商人遂向美国法院起诉中方公司。该法院受理此案后,即向中方公司发出传票,中方公司即以合同背面载明的仲裁条款为证,提出抗辩,要求美国法院不予受理,美国法院核实材料后,只好承认它对本案无管辖权。后来,该争议案仍按双方约定的仲裁条款通过仲裁途径解决。试对本案进行简单分析。答:仲裁协议最主要的作用就是约束双方当事人按协议规定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排除了法院对本争议案的管辖
35、权。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法院不受理双方订有仲裁协议的争议案件,包括不受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的上诉,如果一方违背仲裁协议,自行向法院上诉,另一方可根据仲裁协议要求法院不予以受理。因此,在本案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的情况下,争议双方均不得就彼此间的争议诉诸法院,法院也无权受理本争议案,本案争议只能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来解决。本案合同项下的申请人向美国法院起诉,不仅违反双方协议,而且也有悖国际贸易法律的一般规定,中方及时就此提出抗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十分必要的。11、我国A公司与国外B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B公司向A公司供应一批化工产品,货款价值10万美元。A公司向B公司交纳了1万美元的定金,并与其约
36、定,任何一方违约,将支付违约金1.5万美元。后来,B公司违约,不能向A公司发货。A公司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试问,A公司是否可以向B公司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又要求承担违约金?如何选择?答: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以保证合同的履行,是作为债权担保而存在的。在买卖合同中,只要定了定金条款,无论合同当事人哪方违约,都要承担与定金数额相等的损失,这种以定金方式确保合同履行的方法称为定金罚则。根据有关合同法的规定,定金具有双向担保的作用,根本目的并不在于惩罚违约行为,而在于担保或督促当事人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的任何违约行为,均构成
37、对设定定金担保目的的违反。此外,如果在合同中同时签订了定金和违约金,依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违约金责任不能与定金责任并用。不能并用是指不能要求违约方既承担违约金责任,又承担定金罚则。不过,受损害方有权选择适用二者之一,要求对方承担。至于选择哪一种责任,要求违约方承担,一般依据的是有利于非违约方的原则。在本案中,A公司可以向B公司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但同时不能要求B公司再承担违约金。12、我国某公司与外商订立一项出口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仲裁条款,约定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在中国仲裁。后来,双方对商品品质发生争议,对方在其所在地法院起诉我公司,法院发来传票,传我公司出庭应诉。对此,你认为我
38、公司该如何处理?简述理由。答:仲裁是指买卖双方按照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签订的协议,自愿把它们之间的争议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并约定裁决是终局的,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若对方不执行裁决,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予以强制执行。在我国,解决国际贸易争议的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的。书面形式6的仲裁协议,既包括当事人双方为解决争议而特意签订的协议,也包括当事人之间以书面达成的其他形式的协议。仲裁协议的三方面作用是互相联系的,其中,排除法院对有关争议案的管辖权是很关键的,就是说,只要双方订立了仲裁条款或其他形式的仲裁协议,就不能把有关争议案件提交法院审理,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自行向法院提起诉
39、讼,对方可根据仲裁协议要求法院停止司法诉讼程序,把有关争议案发还仲裁庭审理。在本案中,由于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仲裁条款,因此,外商在其所在地法院起诉我公司是不成立的。13、买卖双方签订了一份CIF术语的合同。合同规定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合同订立后买方通过银行向卖方开出了信用证,其内容与合同相符。信用证中的装运条件规定为:数量7000箱,1-7月等量装运。卖方按信用证规定在1-5月每月装运了1000箱,银行已分批议付了货款。对于第六批货物,原订于6月28日装运出港。但由于台风影响,该批货物延至7月2日装运出港。卖方凭7月2日的装运提单向银行要求议付货款时,遭到拒绝。卖方又以不可抗力
40、为由要求再次议付也遭到拒绝。试问:(1)本案涉及哪些法律关系?(2)银行有无拒绝付款的权利?为什么?(3)卖方能否授引不可抗力为由要求银行议付货款?为什么?(4)本案应当如何处理?答:(1)本案涉及如下几种法律关系: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关系;信用证支付法律关系;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关系。(2)银行有权拒付货款。信用证法律关系是在买卖法律关系的基础之上产生的。但它具有相对独立性,一旦产生就独立于买卖合同。信用证各关系人受信用证约束。信用证交易的规则是严格相符原则,即“单单相符,单证相符”。信用证的受益人(卖方)必须提交与信用证内容完全一致的单据,才能由银行向其议付货款。本案中提单中所载的装运时间与信用证
41、所载的时间不一致。故银行有权拒绝议付货款。(3)受益人无权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要求银行议付货款。因为台风发生在运输法律关系中,根据信用证独立性原则,信用证法律关系一旦产生就相对独立,不再受包括买卖合同在内的任何法律关系的约束。银行只对信用证本身负责,不受运输或保险等法律关系的约束。因此,本案中卖方无权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要求银行再次议付货款。(4)本案可能采取由受益人提出修改信用证的要求,由开证行按实际装运日期,重新开立信用证。银行可以按新开立的信用证议付货款。14、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批食糖,合同规定:“如发生政府干预行为,合同应予延长,以至撤销。”签约后,因乙公司所在国连遭干旱,甘蔗严重歉收,政
42、府则颁布禁令,不准食糖出口,致使乙公司在约定的装运期内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便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为由要求延长履约期限或解除合同,甲公司拒不同意乙公司的要求,并就此提出索赔,你认为,甲公司的索赔请求是否合理?试具体说明。答:甲公司拒不同意乙公司的合理要求反而向B公司索赔是不合理的。因为(1)买卖合同明确规定:“发生政府干预行为,合同应予延长,以至撤销”,乙公司依约提出的要求有理、有据,甲公司不应拒绝其合法要求。(2)按国际惯例,政府颁布禁令属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当7事人即乙公司本来可以免除履约责任,而甲公司却对国际上公认的法规和惯例熟视无睹,向乙公司提出索赔,这是毫无道理的。合同履行案
43、例:1.中国南方某公司与丹麦AS公司在2004年9月按CIF条件签订了一份出口圣诞灯具的商品合同,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AS公司于7月通过丹麦日德兰银行开来信用证,经审核与合同相符,其中保险金额为发票金额的110%。就在我方正在备货期间,丹麦商人通过通知行传递给我方一份信用证修改书,内容为将保险金额改为发票金额的120%。我方没有理睬,仍按原证规定投保、发货,并于货物装运后在信用证交单期和有效期内,向议付行议付货款。议付行审单无误,于是放款给受益人,后将全套单据寄丹麦开证行。开证行审单后,以保险单与信用证修改书不符为由拒付。试问:开证行拒付是否有道理?为什么?答:按照国际惯例跟单信用证
44、统一惯例的相关规定,信用证经过修改后,银行即受该修改后的信用证的约束。出口商可自行决定修改内容或拒绝修改,但其应发出是否同意修改的通知。当出口商告知其接受修改之前,原证对开证行继续有效,即原证的条款对出口商仍具有约束力。但如果出口商未发出接受或拒绝的通知,而其提交的单据与原证的条款相符,则视为出口商拒绝其修改;如果出口商提交的单据与经修改后的信用证条款相符,则视为出口商接受了其修改。从这时起,信用证就被视为已经修改。总之,出口商是否同意修改的信用证可以用在结汇提交单据时来表示。在本案中,我公司在收到有关信用证修改的通知后,并未发出接受或拒绝修改的通知,而且在交单时向银行提交了符合原信用证规定的
45、单据,受益人以其行为作出拒绝信用证修改的表示,原信用证的条款对受益人仍然有效,信用证的修改因未获得受益人的同意而无效。因此,开证行审单后,以保险单与信用证修改书不符为由拒付是不合理的。2我国华东某公司以CIF术语于2002年5月从澳大利亚进口巧克力食品2000箱,以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为支付方式,目的港为上海。货物从澳大利亚某港口装运后,出口商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议付货款。货到上海港后,经我方公司复验后发现下列情况:(1)该批货物共有8个批号,抽查16箱,发现其中2个批号涉及300箱内含沙门氏细菌超过进口国的标准;(2)收货人是实收1992箱,短少8箱。(3)有2
46、1箱货物外表情况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短少85公斤。试分析,进口商就以上损失情况应分别向谁索赔?并说明理由。答:进口商常常因为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等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而需向有关方面提出索赔。根据造成损失原因的不同,进口索赔的对象主要有三个:即向卖方索赔、向轮船公司索赔和向保险公司索赔。进口索赔时,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如证据不足、责任不明或与合同索赔条款不符,都有可能遭到理赔方的拒绝。在本案中,如果合同中已明确注明货物必须符合进口国的衡量标准,则货物由于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的损失应由出口方赔偿,反之则应由进口方自行承担;对于收货时出现的数量短少问题,鉴于该案例中船公司签发的是已装船清洁提单,因此短少的数量应由船公司负责,但如果已经投保了一般附加险,则可以以“偷窃提货不着险”向保险公司索赔;另外至于箱内货物的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