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企业税务风险之涉税法律责任
案例一:浙江诸暨天沅恒珍珠工艺品有限公司虚开普通发票案
经浙江省绍兴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09年08月01日至2012年08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普通发票877份,票面额累计8623.35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689.97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2039.9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案例二:宁波保税区瀚拓塑化有限公司
经宁波国税第三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0年10月0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405.40万元;二、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288份,金额5621.00万元,税额955.60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361.00万元的行政处理。该公司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法院判处罚金50万元,不再作税务行政处罚。
那么一家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如果被稽查发现少缴税款,可能会面临什么的结果?相关责任人员个人可能存在什么处罚呢?
我们查询相法规,相关规定如下:
一、《征管法》的相关规定
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点评:一般情况,稽查查补税款,除了补税和计算滞纳金外还处罚款,常见的罚款是少缴税款的0.5倍或1倍,尺度掌握,你懂的,呵呵。
第六十五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刑法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避缴纳税款罪)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点评:逃避缴纳税款罪,一般来说罚款1-5倍,情节严重的,可能会移送司法机关,上术案例二就被移送司法机关了。。。
第二百零四条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点评:骗税影响更恶劣,处罚更严重!
三、虚开发票的相关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点评:一般规定虚开发票都至少被罚款,构成犯罪的请看以下内容!
刑法中关于虚开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点评:虚开发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容易进班房啊!案例一就因此条被移送司法机关了!!!
第二百零九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不看不知道,不学法不害怕,看完感觉企业里税务风险无处不在,每家公司账里那些发票哪些经不起查心里自己心里有数啊!!!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