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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公益性捐赠的扣除顺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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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谈谈公益性捐赠的扣除顺序关于超过支出年度利润12%、需要结转以后三年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按照什么顺序扣除,我2月25日,在人大立法,人民猜谜一文中已经说明了存在的几种可能的理解,以及自己支持以后年度优先扣除的立场。 我的几位朋友有不同意见,主要的分歧是优先还是劣后扣除。现将几种主要观点及本人的辩论意见汇总如下: 一、本人25日的文章:人大立法,人民猜谜;本人观点:支持优先扣除。以下是25日发的原文: 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将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修改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扣

2、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于超过年度利润12%的部分的扣除,存在以下理解: 一、后三年不再受12%额度限制,在三年内全额扣除。理由:税法只说结转以后三年扣除,没说以后三年在限额内扣除。 我认为:这种理解基本上不会被税务机关接受。理由:按照上述理解操作的话,12%的限制实际上是被废了,很少有企业疯狂到一年的公益性捐赠,超过三年多的利润。但从字面解读,这种理解也不是没有道理。 二、在后三年限额内扣除,又有以下几种不同理解: 1.限额内优先扣除,即如果结转部分小于第二年利润的12%,第二年全部扣除。第二年的公益性捐赠如果不能全额扣除,再向后结转

3、三年。一般情况下,这样企业能扣除的总额最多。 2.限额内劣后扣除,即每一年都先扣除当年公益性捐赠,仍有额度才扣除以前年度结转过来的。这种方法扣除额可能比第一种少。 3.以后三年平均、优先扣除。即把未扣除部分分成三份,每年优先扣除这部分,再扣当年的,如果超过12%,向后结转。 伟大的人大,修个法惜字如金,让人民猜不透什么意思。这就留给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解释的空间。 我个人支持在以后三年内优先扣除。静等官方解释。 二、劣后扣的依据及本人观点 (一)借鉴广告费好教育经费扣除顺序。 支持劣后扣除的依据之一,是参照现行广告费、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的顺序在现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广告费和教育经费都是先扣除本年发

4、生额,再扣除以前年度结转过来的。 本人观点:非常不赞成 1.广告费和教育经费扣除顺序没有借鉴价值。 广告费和教育经费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没有时间限制,是无限期向后结转。这种情况下,申报表扣除顺序与扣除额和应纳税额没有关系,因此申报表设计者可以随便安排顺序。也就是说,广告费和教育经费的扣除顺序,不一定是深思熟虑、精心设计、非此不可、牢不可破的规矩,而很可能是信手拈来的顺序。把变换顺序不影响结果的东西的顺序照搬到顺序对结果有重大影响的事物上,毫无借鉴价值。 2.有借鉴价值的是亏损弥补顺序。 税前亏损可以结转以后年度弥补,弥补顺序是优先弥补远期亏损,离本年越近的亏损弥补顺序越靠后。这种做法是在5年

5、结转期内、让企业最大限度地税前弥补亏损。 3.公益性捐赠的结转扣除,更像税前弥补亏损、还是更像广告费结转扣除? 有位朋友讲,税前弥补亏损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不同,一个是所有者权益类的,一个是损益类的,因此不能借鉴;相反,他认为公益性捐赠与广告费和教育经费都是损益类的,相似度高于税前弥补亏损,因此坚持借鉴广告费的扣除顺序。 我认为,看更像哪个,不能仅仅看表象,更要看实质。从实质上看: (1)公益性捐赠、广告费和教育经费的结转扣除与税前弥补亏损,都是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企业所得税,本质一样。 (2)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

6、长不得超过五年。该表述与现在公益性捐赠结转扣除的表述基本一样,没有明确说明弥补顺序。 税前弥补亏损,在没有说明弥补顺序的情况下,实际上采用了远期亏损优先弥补的做法,为什么公益性捐赠不能这样做,反倒要参照一个顺序对结果没有影响的广告费扣除顺序?我认为,如果当年广告费和教育经费有几年的限制,很可能就不是现在这个扣除顺序,而是远期优先。 (二)多收税原则。 一位税务局的朋友说:当前我们的税收政策,哪个能多收点钱就按哪个来。象混合销售一样,拼命往高税率搞。卖货加服务,就按货、17%;服务用点货,就要分开计。搞得我们税务象吸血鬼一样。 这反映了一种倾向:如果政策不明朗或有多种理解,按照收税多的一种来。既

7、然税法没说公益性捐赠结转扣除的顺序,就按照多收税的方法执行。 本人观点:不赞成。 理由1:借鉴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税收问题,肯定不适用合同法。但是,国家提供的税法文本,有两种以上理解,借鉴一下合同法,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我认为是完全可以的。 理由2:不符合减税的大思路。 去年以来,国家明确表示并要求减税。近日,人民日报发文,今年将大力减税降费,规范涉企收费(http:/news.sohu/20170226/n481742089.shtml)

8、。在此背景下,对税法给予的优惠,通过所谓的技术手段,剥皮打折的做法,扣扣搜搜,小里小气,跟不上国家的格局和气度,有损政府形象和信誉。 三、总结 1.如果财政部、国税总局不对本事项出台文件,我支持、坚持并呼吁各级税务部门,同时邀请各位财税专家、朋友朋友一起呼吁:需要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公益性捐赠,在后三年优先扣除,越远期的越优先。 2. 如果财政部、国税总局将针对本事项出台文件,我请求财政部和税务总局:需要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公益性捐赠,在后三年优先扣除,越远期的越优先。 白居易杜陵叟讲述了一个帝心恻隐知人弊京畿尽放今年税,但基层官僚照收不误、农夫哀叹虚受吾君蠲免恩的故事。我希望,这样的故事,就让它仅仅是古老的故事,不要在当今重演,让企业和人民实受吾君蠲免恩。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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