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LICS 27.100P 61立案号:J805中国电力行业标准P DL/T 5375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汇报内 容 深 度 规 定Regulation for content and depth of feasibilitystudy report of fossil fuel power plant0604公布 1101实施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目 次序言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23 总则34 可行性研究汇报内容深度64.1 总论64.2 电力系统64.3 热负荷分析84.4 燃料供给84.5 厂址条件94.6 工程设想154.7 烟气脱硫和脱硝204.8 环境及生态保护
2、和水土保持234.9 综合利用244.10 劳动安全244.11 职业卫生244.12 资源利用254.13 节能分析264.14 人力资源配置264.15 项目实施条件和建设进度及工期264.16 投资估算及财务分析274.17 风险分析284.18 经济和社会影响分析294.19 结论和提议295 可行性研究汇报附件326 可行性研究汇报附图35条文说明37前 言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相关印发行业标准项目计划通知(发改办工业872号)要求进行制订。本标准在总结原电力工业部公布DLGJ 1181997火力发电厂可行性汇报内容深度要求使用经验基础上,结合现在中国对火力发电厂项现在期
3、工作要求编制。本标准颁布实施后,DLGJ 1181997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汇报内容深度要求废止。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计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电力计划设计总院。本标准关键起草人:谢秋野、黄宝德、陆国栋、武一琦、徐海云、贾成、赵敏、曹理平、朱京兴、邓南文、王予英、王宏斌、张琳、何肇、余乐、魏兴民、陈慧慧、葛四敏、雷雪琴、张力。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意见或提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1 范 围本标准要求了编写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汇报(以下简称可研汇报)基础工作内容、编
4、写深度及程序要求。本标准适适用于发电厂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项目。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条款经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条款。通常注日期引用文件,其随即全部修改单(不包含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适用于本标准,然而,激励依据本标准达成协议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最新版本。通常不注日期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适用于本标准。GB 18306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DL 5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T 5084 电力工程水文技术规程DL/T 5158 电力工程气象勘测技术规程3 总 则3.0.1 为了在发电厂建设中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基础建设程序及方针,规范发电厂前期工作内容深度,
5、依据国家现行法规、政策和基础建设程序要求,并结合发电厂工程项目建设特点,特制订本标准。3.0.2 可行性研究是基础建设程序中为项目决议提供科学依据一个关键阶段,发电厂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项目均应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研汇报。可研汇报是编写项目申请汇报基础,是项目单位投资决议参考依据。本标准是编制发电厂可研汇报内容深度关键依据。3.0.3 发电厂项目建设应落实建设资源节省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国策,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主动采取可靠优异技术,主动推荐采取高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降耗和环境保护方案。3.0.4 可研汇报编制应以近期电力系统发展计划为依据,以审定初步可行性研究汇报为基础,项目单位应委托
6、含有对应资质单位编制可研汇报。3.0.5 可研汇报编制完成后3年还未核准项目,应进行全方面复查和调整,并编制补充可研汇报。3.0.6 编制可研汇报时,设计单位必需全方面、正确、充足地掌握设计原始资料和基础数据,项目单位应按要求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承诺文件,并和相关部门签署相关协议,签署协议或文件内容必需正确、齐全。设计单位应配合项目单位做好工作。3.0.7 当有多个设计单位参与可研汇报编制时,应明确其中一个为主体设计单位。主体设计单位应对所提供给其它各参与设计单位原始资料正确性负责,对相关工作配合、协调和归口负责,并负责将各外委单项可研汇报或试验研究汇报等关键内容及结论性意见适应性经确定后归纳到发
7、电厂可研汇报中。3.0.8 可研汇报应满足以下要求:1 论证建厂必需性和可行性。2 新建工程应有2个及以上厂址,并对拟建厂址进行相同深度全方面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意见。3 进行必需调查、收资、勘测和试验工作。4 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利用和拆迁赔偿标准及范围和相关费用、接入系统、热负荷、燃料、水源、交通运输(含铁路专用线、码头及运煤专用公路等)、贮灰渣场、区域稳定及岩土工程、脱硫吸收剂和脱硝还原剂起源及其副产品处理等建厂外部条件,并应进行必需方案比较。5 对厂址总体计划、厂区总平面计划和各工艺系统提出工程设想,以满足投资估算和财务评价要求。对推荐厂址应论证并提出主机技术条件,以满足主机
8、招标要求。6 投资估算应能满足控制概算要求,并进行造价分析。7 财务分析所需原始资料应切合实际,以此确定对应上网参考电价估算值。利用外资项目标财务分析指标,应符合国家要求相关利用外资项目标技术经济政策。8 应说明合理利用资源情况。进行节能分析、风险分析及经济和社会影响分析。3.0.9 项目单位应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接入系统、环境影响、水土保持、铁路专用线(或码头)、工程测量、水文(气象)勘测、岩土工程、水文地质详查、水资源论证、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难危险性评定等相关部分可研汇报或专题汇报,并按程序报送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取得对应审查意见。3.0.10 项目单位报送可研汇报审查前应取得省级主管
9、部门同意,省级主管部门(或委托下级主管部门)应参与可研审查会,帮助审查单位协调、落实相关问题。 3.0.11 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汇报须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咨询机构进行审查,审查后可研汇报是上报项目核准申请汇报依据之一。咨询机构在出具可研汇报审查意见前,项目单位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对项目接入系统、用地预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取水许可申请和热电联产和煤矸石利用计划等批复文件。4 可行性研究汇报内容深度4.1 总 论4.1.1 项目背景。应说明项目所在地域电力发展计划情况,本项目在地域(省级)计划中地位和作用,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情况和审查意见。对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尚应简述已经有工程简况。4.1.2
10、 投资方及项目单位概况。应说明项目各投资方资产性质,项目单位筹建情况及建设资金起源。4.1.3 研究范围和分工。应说明可行性研究工作范围(含相关专题研究项目),并说明项目单位另行委托专门研究项目及进展情况。当多个设计单位共同完成时,应说明主体设计单位和参与设计单位。4.1.4 工作简明过程及关键参与人员。应简述工程项目开展时间、地点和过程和参与单位关键参与人员专业、职务和职称。4.1.5 项目概况。说明拟建项目所在地概况、汇报编制依据、发电厂计划容量及本期建设规模、建厂外部条件及关键设计标准、投资规模及关键技术经济指标。4.1.6 关键结论及问题和提议。应从电力市场和热负荷需求等方面简述工程项
11、目建设必需性,并从厂址外部条件落实情况、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社会和经济影响等简明说明工程项目实施可行性,概括叙述关键结论及问题和提议。4.2 电 力 系 统4.2.1 应叙述本项目所在地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能源资源概况、电力系统现况(包含负荷、电源、电网现况及其存在关键问题)。如为电力外送项目,尚应说明相关地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能源资源概况、电力系统现况等。4.2.2 负荷估计。应依据电力系统计划、项目接入系统设计及其评审意见,或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分析负荷增加原因及其发展趋势,提出负荷估计方案及负荷特征,对本项目所在地域和受电地域负荷估计应做具体叙述。4.2.3 电力电量
12、平衡计算分析1 应对项目所在电网及受电电网(外送电源项目)所采取电源项目进行总体描述及分析。2 应进行项目所在电网、地域及消纳地域自本项目第一台机组投产前最少十二个月至设计水平年逐年和远景年电力电量平衡计算,对外送项目还应对受电电网进行电力电量平衡计算。对电力系统中不确定原因和改变原因应作敏感性分析。3 依据电力平衡计算结果及分析,校核本项目标合理装机规模、机组投产时间及消纳范围。4 依据电量平衡计算结果及分析,确定本项目标设计年利用小时数。5 依据系统调峰情况,分析系统对本项目标调峰要求。4.2.4 项目建设必需性。依据电力系统计划、市场分析,结合项目在电力系统中地位和作用和项目所在地域国民
13、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特点,叙述项目建设必需性。4.2.5 项目和系统连接。在电力系统计划设计或项目送出计划设计基础上,进行必需时尚、稳定、短路、工频过电压等电气计算和技术经济比较,提出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确定本项目标出线电压等级、出线回路数。4.2.6 系统对项目主接线要求。应依据项目计划容量、分期建设情况、供电消纳范围、厂址条件、出线电压等级和出线回路数和系统安全运行对发电厂要求,根据既简化发电厂接线、节省投资,又满足运行可靠性和灵活性要求标准,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对项目主接线提出要求。4.3 热 负 荷 分 析4.3.1 说明本项目所在地域供热热源分布、供热方法及热网概况,当地环境基础现实状况
14、及存在关键问题。依据城市总体计划、供热计划及热电联产计划,说明项目在当地(或区域)供热计划中位置、负担供热范围及供热现实状况、和其它热源关系。结合能源有效利用等方面特点,叙述项目建设必需性。4.3.2 按工业和民用分别叙述供热范围内现实状况热负荷、近期热负荷、计划热负荷大小和特征,说明热负荷调查情况及核实方法。考虑热网损失和工业企业最大用汽同时使用系数后,核定本项目标设计热负荷,绘制年连续热负荷曲线。4.3.3 确定热电厂供热介质(工业用汽和或采暖热水、制冷用汽),并确定供热参数和供热量。4.3.4 说明本项目和备用和调峰锅炉调度运行方法,并说明存在关键问题及对下阶段工作提议。4.3.5 说明
15、对配套城市供热管网和工业用汽输送管网建设要求。4.4 燃 料 供 应4.4.1 项目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对项目确定燃料起源进行调查,搜集相关燃料储量、产量、供给点及可供数量,燃煤品质、价格、运输距离及运输方法等资料,分析论证燃料在品质、质量、性能和数量上能否满足项目建设规模、生产工艺要求,提出推荐意见,必需时进行专题论证。项目单位应和拟选择燃料供给企业签署燃料供给协议文件。对于燃用天然气、液化天然气(LNG)发电厂,应说明和厂外天然气、液化天然气(LNG)管线接口位置和参数(管径、压力)。设计燃料品质资料需经项目单位主管部门确定。4.4.2 当发电厂建成投产早期采取其它燃料过渡时,应对过渡燃料进行
16、对应论证。4.4.3 依据本期工程拟采取燃料品质资料及机组年利用小时数,计算单台机组、本期建设机组和发电厂计划容量机组小时、日、年消耗量。对扩建工程应有原有机组小时、日、年消耗量。4.4.4 应结合煤源(矿点、运量及路径)情况,对发电厂燃煤运输可能采取运输方法(单独或联合)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经论证提出推荐方案,必需时应提出专题汇报。4.4.5 对锅炉点火及助燃用燃料品种、起源及运输方法进行论证并落实。4.5 厂 址 条 件4.5.1 厂址概述1 厂址地理位置。说明厂址所在行政区中位置及该区人文情况和社会经济简况。2 厂址自然条件。厂址(含水源、灰场、铁路专用线或码头、进厂或运灰道路等)所
17、在区域地形地貌、用地类型及面积、拆迁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工程地质、地震地质、地震基础烈度、地下矿藏资源、水文气象、出线走廊、厂区自然地面标高等情况。3 厂址周围环境。厂址和城镇计划、开发区、居民区、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河流、湖泊、水库、铁路、公路、机场、通信设施、军事设施等关系及可能存在相互影响。4 厂址选择时,在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应严格控制新(扩)建除热电联产外燃煤发电厂。4.5.2 交通运输1 铁路。说明厂址周围国家或地方企业铁路线现实状况及计划情况、车站分布及和厂址关系。如发电厂燃煤采取铁路运输,应说明燃煤运输路径、运输里程、运输能力和可能负担运量和相邻线路技
18、术标准;发电厂运煤铁路专用线接轨站及可能引发改造工程量、专用线等级、走向及沿线情况、牵引质量和列车进厂方法、厂内配线、机车配置、运行管理方法、交接地点等。运煤铁路专用线可行性研究汇报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编制,并应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审查。2 水路。说明厂址周围水路运输现实状况及计划情况,港口分布及和厂址关系。如发电厂燃煤采取水路运输,应说明燃煤水路运输路径、运输里程、中转港口、可能采取船型及负担运量;发电厂运煤航道及卸煤专用码头位置、等级、型式和泊位数。航道和专用煤码头可行性研究汇报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编制,并应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审查。3 公路。说明厂址周围公路现实状况及计划情况。如发电厂燃
19、煤采取公路运输,应说明运输路径、路况、可能采取车型及经过能力,由发电厂至周围路网新建运煤专用公路长度和等级,必需时应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公路运煤可行性研究汇报。4 对于燃用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发电厂,应说明其采取运输方法和接卸设施等条件。 5 燃料运输应取得相关协议文件。6 对大件设备运输条件进行分析论证,必需时应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大件设备运输专题研究汇报。4.5.3 水文及气象1 应分析说明各工程点设计洪(潮)水位,必需时应分析说明对应浪爬高;受内涝影响时应分析设计内涝水位,难以确定时可依据调查历史最高内涝水位分析确定。在河道管辖区内兴建建(构)筑物时,应委托有对应资质单位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汇报,
20、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和同意文件。2 灰场、灰管线、水管线,应按设计要求分析说明对应标准设计洪水要素。对在滨海及潮汐河口滩涂灰场,应按设计要求分析说明对应标准设计、校核潮位和浪爬高。3 工程点在河道或岸边时,应进行设计河段河床演变查勘和分析,判别河床和岸边稳定性。4 对于气象,应按现行DL/T 5084和DL/T 5158相关要求,统计气压、气温、湿度、降水、蒸发、风及其它相关气象要素特征值。对于采取空冷机组发电厂,应统计以下特殊气象要素:1)经典年逐时干球温度累积频率曲线及计算结果表;2)最近整年各风向频率、平均风速、最大风速及风玫瑰图;3)最近热季各风向频率、平均风速、最大风速及风玫
21、瑰图;4)最近热季风速大于4、5、6m/s且气温不低于2428各风向频率、平均风速、最大瞬时风速分布表。4.5.4 水源发电厂水源必需落实可靠。应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水资源论证汇报并经过评审,取得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取水许可申请书。在掌握可靠和充足资料基础上,必需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提出发电厂拟采取供水水源和冷却方法(直流、循环、空冷等),并依据冷却水需水量及补充水需水量,说明各厂址供水水源。1 当采取地下水源时,应进行水文地质勘探、抽水试验等工作,说明水源地位置、范围、水文地质条件,提出地下水资源量及许可开采量。2 当采取江、河地表水源时,应分析说明现实状况及计划条件下取水河段确保率97%、9
22、9%设计枯水流量、枯水位;应进行河势、行洪等方面分析论证工作;应说明河流冰况、漂浮物及污染情况等,论证发电厂水源及取水设施可行性,必需时应进行水工模型试验;应依据审批权限取得对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发电厂建设取排水构筑物意见;通航河道应进行航运影响论证,并取得航道管理部门同意发电厂建设取排水构筑物文件。3 当在己建水库、闸上或不闭塞湖泊取水时,应说明其设计特征参数、调度运行方法、泥沙起源及淤积等情况,分析说明现实状况和计划条件下确保率为97%可供水量和对应水位、确保率为99%枯水位。应分析取水点岸边稳定性。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发电厂建设取排水构筑物文件。4 当发电厂自建专用水库时,应编制水库或闸
23、坝可行性研究汇报,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水库设计应按DL 5000要求防洪标准和设计供水确保率,确定水库建设规模和等级。5 当在闭塞湖泊取水时,应依据现实状况及计划用水分析说明湖泊最大消落深度、消落时间及平衡水位,提出频率97%、99%设计枯水年设计水位。6 当在滨海和潮汐河口地域取水时,应分析说明频率为97%和99%设计低潮位,和潮汐、波浪、海流、泥沙、岸滩演变、盐度及水温等情况;在潮汐河口地域还包含时尚过程、盐水楔运动及冰坝壅水等相关资料。必需时应进行相关专题汇报。对于工程海域,应进行海域使用论证,并应取得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用海文件。当有航运时,应说明航道管理部门对发电厂建设取排
24、水构筑物意见,必需时应进行航运影响专题论证。7 当采取城市自来水时,应核实自来水厂取水确保率和批复取水规模,应说明自来水厂取水、净化规模及管网输水能力,城市现实状况、计划用水量及水量富余情况,当地市政管理部门对发电厂用水意见及供水协议落实情况。8 当采取城市再生水水源时,应说明城市污水厂和厂址相对位置及距离,污水厂现实状况和计划来水量、水质情况,污水厂计划容量、建设规模、处理工艺及运行情况,水量确保程度及出水水质情况,有没有其它用户,市政管理部门对发电厂用水意见及供水协议落实情况。另外,还应说明备用水源可行性及落实情况,其工作内容及深度可参考同类水源进行。9 当采取矿井排水水源时,应说明矿井排
25、水和厂址相对位置、距离、补给范围、边界条件、水文地质特征及补给水量,并结合矿井开采计划和疏干方法,分析提出可供发电厂使用矿井排水量、搜集方法和确保程度。应说明矿井主管部门对发电厂取水意见。依据需要说明备用水源可行性及落实情况。10 对采取直流循环冷却发电厂,应依据取、排水构筑物部署和水功效区划管理要求,论证温排水影响。在水文条件复杂水域应进行温排水试验研究工作,并取得相关评审意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海洋主管部门同意文件。11 对发电厂拟用水源,应按设计需要提供水质分析资料。4.5.5 贮灰渣场(含脱硫副产品)应说明各厂址方案可供选择贮灰场情况及贮灰方法。应说明各贮灰场和对应厂址方位、距离,各灰场
26、地形地貌、用地类别(包含荒地、滩地或养殖水域等)、库容,用地范围及灰场边界外500m范围内需拆迁房屋、户数、人口分布等情况,需赔偿树木、水产及其它设施。应说明山洪流量、洪水位、潮水位、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初步探明灰场区域渗漏可能性,说明建坝材料储量、运输距离及运输情况等灰场建设条件。应说明发电厂年灰渣及脱硫副产品弃物量,应结合当地灰渣及脱硫副产品综合利用情况,按规程要求提出贮灰场用地面积、堆灰高度和库容,并提出贮灰场分期建设使用方案;对以热定电城市热电厂,应按热电联产相关要求设置事故备用灰场。若利用前期工程已建成灰场时,首先应说明已建灰场是否满足目前环境保护要求及治理方法方案,应简述前期工
27、程灰渣量、灰场设计及运行情况,说明灰场现有剩下库容及本工程投产时剩下库容,说明现有灰场贮存全厂灰渣及脱硫副产品弃物时贮存年限。应说明拟选灰场用地类型、拆迁量和是否压覆矿产资源、有没有文物及军事设施等情况,并应取得相关含有管理权限部门批复文件。4.5.6 地震、地质及岩土工程对厂址地震地质和工程地质等方面区域地质背景资料进行研究分析,确定厂址区域地质结构发育程度,查明厂址是否存在活动断裂和危害厂址不良地质现象,对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作出判定,并提出防治初步意见。对可能影响厂址稳定地责问题进行研究和估计,对于有可能造成地质灾难发生或在地质灾难易发区工程,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地质灾难危险性评定工作,
28、提出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评价意见。并在主管部门立案。依据GB 18306要求,确定厂址地震动参数及对应地震基础烈度。对于在地震动参数区划分界线、一些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具体程度较差边远地域、在复杂工程地质条件区域等特殊工程,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厂址区域地震动参数应采取地震主管部门对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汇报批复意见。当地震基础烈度等于或大于7度时,对有断裂问题厂址进行实地调查和专门研究,分析断裂活动性,对厂址稳定性作出评价。依据土层剪切波速试验资料,确定厂址建筑场地类别。当厂址地震基础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地基土为饱和粉土或砂土时,应进行地震液化判别。初步查明厂区地形地貌特征,厂
29、区地层成因、时代和关键地层分布及物理力学性质,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及其改变规律等,提出关键建(构)筑物地基方案提议。厂址有压覆矿产资源情况时,应查明压覆矿产类别、储量、深度、开采价值及其影响;有压覆文物、古墓等情况时,应探明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4.5.7 厂址比较和推荐意见应依据建厂基础条件和电力系统要求,对2个及以上厂址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并提出推荐厂址意见和计划容量提议。4.6 工 程 设 想4.6.1 全厂总体计划及厂区总平面计划1 全厂总体计划。应对厂址计划容量及本期建设规模用地范围,需使用水域和岸线,防(排)洪计划,铁路专用线、进厂及运灰道路引接及路径,专用码头、水源地、贮灰渣
30、场、施工区和施工单位生活区计划部署,取排水管沟和灰渣管走向,出线走廊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所采取方法进行统筹计划,提出全厂用地、拆迁工程量、土石方工程量和铁路专用线、公路和循环水取排水管线长度等厂址关键技术经济指标。2 厂区总平面计划。应进行厂区总平面计划方案技术经济比较,提出初步推荐意见。内容应包含主厂房区方位及固定端朝向、出线方向、冷却设施、配电装置、输煤系统、生产辅助及隶属建筑、综合管理及公共福利建筑等各区域平面计划部署,铁路专用线、进厂道路引入方位,运灰道路或除灰、渣管线路径,和关键管沟(循环水进排水)走廊计划部署等;提出厂区总平面计划各项技术经济指标。3 厂区竖向计划。应依据厂址区域防洪排
31、涝标准,并结合厂区自然地形条件,提出厂区竖向设计方案。对在山区或丘陵地带和自然地形条件比较复杂发电厂,应提出降低土石方工程量方法;必需时应结合主厂房等关键生产建(构)筑物地基处理方案,对土石方工程量及用地等方面进行技术经济比较。4.6.2 装机方案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系统要求、厂址条件及大件运输条件,对装机方案及扩建规模进行论证,提出装机方案推荐意见,必需时提出机组选型汇报。当为供热机组时,应依据核实后设计热负荷及其热负荷特征,论证所选机组型式及其供热参数合理性。应对全厂年平均总热效率、年平均热电比等条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要求进行说明。4.6.3 主机技术条件应对主设备关键技术条件进行论证,并
32、提出推荐意见。1 燃煤机组,关键进行以下论证:1)锅炉型式、锅炉水循环方法、热力参数、燃烧方法及制粉系统、排渣方法、点火方法、炉架结构材料、封闭型式及锅炉最低效率、对锅炉NOx排放要求、最低稳燃负荷要求。当烟气脱硝不和工程项目同时建设时,应说明烟气脱硝装置预留方案,并要求锅炉厂设计时应预留烟气脱硝装置建设条件。当采取节油点火装置方案时,应将其纳入锅炉供货范围,方便在锅炉设计中统一考虑。2)汽轮机结构型式(高中压是否合缸、缸数及排汽数)、热力参数(如单或双背压、进汽及背压参数)、汽轮机最高热耗值、给水泵驱动方法(电动或汽动)、凝汽器管材等。当为供热机组时,尚应有机组抽汽方法、抽汽参数和供热量等内
33、容。3)发电机冷却方法、和汽轮机容量配合选择标准、按系统要求应含有短路比、进相、调峰和短时失磁异步运行能力和励磁系统选型等。4)随主设备配套提供热工自动化系统或仪表范围、规模和关键技术要求。2 对燃气机组,尚应进行以下论证:1)是否联合循环、联合循环机组采取单轴还是多轴机组型式;2)燃烧初温等级、燃机出力及效率;3)余热锅炉炉型,单压、双压或三压,有没有再热,有没有补燃;4)燃机、余热锅炉、汽轮机参数匹配环境条件。4.6.4 热力系统1 应确定标准性热力系统并对系统做对应描述。提出关键设备选择意见。2 确定厂内供热系统并对系统做对应描述,对供热系统关键设备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研究比选,提出关
34、键设备选择意见。4.6.5 燃烧制粉系统应依据煤质条件对系统方案进行论证,确定燃烧制粉系统,提出关键设备选择意见。4.6.6 电气部分1 主变压器。依据厂址条件及大件运输条件,对600MW及以上机组主变压器型式选择提出推荐意见。2 电气主接线。依据发电厂接入系统方案,综合本期工程和计划容量,对电气主接线方案提出推荐意见。对装设发电机出口断路器设计方案应有论证。3 对高压开启/备用电源引接设计方案提出推荐意见。4 提出高压厂用电接线方案标准性意见,对600MW及以上空冷机组和1000MW机组,还应提出高压厂用电电压等级选择意见。5 结合厂用电接线设计方案,对各工艺系统负荷供电设计方案提出意见。6
35、 结合厂区总平面计划部署,对电气构筑物部署、高压配电装置型式和网络继电器室等设计方案和规模提出意见。7 对扩建工程,应充足利用(老厂)已经有设备(施),对扩建或改造设计方案提出意见。4.6.7 燃料输送系统对燃煤发电厂,依据本期建设规模和计划容量、燃料种类、耗煤量、厂外来煤方法、机组型式、制粉系统条件,确定卸煤、储煤和运煤系统关键设计标准,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意见及关键设备选择意见。扩建发电厂应简述原有运煤系统关键设备规范及实际运行情况;对利用原有运煤设施进行改造发电厂,应说明改造内容并简述施工过渡方法。对燃用其它品质燃料发电厂,可参考上述标准。4.6.8 除灰渣系统依据灰场、灰(
36、渣)综合利用条件及环境保护要求,确定标准性除灰渣系统方案及关键设备选择意见。4.6.9 化学部分1 应依据原水水质资料,确定标准性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方案。2 依据机组参数和冷却方法,提出标准性凝结水精处理系统方案。3 提出循环冷却水处理方案。对采取循环供水发电厂,依据水源条件,提出标准性循环冷却水补充水处理方案。4 依据循环冷却水质,提出凝汽器选材意见。5 提出标准性工业废水处理方案。6 对氢冷发电机组,依据外购氢气条件,确定供氢方案。4.6.10 热工自动化部分1 应提出拟采取关键控制方法和控制水平,全厂热工自动化系统计划方案。2 应说明管理信息系统MIS(含基建)、监控信息系统SIS设想。
37、3 对拟采取编码系统进行说明。4.6.11 主厂房部署应对主厂房关键设计尺寸及主辅机设备部署提出提议,并对不一样部署格局进行比较和做必需说明。4.6.12 建筑结构部分1 应说明主厂房等关键生产建(构)筑物部署、结构选型及选材,必需时应进行主厂房结构选型专题论证。对于同时建设烟气脱硫装置工程,应依据工艺系统和环境保护要求,说明拟选择烟囱内衬结构型式,必需时进行专题论证。2 应依据工程地质勘测汇报,提出各关键生产建(构)筑物所采取地基、基础方案。当采取人工地基时,应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论证,提出初步推荐方案。对辅助及隶属建(构)筑物地基和基础方案进行研究,提出初步推荐方案。如建(构)筑物基础下
38、遇有溶洞、古墓等复杂地基,应提出处理方案。3 应简明说明隶属生产和厂前公共设施建筑面积。4.6.13 供排水系统及冷却设施应比较并确定供水系统方案,说明冷却方法、冷却水量及补充水量。应对供水系统进行初步优化并依据优化结果,提出初步设计冷却水温、冷却倍率、循环水总管管径、凝汽器面积等推荐意见。提出关键设备选择意见,说明供、排水管道走向。初步确定采取各项节水方法,进行初步全厂水量平衡设计,提出发电厂耗水指标。应提出水工关键建(构)筑物结构设计方案及地基处理方案。对采取直流供水系统发电厂,应说明泵房及取、排水口位置,初步确定取、排水型式及规模。对采取循环供水系统发电厂,应说明冷却塔面积推荐意见,说明
39、取水口位置,初步确定取水型式及规模,说明补给水管管径、根数、材质、长度、厂内蓄水池容积及净化设施处理规模。对采取空冷系统发电厂,应对直接空冷系统(含机械通风和自然通风)和间接空冷系统(表面式凝汽器和混合式凝汽器)进行初步优化,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提出配置方案及推荐意见;应提出设备招标关键标准。对辅机循环冷却水系统进行初步优化,并提出配置方案及推荐意见。4.6.14 贮灰渣(含脱硫副产品)场1 应对灰场贮存方法(干、水灰场)提出推荐意见;应进行灰场方案设计,提出早期和后期灰场统一计划、分期分块使用、灰渣和脱硫副产品隔离堆放方法;对灰坝型式、灰坝(堤)结构、坝基处理、灰场区域防渗及防排洪工程方法等
40、进行研究和比较,提出推荐方案。应依据环境保护要求明确脱硫副产品输送方案。2 对干贮灰方案,应提出灰场管理站位置及用地面积,运灰道路路径、标准等设计方案,并初步确定灰场摊铺碾压设备配置方案。3 当采取水力除灰方案时,应提出灰水回收站位置及用地面积,并依据灰、渣及石膏特征和水质情况,确定除灰管、灰水回收管和石膏输送管管材及防结垢、防磨损等方法。4.6.15 消防系统依据现行消防设计规范,提出消防设计标准。4.7 烟 气 脱 硫 和 脱 硝4.7.1 烟气脱硫1 烟气脱硫工艺选择对可供选择烟气脱硫工艺进行分析比较后提出推荐方案。依据工程具体情况,必需时应对原煤采取洗煤或循环流化床炉内脱硫、烟气脱硫等
41、脱硫方法进行方案比选,并编写专题汇报。2 吸收剂起源及消耗量应对吸收剂起源、品种质量、数量、关键成份等进行调研论证,并取得对应协议文件。对于吸收剂供给(如矿源选择及是否需要建设新矿或建设区域性协作石灰石/石灰粉厂等)、厂外或厂内制备方法等进行说明,必需时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3 吸收剂运输依据选定吸收剂起源,说明运输距离,并对厂外运输方法提出推荐意见。吸收剂运输应取得对应协议文件。4 烟气脱硫副产品处理应分别按脱硫副产品抛弃和综合利用两个方案调查,并落实外部条件,其中包含落实脱硫副产品抛弃堆放场地条件、输送方案等。5 烟气脱硫工程设想1)设计基础参数。应包含煤质资料、脱硫装置入口烟气量、烟温、入
42、口二氧化硫浓度及烟气成份、入口粉尘浓度、入口/出口烟气压力、脱硫效率、排烟温度等。依据工程具体情况说明关键设计参数和裕度选择标准。2)脱硫工艺系统及设备部分。确定标准性脱硫工艺系统,选择关键设备,并列出相关计算结果表(物料平衡图)。3)脱硫装置总平面。依据发电厂总平面计划,提出关键脱硫装置及关键辅助、隶属设施总体计划等。4)吸收剂制备系统。确定标准性制备系统(包含吸收剂输送、破碎、储存和制备等),选择关键设备并提出推荐方案。5)烟气脱硫电气部分。应提出脱硫系统负荷供电接线方案标准性意见。提出脱硫系统直流负荷供电、交流事故保安负荷供电标准性意见。6)烟气脱硫热工自动化部分。简明说明热工自动化水平
43、和设计标准。7)确定脱硫工艺用水、汽、气标准。8)废水处理部分。确定脱硫废水产生量及废水品质,确定废水标准性处理系统,并选择关键设备和部署方案。9)建筑结构部分。说明关键建(构)筑物建筑型式及部署,结构选型和基础型式,对复杂地基要提出处理方案。10) 应依据烟气脱硫工程设备及建设特点,提出招标书编制标准(包含供货范围、进口范围提议)。4.7.2 烟气脱硝1 烟气脱硝装置工艺选择1)烟气脱硝装置和发电厂主体工程同时建设时,应依据工程具体情况,对不一样烟气脱硝工艺进行方案比选,提出推荐方案,必需时编写专题汇报。2)当采取预留烟气脱硝装置空间并拟采取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方案时,应叙述锅炉总体结
44、构、还原剂储存制备系统预留条件,提出空气预热器、电除尘器、引风机等设备改造方案。 3)确定脱硝效率,并依此计算脱硝剂单位时间消耗量。2 还原剂选择,应对还原剂品种、起源、消耗数量、关键成份、质量等进行调研比选,并取得对应协议文件。应说明还原剂供给,必需时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3 还原剂运输依据选定还原剂起源,说明运输距离、运输路径,并对厂外运输方法提出推荐意见。依据还原剂特征,必需时应取得承运单位对应协议文件。4 烟气脱硝工程设想1)设计基础参数。应包含关键设备参数、煤质资料、入口烟气成份、烟气量、烟气温度、脱硝装置入口NOx浓度、入口粉尘浓度、入口/出口烟气压力、脱硝效率等。依据工程具体情况,
45、说明关键设计参数和裕度选择标准。2)脱硝工艺系统及设备部分。确定标准性脱硝工艺系统,选择关键设备,并列出相关计算结果表(物料平衡图)。3)脱硝装置总平面。依据发电厂总平面计划,提出脱硝装置及关键辅助、隶属设施总体计划等。4)还原剂储存制备系统。确定标准性还原剂储存制备系统(包含还原剂储存、制备和输送等),选择关键设备,并提出推荐方案。5)烟气脱硝电气部分。应提出脱硝系统负荷供电接线方案标准性意见。应提出脱硝系统直流负荷供电、交流事故保安负荷供电标准性意见。6)烟气脱硝热工自动化部分。简明说明拟采取控制方法和控制水平。7)确定脱硝工艺用水、汽、气标准。8)废水处理部分。确定还原剂储存制备废水产生
46、量及废水品质,确定废水标准性处理方案。9)建筑结构部分。应说明拟采取结构型式和基础型式,对复杂地基应提出处理方案。当脱硝装置和主体工程不一样时建设需要预留时,应依据拟采取脱硝工艺系统,说明脱硝装置结构选型及和相邻结构受力体系关系。10) 应依据烟气脱硝工程设备和建设特点,提出招标书编制标准(包含供货范围、进口范围提议)。4.8 环境及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可研汇报应进行厂址环境现实状况分析,对发电厂建设环境影响进行估计(含污染物排放、水土流失影响范围等)。按国家颁布相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法令、政策、标准和要求,提出项目建设防治方法标准(包含大气污染防治、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噪声污染防治、水土流失控制和对应工程费用),污染物排放量和总量控制指标和公众参与结论意见。依据环境影响汇报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意见,调整环境治理和水土保持方法。4.9 综 合 利 用依据“贮用结合,主动利用”标准和国家对灰、渣和脱硫副产品综合利用要求和要求,对灰、渣和脱硫副产品综合利用可行性项目进行市场调研并加以叙述,包含综合利用可能路径及综合利用对灰、渣和脱硫副产品品质、等级、用量等要求,必需时编写专题汇报,为发电厂工程综合利用发明条件,并取得相关协议文件。依据国家对热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