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东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综合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440000-11-194001-0080
采 购 人:广东省商务厅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
12月
温馨提醒:供给商投标尤其注意事项
一、 请供给商尤其留心招标文件上注明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恕不接收。所以,请供给商合适提前抵达开标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
二、 投标确保金用于保护此次招标免受投标人行为而引发风险,为此次投标必需组成部分,提议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相关投标确保金描述。以银行转账方法交纳投标确保金,必需于1月6日17:00前抵达指定账户,以抵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因转账当日不一定能够抵达指定账户,为避免因投标确保金未抵达指定账户而造成投标被拒,提议最少提前2个工作日转账。以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投标确保金,《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原件放入“投标确保金”信封中。
三、 参与投标且还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供给商,应在报名成功后最迟必需于开标前一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过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电话:020-8318 8500、8318 8580。
四、 招标文件中标有“★”条款,供给商必需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 投标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六、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如含有包组投标项目提议分开报价,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七、 请仔细检验《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证实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关键格式文件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或署名。
八、 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请提交《中小微企业申明函》(详情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措施》)。
九、 提议将投标文件按目录格式次序编制页码。
十、 分企业作为投标人,需提供含有法人资格总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企业可就本项目或这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唯一投标授权书。
十一、 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确保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区分,务必将确保金按招标文件要求存入指定确保金专用账户,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中标通知书中指定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确保金缴纳、退还时效。
十二、 本企业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给商购置招标文件时提交相关资料真伪做出判定,如供给商发觉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提议遵照法律路径处理,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给商递交两份不一样投标方案,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有特殊要求除外)。
(本提醒内容非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本企业地图:
目 录
投标邀请 6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8
一、 总则 11
二、 相关招标文件 14
三、 相关投标人 15
四、 相关投标文件 17
五、 相关开标 20
六、 相关评标 21
七、 相关定标 23
八、 相关无效投标认定和废标 24
九、 相关招标代理服务费 25
十、 相关协议 25
十一、 相关问询、质疑 26
十二、 相关投诉 27
第二部分 招标需求 28
第三部分 评标措施 48
1 评标委员会 48
2 2 评标方法 48
3 评标程序 48
4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9
5 确定中标人 50
第四部分 协议文本格式. 54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60
第一章 目录 .60
第二章 索引 62
2-1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自查表 62
2-2 评审要素投标资料表 63
第三章 资格审查文件 64
3-1 投标人资格申明函 64
附件一:含有《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证实文件 65
附件二:符合“供给商资格”要求其它证实文件 65
附件二:符合“供给商资格”要求其它证实文件 66
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67
4-1 投标函 67
4-2 法定代表人证实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68
4-3 开标一览表 70
4-4 具体报价表 71
4-5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73
4-6 投标响应和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 74
4-7 投标人基础情况表 75
4-8 项目经理/项目责任人简历表 77
4-9 拟为本项目配置人员情况表 78
4-10 类似项目经验一览表 79
4-11 投标确保金退还说明 80
4-12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81
4-13 投标保函 82
4-14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83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85
投标邀请
广东志正招标受广东省商务厅委托,对广东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综合管理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供给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440000-11-194001-0080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综合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950000元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内容:广东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综合管理平台开发、安装和实施工作。
2. 工期:协议签署之日起3个月。
3. 服务具体内容、要求及实施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4. 投标人应对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许可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6.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 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六、 供给商资格:
1. 应含有《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条件:
1)含有独立负担民事责任能力;
2)含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含有推行协议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统计;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统计;
6)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其它条件。
2. 含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对已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探索试点期间发放“一照三号”营业执照和“一照一号”营业执照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供给商资格”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置招标文件;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对报名供给商资格要求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标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要求邮寄招标文件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及“采购文件发售记录表”,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发售记录表”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文件下载专栏下载。中国邮购另加人民币60元(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迟交或遗失全部不负担责任),售后不退。汇款单注明项目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络人、联络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志正招标。
七、 符合资格供给商应该在12月20日起至1月6日期间(工作日早晨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具体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购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 投标截止时间:1月10日14:30
九、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十、 开标时间:1月10日14:30
十一、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年12月20日 至 年12月26日止。
十三、 联络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商务厅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8楼
联络人:沈先生
联络电话:
传真:
邮编:51062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联络人:梁先生、陈先生
联络电话: 87554038
传真:
邮编:510630
(三)采购项目联络人:梁先生、陈先生
联络电话: 87554038
内部纪律监督电话:
广东志正招标
12月19日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关键内容
1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综合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44-194001-0080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商务厅
招标方法:公开招标
资金起源:财政性资金
★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人民币195万元
2 2
答疑会及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
3 4
投标使用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内
4 5
投标确保金
金额小写:¥19,5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万玖仟伍佰元整
请各投标人将投标确保金存进以下广东志正招标指定银行账户,并必需于1月6日17:00前抵达指定账户,以抵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银行划款单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查核后当场退还),同时在银行转账单据上标注项目编号:44-194001-0080。
收款单位:广东志正招标;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
账号:8002-0117-7509-011;
确保金相关事宜联络人:何小姐 联络电话:
以《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投标确保金,《银行保函》/《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原件放入“投标确保金”信封中。
5 3
投标递交材料
开标一览表(原件)、法定代表人证实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封套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一览表”等字样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和电子标书壹份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套上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正本”等字样
投标文件副本伍份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套上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副本”等字样
确保金退还说明(原件)、投标确保金银行划款单(复印件)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套上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投标确保金”等字样
6 6
开 标
时间:1月10日14:30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投标人必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含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书)携带身份证实原件参与投标、开标仪式
7 7
演示和述标
各投标人派代表,就所投项目进行演示和述标(含现场答辩)20分钟,其中5分钟现场答辩。投标人自备电脑终端及网络设备和连线等相关设备。投影仪由招标组织单位统一准备。
8
样品
无。
9
评标委员会组成
全部评标过程由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评标委员会由5名组员组成。
10 8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100%)
技术商务分值90%,价格分值10%
11
评标步骤
优异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具体评审。只有经过初步评审投标人才能进入具体评审,即为入围投标人。
12
中标候选人推荐
评标委员会结合商务文件部分、技术文件部分和价格部分进行综合评定,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各入围投标人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编写书面评标汇报,按综合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名次按评标价由低到高次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评标价相同,名次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次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评标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以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13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以下标准和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项目中标总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费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项目根据以下标准计取:
100万元以下部分,根据1.5%计取;
100-500万元部分,根据0.8%计取;
500-1000万元部分,根据0.45%计取;
1000-5000万元部分,根据0.25%计取。
中标人应在《付款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指定账户,凭已盖银行收款章进账单、中标单位开具介绍信及身份证实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收款单位:广东志正招标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银行账号:08386112-01-00304-1748-07(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非确保金专用账户)
注明项目编号。
14
履约确保金
中标人需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按中标金额10%向采购人提供履约确保金或履约保函。
15
相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依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广州市作为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试点地域,由中国投资担保、广东省融资再担保企业、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企业作为专业担保机构,在企业或分企业设置地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联络方法以下:
名称
地址
联络电话
联络人
中国投资担保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九楼
/
/
安国山
何 嘉
广东省融资再担保企业
广州市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
/
李世杰
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企业
东莞市东城区君豪商业中心9楼
政府采购项目可采取信用担保形式包含:
A、投标担保。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给商推行支付投标确保金义务向招标代理提供确保担保。供给商在投标使用期内发生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本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相同行为而应实际支付确保金,由专业担保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约定推行担保责任。供给商能够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投标确保金。
B、履约担保。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给商支付履约确保金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确保担保。供给商未按政府采购协议推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确保金,由专业担保机构根据担保函约定推行担保责任。供给商能够自行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形式交纳履约确保金。
C、融资担保。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给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确保担保。供给商能够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详情请供给商自行咨询专业担保机构。
16
其它
本项目不接收备选投标方案,不接收有任何选择或含有附加条件报价,投标文件报价只许可唯一方案报价。
投标人必需认真阅读投标须知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
一、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广东省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制订本须知。
1.2 本项目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2 概念释义
2.1 监管部门: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2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国家机关、机关、团体组织,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在招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协议阶段称为买方或甲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协议条款,在招标文件中有时称采购人为用户、买方、甲方、招标人或业主。
2.3 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设置、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社会中介组织-广东志正招标。
2.4 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5 供给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6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投标基础资格条件,可能感爱好参与投标法人、其它组织或个人。潜在投标人一旦购置了招标文件且正式递交了投标文件,就成为投标人。
2.7 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法人、其它组织或个人。
2.8 中标人:指经正当招投标程序评选出来并经采购人确定取得本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人。
2.9 货物: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及采购协议要求,须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2.10 服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负担服务。
2.11 实质性响应:指投标文件所提供相关资格证实文件、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报价、投标使用期、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对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应答等和招标文件要求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差或保留。
2.12 重大偏离或保留:指投标文件中影响到招标文件要求货物和服务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利或投标人义务要求,而认可该等要求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公平竞争地位。
2.13 投标确保金: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投标责任担保。其关键确保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不和招标人签订协议,在签署协议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确保金,不然,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提交投标确保金。
2.14 履约确保金:指采购人为预防中标人在协议实施过程中违反协议要求或违约,填补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既不一样于定金,也不一样于预付款。
2.15 日期:指公历日。
2.16 时间:指北京时间。
2.17 招标文件中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了解和解释。
3 合格货物和服务
3.1 投标人提供全部货物和服务,必需是正当生产、正当起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规格、参数、质量、价格、使用期、售后服务及投标人须负担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其它伴随服务等要求。
3.2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任何不合格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3.3 政府采购若需采购进口产品,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措施》实施。
3.4 进口产品是指经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产品。
4 招投标活动应遵照标准
4.1 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老实信用标准;
4.2 坚持价格合理、质量优先、服务优质标准;
4.3 利使用方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落实统一、规范、简化、高效要求。
5 相关最高限价及资金起源
5.1 本项目最高限价,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5.2 本项目资金起源,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6 相关投标费用
投标人须负担全部和投标相关本身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文件准备、参与投标和投标确保金费用等。不管投标结果怎样,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负担或分担这些费用或任何类似费用。
7 通知
对和本项目相关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含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此次投标邀请要求媒体上以公布公告形式,送达全部和通知相关已领取了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传真号码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登记为准。潜在投标人应于收到通知当日以书面方法给予回复确定,如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无书面回复则视为已收到并同意通知内容,并有责任推行对应义务。因潜在投标人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造成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负担责任。
8 相关知识产权
8.1 投标人必需确保,采购人在中国境内使用投标结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对应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需包含正当获取该知识产权相关费用。
8.2 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被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负担。
9 严禁事项
9.1 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它当事人正当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它投标人参与竞争。
9.2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行贿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9.3 除投标人质疑和投诉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协议止,投标人不得就和其投标相关事项主动和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9.4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标准。
9.5 《中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它严禁事项。
10 保密事项
10.1 凡参与招标工作相关人员均应自觉接收相关主管部门监督,不得向她人透露已取得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和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相关招标投标其它情况。
10.2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协议期间,投标人不得就和其投标文件相关事项主动和评标委员会联络。
10.3 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封闭进行。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协议期间,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授标决定进行影响,全部可能造成其投标无效。
10.4 取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此次招标以外任何用途。若采购人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保密文件和资料。
10.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图纸、具体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全部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要求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此次投标以外任何用途。开标完成后,若采购人有要求,投标人应归还全部从采购人处取得保密资料,并销毁全部需保密备份文件和资料。
10.6 因投标需要,向投标人提供项目背景、项目内容和开展计划等相关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不得透露,仅被用于它所要求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不然采购人将保留采取对应法律方法权利。
11 招标文件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广东志正招标”全部。
二、 相关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组成
1.1 招标文件仅适适用于此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由下列部分组成:
l 投标邀请;
l 投标须知;
l 协议文本;
l 招标需求;
l 评标措施;
l 投标文件格式;
l 招投标过程中发生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如有)。
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假如投标人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和内容,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风险和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3 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地方,投标人要尤其加以注意,必需对此作出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造成其废标或投标无效。
2 招标文件答疑会及现场考察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3 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澄清等
1
2
3
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任何时候,不管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媒体公布该补充或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已购置招标文件全部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收到该补充或更正文件后应立即以传真或邮件形式回传采购代理机构给予确定。如在二十四小时内无书面回复则被视为同意补充和更正文件内容。该补充和更正文件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有效组成部分。
3.2 潜在投标人假如要求对招标文件作深入澄清,应按招标文件所给出采购代理机构通信地址以书面或电报方法(以下电报一词均视为电子数据交换,电传或传真)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所要求澄清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同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澄清公告;必需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购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回复中不包含问题起源。潜在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立即以传真或邮件形式回传采购代理机构给予确定。如在二十四小时内无书面回复则被视为同意澄清文件内容,并有责任推行对应义务。该澄清文件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有效组成部分。潜在投标人如在要求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
3.3 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澄清公告公布之日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置招标文件每一潜在投标人。如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全部已购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定后,能够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3.4 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要求,供给商认为采购文件内容损害其权益,应在获取纸质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或采购文件公告期间(指招标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或公告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本企业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质疑书应包含内容:具体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证实材料、明确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络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该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未在要求时间内提出质疑则视为投标人已充足认识和了解了任何和本项目相关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并愿意根据本招标文件全部条款实施。
三、 相关投标人
1 对投标人要求
1.1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邀请中“供给商资格”部分。
1.2 投标人必需确保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性,并确保愿意接收由用户对其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调查和考证。
2 对于联合投标要求
若项目许可联合投标,则适用本条。
2.1 两个以上供给商能够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
2.2 采购人依据采购项目标特殊性要求投标人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中最少应该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要求特定条件。
2.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该签署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负担工作和对应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署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2.4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实文件、共同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负担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文件由联合体各方或主体方盖章,不然,将造成其投标无效。
2.5 联合体投标,能够由联合体中一方或共同提交投标确保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确保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含有约束力。
2.6 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该共同和采购人签署协议。
2.7 若招标文件另有具体要求遵从其要求。
3 对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说明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措施》(财库[]181号)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6%-10%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扣除。
3.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措施》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3.1.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3.1.2 提供本企业制造货物、负担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它中小企业制造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含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
3.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措施》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相关部门依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3.3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货物,视同为中型企业。
3.4 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申明函》。依据财库〔〕68号《财政部 司法部相关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相关问题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证实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申明函》。
4 相关分企业投标
4.1 分企业作为投标人,需提供含有法人资格总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企业可就本项目或这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唯一投标授权书。已由总企业授权,总企业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对分企业有效,但总企业及总企业下属其它分企业人员及业绩不作为投标人业绩进行评分;若招标文件另有具体要求遵从其要求。
4.2 总企业作为投标人参与,但授权分企业进行投标活动,需由总企业对分企业出具唯一授权授章书进行投标。
5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供给商
5.1 单位责任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一样供给商,不得参与同一包组投标或未划分包组同一招标项目标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与,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5.2 相互存在投资和被投资关系,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如同时参与,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5.3 相互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组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如同时参与,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5.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给商,不得再参与该采购项目标其它采购活动。
四、 相关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编写标准
1.1 投口号言: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相关全部文件和来往函电,应以汉字书写。投标人提供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已印刷文件能够用其它语言,但对应内容须附有汉字翻译本,并以汉字翻译本为准。
1.2 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另有要求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其它计量单位)。
1.3 投标人应确保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
1.4 投标人在招投标采购过程中提供不真实材料,不管其材料是否关键,采购人全部有权拒绝,并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投标人需负担对应后果及法律责任。
1.5 本项目概不接收电报、电话、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形式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及要求编写,必需对招标文件提出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并提交完整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投标货物和服务提供完整具体技术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技术要求不能完全响应,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每一项要求所给响应必需是唯一,不然将视为不响应。
2.2 投标人应该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投标文件可能发生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负担。若项目含有多个包组,且投标人对多个包组进行投标,提议其投标文件编制按每个包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2.3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另有要求外,本项目不接收备选投标方案,投标文件报价只许可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有任何选择或含有附加条件报价。
2.4 投标文件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目录次序,统一排序编码装订。
3 投标报价说明
3.1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3.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具体报价表。
3.3 投标人所报投标价在协议实施期间是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变更。投标价不是固定价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给予拒绝。
3.4 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为所投项目标最终报价,包含一切税费;投标人应自行增加正常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全部部件、工具、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假如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协议后,在实施过程中有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无偿提供,买方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 投标文件组成和格式
投标文件应包含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编排次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证实其有资格参与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推行协议文件。技术方案说明部分是能够证实投标人提供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文件。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商务文件部分、技术文件部分。
5 投标文件式样和签署
5.1 投标文件正本须用A4规格(特殊规格图纸除外)纸打印。投标文件要求署名均必需用不褪色墨水填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在正本上要求地方署名或印鉴。投标人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副本能够经过正本复印,和正本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5.2 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需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插字、涂改或增删,不然必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署名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6.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不作任何加密电子标书(光刻盘,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电子标书文件格式要求用MS WORD/EXCEL简体汉字版,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6.2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密封和标识全部投标文件,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收件人名称:广东志正招标
在要求 投标截止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
6.3 如因密封不严造成投标文件非人为原因过早启封,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并将该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7 投标文件递交
7.1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识后,按招标公告注明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专员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7.2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8.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能够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需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书面通知。修改后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投递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新递交,不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修改后投标文件。修改内容应该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8.2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使用期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不然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其投标确保金。
8.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所造成投标文件损坏、丢失、迟交等一切事项不负担任何责任。
9 投标使用期
投标使用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中标供给商投标使用期自动延长至协议终止为止。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使用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使用期,要求和回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能够拒绝上述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其投标确保金将被无息退还;同意延期投标人,其权利及责任对应从原截止期延至新截止期。
10 投标确保金
10.1 投标确保金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应在相关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
10.2 投标确保金用于保护此次招标免受投标人行为而引发风险。
10.3 投标人须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确保金。
10.4 投标确保金以银行转账方法或以保函形式提交。
10.4.1以银行转账方法提交,将投标确保金存进以下广东志正招标指定银行账户,并必需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要求时间抵达指定账户,以抵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银行划款单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查核后当场退还),同时在银行转账单据上写上项目编号。
收款单位:广东志正招标;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
账号:8002-0117-7509-011;
确保金相关事宜联络人:何小姐 联络电话:
10.4.2 采取银行保函提交:
① 采取招标文件提供格式或招标采购单位接收其它格式;
② 由中国境内银行出具银行保函;
③ 使用期超出投标使用期30天。
10.4.3采取政府采购投标(报价)担保函提交:
① 采取采购文件提供格式或招标采购单位接收其它格式;
② 由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③ 使用期超出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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