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水密度1;水泥密度3.1;
水质量/水泥质量=水密度*水体积/水泥密度*水泥体积=1*水体积/3.1*水泥体积=1
得出水体积:水泥体积=1:3.1
一立方水泥浆中 水体积占四点一分之一;水泥体积占4.1分之3.1
A.4 混凝土配合比试配、调整和确定
A.4.1 试配
1 在混凝土配合比试配时,应采取工程中实际使用原材料。
2 在混凝土试配时,每盘混凝土最小拌和量应符合表A.4.1要求,当采取机械拌和时,其拌和量不宜小于拌和机额定拌和量1/4。
表A.4.1 混凝土试配最小拌和量
骨料最大粒径
(mm)
拌和物数量
(L)
20
15
40
25
≥80
40
3 按计算配合比进行试拌,依据坍落度、含气量、泌水、离析等情况判定混凝土拌和物工作性,对初步确定用水量、砂率、外加剂掺量等进行合适调整。用选定水胶比和用水量,每次增减砂率1%~2%进行试拌,坍落度最大时砂率即为最优砂率。用最优砂率试拌,调整用水量至混凝土拌和物满足工作性要求。然后提出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用配合比。
4 混凝土强度试验最少应采取三个不一样水胶比配合比,其中一个应为A.5.1确定配合比,其它配合比用水量不变,水胶比依次增减,改变幅度为0.05,砂率可对应增减1%。当不一样水胶比混凝土拌和物坍落度和要求值差超出许可偏差时,可经过增、减用水量进行调整。
5 依据试配配合比成型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试件,标准养护到要求龄期进行抗压强度试验。依据试验得出混凝土抗压强度和其对应水胶比关系,用作图法或计算法求出和混凝土配制强度(fcu,0)相对应水胶比。
A.4.2 调整
1 按A.4.1试配结果,计算混凝土各组成材料用量和百分比。
2 按下列步骤进行调整:
1)按确定材料用量按公式(A.4.2-1)计算每立方米混凝土拌和物质量:
(A.4.2-1)
2)按公式(A.4.2-2)计算混凝土配合比校正系数:
(A.4.2-2)
式中 d——配合比校正系数;
mc,c——每立方米混凝土拌和物质量计算值,kg;
mc,t——每立方米混凝土拌和物质量实测值,kg;
mw——每立方米混凝土用水量,kg;
mc——每立方米混凝土水泥用量,kg;
mp——每立方米混凝土掺合料用量,kg;
ms——每立方米混凝土砂子用量,kg;
mg——每立方米混凝土石子用量,kg。
3 按校正系数d对配合比中每项材料用量进行调整,即为调整设计配合比。
A.4.3 确定
1 当混凝土有抗渗、抗冻等其它技术指标要求时,应用满足抗压强度要求设计配合比,进行相关性能试验。如不满足要求,应对配合比进行合适调整,直到满足设计要求。
2 当使用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调整或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
1)对混凝土性能指标要求有改变时;
2)混凝土原材料品种、质量有显著改变时。
A.5 常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基础参数
A.5.1 混凝土水胶比应依据设计对混凝土性能要求,经过试验确定,并不超出表A.5.1要求。
表A.5.1 混凝土水胶比最大许可值
部 位
严寒地域
严寒地域
温和地域
上、下游水位以上(坝体外部)
0.50
0.55
0.60
上、下游水位改变区(坝体外部)
0.45
0.50
0.55
上、下游最低水位以下(坝体外部)
0.50
0.55
0.60
基 础
0.50
0.55
0.60
内 部
0.60
0.65
0.65
受水流冲刷部位
0.45
0.50
0.50
注:在有环境水侵蚀情况下,水位改变区外部及水下混凝土最大许可水胶比应减小0.05。
A.5.2 混凝土水胶比还应满足设计要求抗渗、抗冻等级等要求。混凝土抗渗、抗冻等级和水泥品种、水胶比、外加剂和掺和料品种及掺量、混凝土龄期等原因相关。对于大中型工程,应经过试验建立对应关系曲线,并依据试验结果,选择满足设计技术指标要求水胶比。在没有试验资料时,抗渗混凝土水胶比可参考表A.5.2选择。抗冻混凝土水胶比,宜依据混凝土抗冻等级和所用骨料最大粒径按SL211选择。
表A.5.2 抗渗等级和水灰比关系
抗渗等级
水灰(胶)比
W2
<0.75
W4
0.60~0.65
W6
0.55~0.60
W8
0.50~0.55
≥W10
≤0.45
注:未掺外加剂和掺合料。
A.5.3 掺掺合料时混凝土最大水胶比应合适降低,并经过试验确定。
A.5.4 混凝土用水量,应依据骨料最大粒径、坍落度、外加剂、掺合料和适宜砂率经过试拌确定。
1 水胶比在0.40~0.70范围,当无试验资料时,其初选择水量可按表A.5.4选择;
表A.5.4 常态混凝土初选择水量表 单位:kg/m3
混凝土坍落度
(mm)
卵石最大粒径
(mm)
碎石最大粒径
(mm)
20
40
80
150
20
40
80
150
10~30
160
140
120
105
175
155
135
120
30~50
165
145
125
110
180
160
140
125
50~70
170
150
130
115
185
165
145
130
70~90
175
155
135
120
190
170
150
135
注1:本表适适用于细度模数为2.6~2.8天然中砂。当使用细砂或粗砂时,用水量需增加或降低3 kg/m3~5 kg/m3;
注2:采取人工砂,用水量增加5 kg/m3~10 kg/m3;
注3:掺入火山灰质掺合料时,用水量需增加10 kg/m3~20 kg/m3;采取Ⅰ级粉煤灰时,用水量可降低5 kg/m3~10 kg/m3;
注4:采取外加剂时,用水量应依据外加剂减水率作合适调整,外加剂减水率应经过试验确定;
注5:本表适适用于骨料含水状态为饱和面干状态。
2 水胶比小于0.40混凝土和采取特殊成型工艺混凝土用水量应经过试验确定。
A.5.5 石子按粒径依次分为5mm~20mm、20mm~40mm、40mm~80mm、80mm~150mm(120mm)四个粒级。水工大致积混凝土宜尽可能使用最大粒径较大骨料,石子最好级配(或组合比)应经过试验确定,通常以紧密堆积密度较大、用水量较小时级配为宜。当无试验资料时,可按表A.5.5选择。
表A.5.5 石子级配比初选表
级配
石子最大粒径
(mm)
卵石
(小:中:大:特大)
碎石
(小:中:大:特大)
二
40
40:60:-:-
40:60:-:-
三
80
30:30:40:-
30:30:40:-
四
150
20:20:30:30
25:25:20:30
注:表中百分比为质量比。
A.5.6 混凝土配合比宜选择最优砂率。最优砂率应依据骨料品种、品质、粒径、水胶比和砂细度模数等经过试验选择。当无试验资料时,砂率可按以下标正确定:
混凝土坍落度小于10mm时,砂率应经过试验确定。混凝土坍落度为10mm~60mm时,砂率可按表A.5.6初选并经过试验最终确定。混凝土坍落度大于60mm时,砂率可经过试验确定,也可在表A.5.6基础上按坍落度每增大20mm,砂率增大1%幅度给予调整。
表A.5.6 常态混凝土砂率初选表 单位:%
骨料最大粒径
(mm)
水胶比
0.40
0.50
0.60
0.70
20
36~38
38~40
40~42
42~44
40
30~32
32~34
34~36
36~38
80
24~26
26~28
28~30
30~32
150
20~22
22~24
24~26
26~28
注1:本表适适用于卵石、细度模数为2.6~2.8天然中砂拌制混凝土;
注2:砂细度模数每增减0.1,砂率对应增减0.5%~1.0%;
注3:使用碎石时,砂率需增加3%~5%;
注4:使用人工砂时,砂率需增加2%~3%;
注5:掺用引气剂时,砂率可减小2%~3%;掺用粉煤灰时,砂率可减小1%~2%。
A.5.7 外加剂掺量按胶凝材料质量百分比计,应经过试验确定,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A.5.8 掺合料掺量按胶凝材料质量百分比计,应经过试验确定,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A.5.9 有抗冻要求混凝土,必需掺用引气剂,其掺量应依据混凝土含气量要求经过试验确定。对大中型水电水利工程,混凝土最小含气量应经过试验确定;当没有试验资料时,混凝土最小含气量应符合《水工建筑物抗冻设计规范》(SL211)要求。混凝土含气量不宜超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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