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涪陵新城区环一路边坡及危岩治理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求精工程造价有限责任企业(盖章)
编制人:杜 静 证书编号:渝建招证1181号
审核人:姚 丽 证书编号:渝建[招]0032号
二○一六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6
1. 招标条件 6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6
3.2 此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6
4. 招标文件获取 6
5. 投标文件递交 7
6. 公布公告媒介 7
7. 联络方法 7
地 址: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鹤凤大道6#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重新招标 17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17
投标人须知 19
1. 总则 19
1.1 项目概况 19
1.2 资金起源和落实情况 19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9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9
1.5 费用负担 20
1.6 保密 20
1.7 语言文字 20
1.8 计量单位 20
1.9 踏勘现场 20
1.10 投标预备会 20
1.11 分包 20
1.12 偏离 20
2. 招标文件 20
2.1 招标文件组成 20
2.2 招标文件澄清 21
2.3 招标文件修改 21
3. 投标文件 21
3.1 投标文件组成 21
3.2 投标报价 22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3.3 投标使用期 22
3.4 确保金 22
3.5 资格审查资料 22
3.6 备选投标方案 22
3.7 投标文件编制 22
4. 投标 23
4.1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23
4.2 投标文件递交 23
4.3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23
5. 开标 23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3
5.2 开标程序 23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6. 评标 23
6.1 评标委员会 24
6.2 评标标准 24
7. 协议授予 24
7.1 定标方法 24
7.2 中标通知 25
7.3 履约担保 25
7.4 签署协议 25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5
8.1 重新招标 25
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25
9. 纪律和监督 25
9.1 对招标人纪律要求 25
9.2 对投标人纪律要求 26
9.3 对评标委员会组员纪律要求 26
9.4 对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纪律要求 26
9.5 投诉 26
10.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26
附表一:开标统计表 27
第三章 评标措施(综合评定法) 31
评标措施前附表 31
1. 评标方法 35
2. 评审标准 35
2.1 初步评审标准 35
2.2 具体评审标准 35
3. 评标程序 35
3.1 初步评审 35
3.2 具体评审 36
3.3 投标文件澄清和补正 36
3.4 评标结果 36
附件A:废标情况一览表 37
第四章 协议条款及格式 39
第一节 通用协议条款(略) 39
第二节 专用协议条款 39
第三节 .协议附件格式 50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0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2
一、投标函部分 64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及小袋封面格式: 65
投标函附录 68
(二)10项关键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 69
(以招标人公布10项关键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格式为准) 69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授权委托书 70
(六)确保金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74
二、商务部分 76
三、资格审查资料 80
(二)投标人基础情况表 86
关键人员简历表 88
(五)其它资料 90
尤其说明:
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措施前附表和评标措施不一致以评标措施前附表内容为准。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涪陵新城区环一路边坡及危岩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新城区环一路边坡及危岩治理工程招标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6号文同意建设,建设资金起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 。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新城区环一路K0+346.856-K1+120段。平汤河支流桥位边坡总长为150m,边坡平均高度25m,坡面总面积3750m2;平汤河支流桥位危岩共发育W1-W4等4块危岩,危岩带高度约10m,宽度约70m,危岩带面积700m2;平汤河桥位边坡总长约140m,边坡平均高度45m,边坡总面积约6300m2;平汤河桥位危岩共发育W8、W10-W14等6块危岩,危岩带高度约25m,宽度约75m,危岩带面积1875m2。
2.2 投资规模:建安投资约600万元。
2.3 项目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施工图范围内边坡及危岩治理,关键包含市政工程(土石方开挖、回填、弃置、钢筋制作安装、边坡砼浇筑)。边坡累计长1140米(其中平汤河支流桥长197米,平汤河桥长227米)宽24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许可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此次招标实施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需含有独立法人资格含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含有对应施工能力。
3.2 此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7月13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本招标项目标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全部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是否,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公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8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置招标文件费用,不然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公布公告媒介
此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布。
7. 联络方法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
地 址: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鹤凤大道6#
联络人:谭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求精工程造价有限责任企业
地址:北部新区财富中心A座3号楼8楼
联络人:黄老师
联络电话:
7月12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
1.1.3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求精工程造价有限责任企业
1.1.4
项目名称
涪陵新城区环一路边坡及危岩治理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涪陵新城区环一路K0+346.856-K1+120段
1.2.1
资金起源
业主自筹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施工图范围内边坡及危岩治理,关键包含市政工程(土石方开挖、回填、弃置、钢筋制作安装、边坡砼浇筑)。边坡累计长1140米(其中平汤河支流桥长197米,平汤河桥长227米)宽24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1.3.2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具体开、完工时间在协议中约定。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成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本工程施工招标实施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需含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含有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1)含有有效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查验原件)。
(2)含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重庆市外企业须同时含有有效分支机构入渝登记立案证(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立案证复印件)。(在使用期查验入渝登记立案证原件,未在使用期查验加盖投标人公章入渝立案信息)。
(3)含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查验原件)。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必需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含有有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不然为废标。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评B证,投标人为其缴纳5月份至投标截止时间任何30天社确保明复印件(提供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评B证和社确保明复印件,查验原件)。
注: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及查询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现场打印。
3.其它要求
(1) 项目技术责任人:
应含有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5月份至投标截止时间任何30天社确保明复印件(提供职称证和社确保明复印件,查验原件)。
(2)关键管理人员:
含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对应岗位有效上岗证及安全生产考评C证,含有投标人为其缴纳5月份至投标截止时间任何30天社确保明复印件(查验原件)。其中:持有有效证件质检(量)员不少于2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施工员不少1人(以上人员提供对应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评C证和社确保明复印件,查验原件)。
(3)重庆市外建筑企业投标
根据“渝建发〔〕22号”文要求,5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需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立案,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立案。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责任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必需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立案人员(须提供有效分支机构入渝登记立案及登记立案人员名单复印件)。(查验原件)
分支机构责任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实和分支机构入渝登记立案证到开标现场,不然,招标人当众退还投标文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承诺书
承诺投标中不提供虚假材料、不参与围标串标、中标后不违法分包转包和不得更换项目班子组员等,并申明一旦违反承诺,将无条件接收招标人、行业主管部门作出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确保金、解除协议并没收其履约担保金,由区级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在一定时限内严禁其在涪陵区投标活动。
注意:①投标人必需随身携带以上全部复印件原件并装入投标人自备文件袋内(资质证书除外),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需核验相关证实和证件原件。如相关证件因年检、换证等原因不能提供证件原证,投标人必需提供投标企业属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有效证实原件,不然视为投标无效,按废标处理。原件袋必需当场一次性递交,不得和开标当日其它项目共享。
②被相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③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必需全部满足以上全部资格条件。
1.4.3
是否接收
联合体投标
不接收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能够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察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
提出问题
截止时间
7月 19日12:00前,投标人以匿名方法上传质疑问题至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逾期提出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回复。
1.10.3
招标人
书面澄清
时间
7月20日17:00前,投标人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直接下载。在招标文件公布至投标截止前一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内(即工作日9:00至17:00),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重视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和本工程相关招标信息,不管下载是否全部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相关招标过程和相关事宜。
1.11
分包
不许可。
2.1
组成招标文件
其它材料
招标人招标期间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所发出相关本项目标图纸、答疑、补遗、限价、补充通知或修改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后,应仔细检验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全部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和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了解上偏差内容等应在 7 月19日12:00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提出(提出时应注明工程名称)。招标人按1.10.3款要求时间给予回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8月 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不管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内容,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3.2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修改全部将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布,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全部将以修改后为准,对全部投标人均产生约束力;
3、电话或口头咨询和回复意思解释均不含有法律约束力,招标人对全部书面和口头咨询有保持缄默权力;
4、招标人确保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布。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能够视其修改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布,请投标人在要求时限内随时关注,不然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1.1
组成投标文件
其它材料
投标人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3.2
投标报价
本项目属于清单招标,工程结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要求填写全部对应清单表格。投标人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本工程协议段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投标报价(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工程环境原因、工程特点及风险及本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说明中清单编制依据,结合企业本身经济实力自主报价。报价时不得根据已经被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明文要求严禁采取落后技术报价,不然投标人自行负担全部后果。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方法费、运输费、管理费、试验费、检验费、总包服务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劳动保险费、税金、不可预见风险费及施工规费、定额工期和实际工期差异而发生赶工费等工程所需全部费用。即:报价为完成全部工程相关一切费用。),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足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情况,任何因忽略或误解工地情况而造成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同意。
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各工程子目标单价和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标价款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子目标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不然,按废标处理。
3、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依据施工图纸自行复核,如发觉工程量清单中数量和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或对工程量清单有疑义(包含工程量不符、漏项、错项等),应于本须知要求时间前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形式给予更正,不然,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数量为准。招标人复核后工程量清单将被视为已涵盖本工程施工图纸全部工作内容;假如在统一答疑时间截止前投标人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任何异议,将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已包含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4、如投标人中标,该投标人投标价即被认为是涵盖了本工程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量协议价。工程实施中,实际工程量和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工程量相比,不管增减多少,中标时所报综合单价均不再调整;在协议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单价按协议要求,不予调整。
5、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不然,将被认定为废标。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对应报价。投标函投标总报价必需和所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所报总金额一致,投标人不得采取总价百分比优惠(下浮)方法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表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综合单价中,不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
7、投标报价说明:
(1)报价范围:同招标范围。
(2)投标人参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GQJLGZ-)和《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ZSDE-)、《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及相关配套文件等、渝建发〔〕27号、渝建价发〔〕6号、渝建发〔〕85号、重庆市城镇建设委员会《相关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通知》(渝建发[]35号)要求及招标人提供图纸、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
(3)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①依据“渝建发[]25号”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②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投标人依据“渝建发[]25号”要求标准计算,暂定金额为 元(暂定金额和最高限价在投标截止3天前一起公布),《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必需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不然按废标处理。结算时根据渝建发[]25号文之要求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
③安全文明方法费要求和内容、提取支付方法和违反约定造成损失赔偿等条款,根据现行规范性要求实施,并做到专款专用。
(4)材料采购及价格:本工程材料均统一进入报价,各投标人依据自己经营情况、供货渠道、实力情况和市场行情、材料安装损耗率,和企业本身发展策略自主报价。
(5)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中列出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许可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收。
(6)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项目特征及关键工程内容”描述不作为投标报价唯一依据,投标人应依据 “项目特征及关键工程内容”描述并结合招标文件、施工图、相关规范和现场勘察情况确定报价。投标人报价全部将被认为已经包含《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GQJLGZ-)、渝建发〔〕27号、渝建价发〔〕6号、渝建发〔〕85号、重庆市城镇建设委员会《相关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通知》(渝建发[]35号)要求及招标人提供图纸、规范、标准、要求、限制和严禁使用落后技术所要发生全部费用。
(7)方法项目费清单包含施工组织方法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方法项目清单两部分。由投标人依据本项目标具体情况报价,假如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它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中标后施工方法项目费用一概不作调整,包干使用。
8、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价和全部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含10项参与评分关键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并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布。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投标总价和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不然,将被认定为废标。
9、尤其说明:
(1)承包人要按以下标准做好民工工资管理:(1)承包人必需建立民工实名制管理员制度;(2)设置民工工资专用账户;(3)承包人应做好民工工资发放,委托银行直接支付民工工资;(4)预先留存工程(进度)款10-20%作为欠薪保障金,承包人接收招标人对民工工资发放监督。
10、本工程施工时需充足考虑正在施工环一路涞滩河桥梁施工影响,危岩清理等施工时需对下方桥墩、桥台等进行临时保护,确保桥梁安全。投标时须充足考虑,不再单独另行计费。本项目施工区域和桥梁工程施工区域重合,中标人自行负担施工期间安全责任。
3.3.1
投标使用期
90日历天(从提交投 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3.4.1
投标确保金
一、确保金交纳
1、确保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基础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3小时前经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等方法直接划付至本项目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招标公告上指定确保金账户(任选其一),不然,确保金无效。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时间要求。
2、确保金:
投标确保金金额人民币12万元整(人民币);
联 系 人:常 文
联络电话:
注:1、投标人在填写进账单或电汇凭证时,可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在开标现场提交确保金银行交款回执单原件。以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核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到账者,按废标处理。
2、确保金使用期和投标使用期一致。
二、确保金退还
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投标人确保金在评标结果公告无异议情况下5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确保金须在第一中标候选人和招标人签署协议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在签署协议后5日内退还。
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提供资料均需提供原件。除资质证书外原件袋必需当场一次性递交,不得和开标当日其它项目共享。
3.6
是否许可
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许可
3.7.3
签字盖章要求
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函部分: 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商务部分: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文档光盘一张
注:纸质部分可不打印综合单价分析表,电子文档光盘壹张必需是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完整内容,其电子文档采取Excel文件,光盘上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内容必需和商务部分纸质资料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除封面、目录、综合单价分析表外),若不一致或不能正常读取,则按废标处理。
资格审查资料: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注:中标人中标后3日内必需将全部投标文件补齐至6份(包含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带有综合单价分析表纸质预算文件一式陆份)。
3.7.5
装订要求
1.投标人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
2.装订
(1)投标函部分装订要求
应根据第七章要求格式装订成册。
(2)商务部分装订要求
应根据第七章要求格式装订成册。
(3)资格审查资料装订要求
应根据第七章要求格式单独装订成册(不装入投标文件大袋内)。
4.1.1
投标文件
密封
1.投标文件袋用“资格审查资料部分” 小袋 、“投标函部分”小袋 、“商务部分”小袋和“投标文件”大袋。投标文件包装袋由投标人自行选择。
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封面格式贴在小袋上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封面格式贴在小袋上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4. “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大袋封面格式贴在大袋上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5. 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同时按第七章要求格式单独装订成册。装入“资格审查资料部分”袋中,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封面格式贴在小袋上并按要求签字、盖章。此密封袋单独递交,不装入投标大袋中。
6. 全部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原件单独装入投标人自备文件袋内,封面可贴原件清单。此“原件资料袋”在开标会现场单独递交。
7.假如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标识、签字、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退还或按废标处理。
注:如投标文件较厚,上述各部分投标文件不能装入对应一个袋中,投标人可按上述要求增加对应自备袋。
4.1.2
封套上写明
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4.2.2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立即间
收件人:重庆求精工程造价有限责任企业
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
时 间:时 间: 8 月 5 日8:30时至9:30时(北京时间)
4.2.3
是否
退还投标文件
否(除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外)
5.1
开标
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地址: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顺江大道6号)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告开标纪律。
2. 宣告开标人、唱标人、统计人、监标人等相关人员姓名,投标人现场确定是否有需要回避人员,无异议,视为认可。
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定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4. 招标人和监督人员核验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市外企业分支机构责任人身份,并对全部参与开标会人员身份证原件信息进行核查,以确定其身份正当有效。
5. 密封情况检验:投标人或其推选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确定,如发觉未按要求密封,则当众退还或按废标处理。
6.展示确保金缴纳情况,确保金未按时到指定帐户或无缴款信息,则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确保金缴款信息不全或有误,则统计在案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7.开启投标文件次序:随机开启。
由相关人员当众随机开启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小袋、“投标文件”大袋、“投标函部分”小袋 、“商务部分”小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其它关键内容,统计在案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认可。
8.由主持人宣告中标候选人次序和中标价;主持人宣告开标会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
组建
1.评标委员会组成:共7人,其中技术类3人(工程类),经济类4;
2.评标教授确定方法: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在重庆市综合评标教授库中随机抽取7名教授组成,并负责评标活动。
7.1
是否授权
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7.3.1
履约担保
1.担保形式:经过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帐或电汇。
2.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为中标价款10%(取整)。
3.提交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经过银行转账方法,向招标人提交。
4.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履约担保金将不予退还。
(1)缴纳履约担保金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未签署协议;
(2)签署协议之日起二十日内未开工;
5.退还时间: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历天内无息退还。
7.3.2
中标候选人公告媒介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8.1
重新招标
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实施;
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实施;
3.经评审后,如合格投标人少于三个,且显著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能够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需审批或核准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同意后不再进行招标。
10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10.1
参与开标会议
投标人代表要求
重庆市内企业参与开标会,其法定代表人必需亲自按时参与本项目标开标会议(荣获涪陵区建筑业十强企业称号或涪陵区建筑业优异企业称号企业可派其授权代理人参与开标会)。
重庆市外企业参与开标会,其在渝分支机构责任人必需亲自参与开标会。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会议,应该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原件),投标确保金交款证实(原件、复印件及银行电子回单均可)及投标人基础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任缺一项,不予参与开标会,其递交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与开标会议,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原件),投标确保金交款证实(原件、复印件及银行电子回单均可)及投标人基础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确保明材料(原件加盖社保部门鲜章),任缺一项,不予参与开标会,其递交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重庆市外企业在渝分支机构责任人参与开标会议,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原件),分支机构入渝登记资料(在使用期查验入渝登记立案证,未在使用期查验加盖投标人公章入渝立案信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渝责任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确保金交款证实(原件、复印件及银行电子回单均可)、投标人基础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确保明材料(原件加盖社保部门鲜章),任缺一项,不予参与开标会,其递交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每个投标人最多派3人参与开标会。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按要求装入投标文件,也要随身携带一份以供监督人员核实身份]
10.2
指纹立案
中标单位确定后,由城镇建委、招标人对项目施工班子指纹立案,招标人用指纹机对立案施工班子进行到岗考评,区城镇建委进行抽查,如无故不到岗、未经审批更换人员,按《涪陵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指纹立案实施措施》进行处理。
10.3
尤其提醒
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近三年有没有行贿统计等进行查询,对列入有行贿统计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2、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对中标企业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提供虚假材料、参与围标串标、中标后违法分包转包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承诺给处罚,由区级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在一定时限内严禁其在涪陵区投标活动。
3.公告期结束且无异议之日起,第一中标候选人必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善综合服务费缴纳、指纹立案和行贿统计查询等工作,逾期未完成,招标人将有权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确保金,另行确定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4、开标现场,对参与开标会现场人员身份证原件进行真实性核实,核查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渝分支机构责任人身份证,以上人员身份证原件信息和公安机关信息不一致,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10.4
其它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中工程名称和本招标文件不一致均以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工程名称为准;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本招标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起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起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标出资百分比: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此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标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标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含有负担本项目施工资质条件、能力。
(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法人、其它组织或个人;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标段监理人;
(4)为本标段招标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6)和本标段监理人或招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和本标段监理人或招标人相互控股或参股;
(8)和本标段监理人或招标人相互任职或工作;
(9)被责令停业;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12)单位责任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一样单位,不得在同一工程中同时投标。
1.4.3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5 费用负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与投标活动发生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后果负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和招标投标相关语言均使用汉字。必需时专用术语应附有汉字注释。
1.8 计量单位
全部计量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此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获取工程场地和相关周围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判定和决议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提出问题(质疑问题应注明工程名称)。
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将投标人提出问题澄清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布,逾期提出质疑将不予回复,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许可分包。
1.12 偏离
本工程招标人不许可投标人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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