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为加快县城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改善人居环境,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推动我县园林绿化建设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县城居民创建一个整洁、舒适、优美的环境,把县城建设成为“宜居、宜业”的中等山水园林城市。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城镇标准和申报评选办法的通知、国家园林县城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抓住省委提出的“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精神为契机,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活动为载体,扎实有效推进创建工作。基本原则
2、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的创建原则,把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作为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统筹规划、科学创建、彰显特色、量质兼顾,全面提高县城园林绿化水平。二、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的目标严格按照标准和评价标准,在巩固省级园林县城、卫生县城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功能;继续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提高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提升县城品味,改善人居环境;创新完善城市管理机制,改善县城市容环境面貌;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改善生态环境;力争通过全县人民2-3年共同努力,到20XX年3月份以前县城形成综合管理到位、绿地建
3、设规范合理、建设管理得力、生态环境优美、节能减排达标;配套设施齐全,市政设施完善的建设格局,各项指标位于全省领先行列,基本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三、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的主要思路和任务创建工作的思路1、对标找出优势和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措施。2、确保否决项全部达标或高于标准。3、基本项评定不丢分,加分项最大限度加分。4、现已达标项巩固提高;未达标项制定分步实施方案,直至验收前达标。5、定性指标提供资料必须齐全、充分;定量指标提供准确、真实的数据,并出具相关支撑证明材料。通过创建活动的过程,真正实现提高县城载体功能、提升县城品味、改善人居环境的目的。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1、园林绿化综合管理方面。一是
4、具有完善园林绿化管理体制,独立的管理机构,其编制、人员、经费、职能真正落实;二是园林绿化法规和制度齐全配套,能够依照法律法规授权有效行使管理职能审批;三是园林绿化专项资金有保障,县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切实保障园林绿化维护专项资金投入满足城市各类绿地的正常维护及相关人员经费支出,并逐年增加;四是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健全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研究机构,近三年有园林科研项目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五是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政府批准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之相协调,城市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形成科
5、学合理的绿地系统;六是严格实施城市绿线、蓝线管理;七是具有健全的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八是建立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九是开展民意调查,强调园林绿化的公众性,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达到85%。2、园林绿地建设方面。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合理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谋划项目,力争达到下列要求:一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二公园绿地建设中建成至少有两座公园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的综合性公园,公园绿地率达到70%以上,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0%以上;建成区人
6、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三附属绿地建设中道路绿化普及率为95%以上、道路绿地达标率80%以上、林荫路推广率60%以上;四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建设中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和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分别达到80%以上和2%以上;五其他绿地建设中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达到80%以上;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到60%以上、河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5%以上。3、建设管控方面。严格执法,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力争达到下列要求:一是经批准的绿地系统规划得到有效执行,园林绿化规范管理;二是大树移植、行道树树种更换等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管理;三是县城已建成公园规范化管理,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达到70%以上;四是古树
7、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工作能够较好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五是大力提倡节约型绿地建设,推广立体绿化和透水技术的应用,城区山体公园、风景林地、城区绿化隔离带等城市“其他绿地”得到有效控制和利用;六是县城历史风貌、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及规范管理。七是生物防治推广率达到50%以上;八是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到80%以上。4、生态环境方面。科学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力争达到下列要求:一是县城原有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县城水体生态保护良好,水体岸线绿化遵循生态学原则;二是加大对城区大气污染、水污染的治理力度,抓好生产性、生活性、医源性污水达标排放工作,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
8、数达到255天以上;确保地表水类及以上水体比率达到60%以上;控制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以下;三是做好生物多样性和城市湿地资源普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城市湿地资源;四是积极推广应用乡土植物,本地木本植物指数达到以上。5、节能减排方面。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力争达到下列要求:一是节能建筑比例超过35%;二是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超过25%;三是非常规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四是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6、市政设施方面。把市政基础建设作为创建园林县城的主要内容,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增强城市的总体服务功能,力争达到下列要求:一是城市环境整洁有序,建筑物、公共设施和广告设置等与周边环境
9、相协调,无违章私搭乱建现象,居住小区和街道环卫保洁制度落实,无乱丢弃、乱张贴、乱排放等行为,交通安全管理有序,车辆停靠管理规范,公厕数量达标,设置合理,管理到位;二是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三是城镇污水处理率、污泥处理处置率分别达到80%以上和40%以上,四是确保垃圾处理设施高效运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五是城镇公共供水用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六是道路完好率95%以上;七是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确保县城安全运行得到保障;八是建成区内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且使用与管理情况良好。四、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时间要求创建工作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
10、段:动员阶段制定满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满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领导机构,抽调人员组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小组办公室。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创建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上报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第二阶段:实施阶段各责任单位高标准、高品位、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方案中的各项任务。做好“创园”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并完成创建活动技术报告和宣传画册。做好创建的申报工作及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业务联系和对接。第三阶段:初审阶段对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和目标任务,邀请省、市专家检
11、查指导,召开全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推进会,明确阶段职责任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整改。第四阶段:攻坚阶段认真核实定性、定量指标,对未实现完成的项目攻坚。第五阶段:迎检阶段开展全县创建工作模拟验收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创建成果。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五、保障措施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程量大,要实现预期目标,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创园”工作运行机制。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住建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
12、的组织实施。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根据目标任务制定本单位“创园”实施方案,研究制订创建工作计划,分解细化创建任务,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模式,真抓实干,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各项任务的落实。实施“创园”专项目标责任制。按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实行创建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完成自身任务并负责本系统各下属单位绿化达标任务的完成,定期向创园办汇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工作实绩将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保证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创建工作任务的落实。广泛宣传,营造气氛,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由宣传部门牵头,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制定宣传方案,利用各种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创建意识,让创建工作成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活动。要在城区重点地段设立创园宣传牌匾、宣传标语,在街道社区开辟宣传栏,结合植树节、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日,广泛开展创建活动,各社区、单位要充分利用板报、橱窗等宣传窗口,广泛发动群众,让创建活动家喻户晓。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