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务处理(一)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 (财建2006317号)明确了职工教育经费的范围,包括:1.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二)教育经费的三种税前扣除限额 1、一般企业的教育经费扣除限额 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
2、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的处理 (财税20081号)第四条的规定,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国税函2009202号)第四条规定:软件生产企业应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支出,对于不能准确划分的,以及准确划分后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职工培训费用的余额,一律按照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比例扣除。 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教育经费扣除限额 根据国办函20099号文件和财税200963号文件规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
3、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应注意的几点 1、单位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可从职工所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2、为保障企业职工的学习权利和提高他们的基本技能,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60%以上应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将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重点投向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及在岗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继续学习。 3、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
4、训经费。 4、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其他管理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日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 5、矿山和建筑企业等聘用外来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以及在城市化进程中接受农村转移劳动力较多的企业,对农民工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所需的费用,可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支出。 编辑推荐:变更注册资本谨防税务风险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业务中的涉税风险常见税务风险点之增值税进项类企业常见税务风险及表现形式现金业务的常见作假手法十种审计查账技巧经典汇总做外帐的21条技巧总结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