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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土地出让行为因拆迁延期纳税问答.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364131 上传时间:2024-05-28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3.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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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行为因拆迁延期纳税问答问:公司与土地主管部门的土地出让行为因拆迁延期,造成超出了合同签订的时间,该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答:根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规定,对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因政府拆迁等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前,以其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者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补充证明上注明的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编辑推荐:企业进行股票投资要缴哪些税构成犯罪标准的发票相关问题股权转让交易事项的自查重点老生常谈之以前年度亏损如何弥补你知道各行业“预警税负率”是多少吗?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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