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会计实务:土地出让行为因拆迁延期纳税问答.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364131 上传时间:2024-05-28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3.50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会计实务:土地出让行为因拆迁延期纳税问答.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会计实务:土地出让行为因拆迁延期纳税问答.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土地出让行为因拆迁延期纳税问答 问:公司与土地主管部门的土地出让行为因拆迁延期,造成超出了合同签订的时间,该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 答:根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规定,对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因政府拆迁等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前,以其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者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补充证明上注明的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编辑推荐: 企业进行股票投资要缴哪些税 构成犯罪标准的发票相关问题 股权转让交易事项的自查重点 老生常谈之以前年度亏损如何弥补 你知道各行业“预警税负率”是多少吗?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