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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怎么纳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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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怎么纳税? 问: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纳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文的规定,对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上述规定外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上述规定外在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5、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不能简单的把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征税问题归纳为:凡是购进固定资产时抵扣了进项税,则销售时按照17%征税;凡是购进固定资产时没有抵扣进项税,则销售时按照4%减半征收增值税。例如,有的企业2009年后购入固定资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失控票,虽被认定为善意取得,但进项税不得抵扣。如果该企业使用后将其销售的,则不能按简易办法依4%减半征收增值税,仍应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又如,有的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但由于客观原因,如超过认证期限未能抵扣的,则企业使用后又销售的,也应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不能以进项税未抵扣为由,采用简易办法缴税。编辑推荐: 如何确定房地产企业终止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时间 成本管理:不该砍掉的两大成本解析 集团公司资金监控的模式有哪些 四大金融资产的区别是什么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常见问题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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