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总论
1.1项目由来
绍兴是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r,印染行业产能极大过剩,既给众多印染企业造成恶性竞争、效益下降的不良后果,又给生态环境带来污染严重、容量不足的巨大压力。
为改变产业结构单一局面,加快实现城市工业生态转型,加快科技创新,促进环保经济,绍兴提出了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提升传统产业,培育高新技术,优化市场流通机制,构筑工贸联动的多元经济格局。具体而言:近期强化传统产业,巩固绍兴在全国纺织、印染中心城市的地位,用高新技术全面提升传统的纺织、印染和酿造行业,进一步确立传统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远期重点发展以精细化工、生物制药等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第二支柱产业群,使国民经济由一点支撑发展为多点支撑,建立符合后工业化和中等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国民经济体系结构。
绍兴还提出了产业结构调整战略,即:①强化特色,提升传统;②巩固基础,发展高新;③发展都市产业,建立现代经济结构;④贯彻循环经济理念,构筑生态经济体系。其中第二点提到:“虽然纺织印染等传统产业仍是绍兴的主导产业,但从长远来看,以单一产业为支柱的经济体系是脆弱的,在世界经济纷纭变换的今天,绍兴必须要多方面发展,找到第二、第三个支柱产业。因此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绍兴应在提升和做强轻纺工业的同时,必须积极寻求突破口,扶持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产业、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产业,为替代部分污染大的传统企业打下基础,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此外,土地资源短缺的矛盾日益凸显,为大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更好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全面推进用地规范化管理,绍兴出台了《关于加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强化土地集约管理的政策意见》,加强了对工业项目用地指标的控制。
利时潜能有限公司是一家多年从事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和生物化工产品的公司,具有丰富的行业生产、管理和销售经验。浙江星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和销售各类面料为主业,集科、工、贸于一体的国家中型企业、浙江省重点骨干企业、绍兴市管理示范企业,其60%以上产品远销港澳、欧美、中东、南非等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为实现多元化发展战略,响应绍兴县“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尤其是生物医药等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号召,浙江星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和利时潜能有限公司在绍兴县漓渚镇合资成立绍兴星辰生技有限公司,租用浙江星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印染三分厂现有场地(淘汰三分厂印染生产项目),投资新建制药项目,形成年产120吨醋氯芬酸、5吨坎地沙坦的能力。醋氯芬酸和坎地沙坦都是重要的医药添加剂,是具高附加值、可出口创汇的高档次产品,市场前景好,发展空间较大。该项目上马后,能较大程度地降低原印染三分厂对当地环境的污染影响,并配合我国对制药业实施的GMP改造,使得绍兴星辰生技有限公司成为一个具有一定规模并符合GMP标准的现代化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在实地踏勘、环境现状调查和预测计算的基础上,于2006年8月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的编制,2006年10月12日在绍兴进行了报告书评审会。现根据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补充和完善,完成了报告书报批稿,以作环评批复之用。
1.2评价目的与评价原则
1.2.1评价目的
通过对本项目厂址周围社会、经济、环境现状的调查,掌握本项目周围的环境概况;通过对本项目的工程分析和同类型厂家的污染物排放源强的调查,确定本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因子和源强;预测分析本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对周围空气、地表水、声等环境质量可能产生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采取的清洁生产措施、污染防治措施、总量控制及环境管理方面合理、可行的对策和建议;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选址的合理性进行论证;为政府及环保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力求项目建设兼顾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1.2.2评价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客观公正地评价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一为保护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提供保障,二为企业的污染治理作好参谋,三为政府部门的环境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2)总量控制原则:对新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重点核算评价,提出总量调节方案,实现总量控制目标。
(3)达标排放原则:本评价按照污染源达标排放的评价原则。
1.3编制依据
1.3.1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实施,下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00年4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1996年5月15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2000年3月20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环发[2001]17号,2003年1月1日);
(13)《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环发[1993]015号);
(14)《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1996年8月3日);
(15)《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2005年12月16日);
(1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2月14日);
(1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2005年12月2日);
(18)《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24号,2004年11月30日);
(19)《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2004年10月9日);
(20)《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2004年3月1日);
(21)《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3年9月1日);
(22)《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年6月1日);
(23)《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第四次修正)》(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年5月28日);
(24)《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环发[2005]49号)。
1.3.2有关技术编制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HJ/T2.1~2.3-93和HJ/T2.4-1995);
(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3)《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改版)》(浙江省环保局,2005年4月)。
1.3.3有关区域规划、区划
(1)《绍兴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
(2)《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06年4月);
(3)《绍兴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边界规定》;
(4)《绍兴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
(5)《漓渚镇总体规划(2002~2015)》;
(6)《绍兴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2003~2020)》。
1.3.4技术文件
(1)《绍兴星辰生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受理通知书(绍兴县发展和改革局[2006]006号);
(2)浙江星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
(3)浙江星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环评报告的有关技术合同。
1.4环境功能区划
1.4.1环境空气
绍兴星辰生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在浙江星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印染三分厂原址上进行建设。根据《绍兴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功能区划分参见图1-1。
图1-1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本项目所在地
1.4.2地表水环境
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和《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本项目地处鉴湖水系源头,附近有漓渚江及其支流,水域功能类别划分为Ⅲ类水质多功能区。本项目废水预处理后纳管进入绍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曹娥江,曹娥江主要为Ⅲ类水质多功能区,在污水处理厂排污口附近有一小块水域为IV类水质多功能区,自红旗闸起长约2.5km,其上游(红旗闸断面)距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约1km,下游断面距排污口约1.5km。地面水功能区划分参见图1-2。
图1-2 项目所在地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所在地
1.4.3声环境
根据《绍兴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边界规定》,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3类标准适用区,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5-93)3类标准。
1.5评价因子确定
依据本项目工程分析结果,结合环境现状特征,确定各环境影响要素的评价因子为:
(1)环境空气
现状评价因子:SO2、NO2、TSP、PM10、HCl
影响评价因子:乙酸乙酯
(2)水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pH、CODCr、CODMn、DO、石油类、挥发酚、NH3-N、总磷
污染控制因子:pH、CODCr、NH3-N
(3)声环境
现状及影响评价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LAeq)
1.6评价标准
1.6.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常规大气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及2000年修改单的通知;当GB3095-1996无有关标准时,采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标准;对于国内尚无制定标准的特征污染物,拟采用国外相关标准。具体标准值列于表1-1。
表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
名称
项目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mg/m3)
引用标准
SO2
年 平 均
0.06
(GB3095-1996)
二 级 标 准
及 修 改 单
日 平 均
0.15
小时平均
0.50
NO2
年 平 均
0.08
日 平 均
0.12
小时平均
0.24
TSP
年 平 均
0.20
日 平 均
0.30
PM10
年 平 均
0.10
日 平 均
0.15
HCl
一 次 值
0.05
(TJ36-79)居住区
最高允许浓度
日 平 均
0.015
二甲苯
一 次 值
0.3
日 平 均
/
乙酸乙酯
一 次 值
0.1
前苏联居住区标准
日 平 均
0.1
乙醇
一 次 值
5.0
日 平 均
5.0
正己烷
一 次 值
60
日 平 均
/
二氯甲烷
一 次 值
0.58
根据美国环保局工业环境实验室
推荐公式①计算居住区允许浓度
日 平 均
0.19
注①:美国环保局工业环境实验室推荐公式如下:
(日均值)
其中:C居住区——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mg/m3;
LD50——有害物质的经口半数致死量,mg/kg;
另根据HJ/T2.2-93推荐的方法,一次值和日均值的比例换算关系为1:0.33。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集中排往绍兴污水处理厂,严禁排入附近漓渚江及其支流。根据规划,漓渚江及其支流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绍兴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口附近(上游1km,下游1.5km)曹娥江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质标准,其它部分曹娥江段执行Ⅲ类标准。各有关参数的具体标准值参见表1-2。
表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除pH外,均为mg/l)
指标
名称
pH
DO
CODCr
CODMn
BOD5
NH3-N
总磷
石油类
挥发酚
Cl-
Ⅲ类
6~9
≥5
≤20
≤6
≤4
≤1.0
≤0.2
≤0.05
≤0.005
≤250
Ⅳ类
6~9
≥3
≤30
≤10
≤6
≤1.5
≤0.3
≤0.5
≤0.01
≤250
(3)声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地处漓渚镇工业用地,因此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3类区标准,即昼间为65dB(A),夜间为55dB(A)。周围声敏感点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1.6.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本项目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对于国内无标准的物质拟采用国外相关标准,具体采用的标准值见表1-3。
表1-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指标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N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依据
排气筒高度(m)
二级
HCl
100
15
0.26
0.20
(GB16297-1996)
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20
0.43
30
1.4
二甲苯
70
15
1.0
1.2
20
1.7
30
5.9
乙酸乙脂
300
0.4①
(GBZ2-2002)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
正己烷
180
240①
二氯甲烷
300
2.32①
乙醇
1000
20①
前苏联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注①: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制定原则,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为一次值浓度的四倍。
(2)废水
本项目废水进行处理达标后全部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详见表1-4。
表1-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单位:除pH外,均为mg/l)
指标
pH
CODCr
BOD5
SS
氨氮*
石油类
标准值
6~9
500
300
400
35
20
注*:氨氮的数据为CJ3082-1999中规定的数值。
(3)噪声
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即昼间为65dB(A),夜间为55dB(A)。
施工作业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见表1-5。
表1-5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噪声限值dB(A)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等
65
55
1.7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HJ/T2.4-95)中有关环评工作等级划分规则,确定本评价等级。
1.7.1大气评价等级与范围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各有机废气,各污染物的等标排放量Pi根据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Pi——等标排放量,Nm3/h;
Qi——单位时间排放量,t/h;
C0i——大气环境质量标准,mg/Nm3;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判据见表1-6。
1-6 评价工作级别
Pi(m3/h)
地形
Pi≥2.5×109
2.5×109>Pi≥2.5×108
Pi<2.5×108
复杂地形
一
二
三
平原
二
三
三
经过计算,各废气污染物等标排放量Pi的结果如表1-7所示。
表1-7 本项目废气中主要污染物等标排放量计算结果
序号
污染物名称
环境质量标准
(一次值)
(mg/m3)
单位时间排放量
(t/h)
等标排放量
(×106 m3/h)
1
乙酸乙酯
0.1
4.42×10-4
4.42
3
HCl
0.05
2.78×10-7
0.00556
5
乙醇
5.0
1.53×10-5
0.00306
6
正己烷
60
5.81×10-4
0.0097
7
二氯甲烷
0.58
3.03×10-4
0.52
8
二甲苯
0.3
2.14×10-4
0.71
由表1-7可知,乙酸乙酯废气的Pi值最大,为4.42×106m3/h,小于2.5×108m3/h,而本项目拟选厂址位于绍兴县西南部半山区镇,为浙西山地丘陵地带,属复杂地形,因此对照表1-6中规定的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
根据有关要求,确定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为以1#车间排气筒为中心,以主导风向NNW-SSE为主轴,长4km,宽4km,面积约16km2的矩形区域。
1.7.2水评价等级与范围
根据初步分析,本项目营运后废水排放量为20.07t/d(6020t/a),废水量不大,并且不直接排放环境,系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而后排入曹娥江,本评价不进行影响预测,只进行废水达标性分析和纳管可行性分析。
1.7.3噪声评价等级与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中工作等级划分判据及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功能要求,确定本项目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评价范围为厂界及厂界外200m范围内。
1.8评价内容和评价重点
1.8.1评价内容
(1)收集、监测和调查本项目影响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和时空特征,并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收集、监测和调查本项目周围现有和在建项目“三废”排放源强;
(3)对本项目进行工程分析以及类比调研,确定本项目的主要污染因子和污染源强,评价其工艺技术的先进性和清洁程度;
(4)预测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分析影响程度,预测影响范围;
(5)根据污染物排放的强度、特征和规律,在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拟订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6)针对项目的工程特点,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进行环境影响分析,提出突发性事故防范对策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7)进行公众调查和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实现工程实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并为环保主管部门决策和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8.2评价重点
(1)说明本项目产业政策的符合性,从有关规划、企业排污特征论证本项目选址的环保可行性和企业布局的合理性。
(2)对本项目进行工程分析,预测正常工况条件下的大气环境影响,同时兼顾废水、噪声和固废的环境影响分析,以及进行突发性事故条件下的环境风险评价。
(3)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的技术和经济可行性,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总量控制,要求“三废”排放符合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1.9环境保护目标
(1)环境空气主要保护目标:建设项目附近的居民,保护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级标准。厂界周围附近的居民点情况见表1-8。
(2)水环境主要保护目标:建设项目所在区域附近地表水为鉴湖水系漓渚江及其支流,保护该段水体为Ⅲ类水质标准;绍兴污水处理厂纳污水体为曹娥江,污水排放口附近(上游1km,下游1.5km)曹娥江段应达到Ⅳ类水质标准,其它部分曹娥江段应达到Ⅲ类标准。
(3)声环境主要保护目标:厂界附近居民点,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
表1-8 厂界附近主要保护目标情况
序号
保护目标名称
离厂界最近距离(m)
方位
户数
1
谢尚书村
150
NNE
50
2
曹家村
350
NE
70
3
大园地村
242
SW
100
4
九板桥村
1100
NE
610
5
漓渚镇
2200
NE
约0.4万
2区域环境概况
2.1自然环境概况
2.1.1地理位置
绍兴县位于浙江省中北部,钱塘江南岸,会稽山北麓,介于东经120°16¢55¢¢~120°46¢39¢¢,北纬29°42¢02¢¢~30°19¢15¢¢,西距杭州60km,东距宁波108km,北距上海249km。
漓渚镇,位于绍兴县西南部,系鉴湖水系源头,东邻福全镇,南连兰亭,西接诸暨市店口镇,北与湖塘街道、福全镇仅一山之隔,距绍兴市区约12km,离县城柯桥18km。镇内供电、供热、通讯、给排水、排污、道路等基础设施条件完备,水陆交通网络发达,区位优势十分明显。
绍兴星辰生技有限公司年产120吨醋氯芬酸、5吨坎地沙坦的建设项目拟选厂址位于绍兴县漓渚镇红星行政村区域内。拟选地块为三类工业用地,该地块现状为浙江星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印染三分厂厂区,即将淘汰现有印染生产项目。本项目不新征土地,为租用原三分厂场地。
本项目拟选厂址的东面为上山小路,小路东面为浙江星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址南面为山坡;厂址西南面为大园地村;厂址西面为绍兴昌荣染织有限公司,昌荣公司西面为红星村委会;厂址北面为新园针纺染整厂,再往北是漓棠公路,公路北侧为谢尚书村和曹家村。
本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周围现状示意图见附图2,周围环境现状照片见附图3。
2.1.2地形、地貌
绍兴市、县处于浙西山地丘陵、浙东丘陵山地和浙北平原三大地貌单元的交接地带,境内地形特点为南高北低,由北部绍虞平原向南逐渐过渡为丘陵山地。山地主脉平均海拔在500m以上(黄海高程,下同),丘陵、台地海拔在20~500m,河谷盆地的海拔多在10~50m,北部的绍虞平原和曹娥江、浦阳江下游地区,地势低平,海拔不足10m,平均海拔3.9~5.1m,市区一般地面标高为5.1~6.2m,地下水埋深一般在1.5m以下。
项目所在地属绍兴县西南部低山丘陵河谷区,由崎岖低山、丘陵、河谷地构成,面积757.50km2,区内群山连绵,山势险要,山体抬升强烈,地形深切、破碎,水系源短流急。一般海拔在300~400m。
2.1.3地质、地震
绍兴县境以江山——绍兴深断裂为界,西北部属扬子准地台钱塘台拗带,东南部属华南褶皱系浙东南褶皱带。自中下元古代以来,境内地层发育齐全,岩浆活动频繁,地质构造复杂,成矿条件相应较好,贮藏较丰富之金属和非金属矿产。
漓渚镇地层属震旦系下统志棠组,主要为灰绿色、紫红色长石石英砂岩、岩屑砂岩及沉凝灰岩、凝灰质砂岩,近底部为紫红色砂砾岩、砾岩、偶夹少量硅质泥岩,与下伏地层呈不整合接触,厚度大于852m。
本工程为一般工业用建筑,属于一般建设项目。经查阅前人资料和现场调查,评估区地质灾害不发育,地质灾害危险性小。根据现行《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的划分,绍兴市地震烈度属6度区。
2.1.4气候特征
绍兴地理位置属于北半球中纬度亚热带北缘,是东亚季风盛行的地区,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冬夏长、春秋短,春季温凉多雨,夏季炎热湿润,秋季先湿后干,冬季寒冷干燥。根据绍兴市气象局专业气象台最近10年(1991~2000年)的统计资料,绍兴市的主要气象参数如下:
(1)气温
历年平均气温 16.5℃
历年极端最高气温 38.6℃
历年极端最低气温 -10.2℃
历年平均最热月(7月)气温 28.8℃
历年平均最冷月(1月)气温 4.2℃
(2)气压
年平均水气压 17.2hPa
平均气压 1016.04hPa
(3)降水量
年平均降水量 1475.7mm
年最大降水量 1601.3mm
年最小降水量 1269.3mm
连续降水天数 15天
(4)风况
该区域全年风向、风频在各方向分布较为均匀,全年主导风向为NNW,次主导风向为ENE,风频分别为9.05%、8.98%,各风向平均风速在1.11-2.44m/s。区域受季风影响较为明显,春季盛行ENE风,夏季盛行SSW风,而秋季和冬季则盛行NNW风。
历年平均风速 1.9m/s
历年最大风速 18m/s
(5)湿度
年平均相对湿度 81%
2.1.5水系、水文特征
绍兴境内现有内河河道13条,共长18km,总水域面积占建成面积的7.8%。河道既相互连接,又互相独立,河面宽度不一,约3~30m,水位落差变化较小,几乎无流速,自净能力较低,其水文特征既受天然降水过程的影响,又受沿海堰闸的调节控制。绍兴市(县)正常控制水位为3.8m,历史最高水位5.3m(1962年),历史最低水位1.73m(1967年)。内河在新三江闸、马山闸等排海闸的控制下,基本为一封闭水域,水流自西南流向东北,流量甚小。
本项目纳污水体曹娥江,是浙江省八大水系之一,发源于天台山脉、流经新昌、嵊县、上虞,至绍兴县新三江闸后,汇入钱塘江,全长193km,其中流经绍兴境内的河段全长30km。曹娥江属感潮河流,其感潮河段自上浦闸至河口总长69km,其潮汐特性除具有钱塘江河口的基本特性外,还受本身汇道的年际间洪水大小和冲淤变化的影响,曹娥江出口河段受潮汐作用强,涌潮流速比洪水流速大一倍左右。
项目所在地漓渚镇是鉴湖水系源头,境内有漓渚江及其支流。漓渚江发源于棠棣刘家村太山岭,经九板桥、义桥、下娄、徐山,于钟堰汇入鉴湖大江。主流全长20.4km,支流长44.15km,集雨面积57.23km2。漓渚江上游旱季干枯,下游常年有水,水域主要功能为工业用水和农业灌溉之用,地表水水域功能属Ⅲ类水质多功能区。本项目废水不排入漓渚江及其支流。
2.2社会环境概况
2.2.1绍兴社会概况
绍兴县是沿海经济开放地区之一,物产丰富,经济发达。县府所在地柯桥街道是中国最大的纺织工业基地、最大的纺织品交易中心。全县形成了以化纤、纺织、印染、服装、酿酒为优势,以机械、电子、化工、建材为新兴产业的工业体系,确立了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内外贸结合的经济格局。
绍兴县农村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国百强县前十位,多次跻身全国十大“财神县”之列,县级经济总量连续15年居浙江省之冠,是浙江省省委、省政府命名的首批小康县之一。
2.2.2漓渚镇社会概况
本项目地处漓渚镇,全镇镇域面积36.6km2,辖12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总人口23288人,其中农业人口19884人。2005年全镇实现生产总值8.3亿元,工农业总产值33.68亿元,工业销售32.03亿元;财政总收入5228万元,自营出口1.055亿美元,加工贸易172万美元,完成合同外资352万美元,实到外资100万美元;农民人均收入9299元。
花卉业是漓渚镇的传统产业和特色产业。全镇现有花木基地27800亩,其中镇内花木基地13210亩,外省市基地面积突破1万亩。花木从业人员达6600人。共有6个花木专业村,花木面积在100亩以上的大户43户,最大的一户面积已经超过1200亩。全镇拥有绿化工程企业12家,其中二级绿化资质企业3家,三级5家,四级4家。2004年全镇通过自产自销、运销返销、承接绿化工程实现花木销售收入5.1亿元,净收入1.17亿元,农民人均花卉净收入近600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2.5%。2005年全镇实现花木销售7亿元,其中本镇基地直销2.2亿元,贩销3.5亿元,工程销售1.3亿元,净收入1.3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4%。去年6月漓渚镇还被省林业厅命名为“浙江省十强花木镇”,“越兰”牌兰花商标成为市级著名商标。
漓渚镇工业经济特色明显,增势强劲,印染、针织服装、特种陶瓷、五金机械、建筑建材等工业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漓渚镇又是“浙江针织之乡”,印染针织是全镇工业经济的支柱产业。全镇现有印染企业13家,共有针织圆机1300余台,其中进口圆机400多台,从业人员2800多人,年针织产值超过7亿元,是浙江省第二大针织生产基地,形成了印染带针织,针织促印染的良好态势,实现了印染、针织的良性互动。
2.3绍兴县规划概况
2.3.1城市发展目标
根据《绍兴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绍兴县的城市发展目标为:至规划末期,将绍兴县建成经济实力雄厚、商贸地位显著、城建水平领先、古镇风光典雅、水乡风情浓郁、地域文化厚重的现代化中等城市,即建成纺织工贸中心,江南水乡名城。
2.3.2城市规模
城市规划期限近期为2005年,中期为2010年,远期为2020年。城市规模近期为人口25万人,用地38.9km2;中期为人口37万人,用地50.0km2;远期为人口48万人,用地55.2km2。
2.3.3产业发展目标
根据《绍兴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2003~2020)》,绍兴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提升传统产业,培育高新技术,优化市场流通机制,构筑工贸联动的多元经济格局。具体而言,绍兴产业发展的目标是:
①近期:强化传统产业,巩固绍兴在全国纺织、印染中心城市的地位,用高新技术全面提升传统的纺织、印染和酿造行业,进一步确立传统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
②远期:重点发展以精细化工、生物制药等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第二支柱产业群,使国民经济由一点支撑发展为多点支撑,完善都市服务业,全面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建立符合后工业化和中等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国民经济体系结构,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目标,成为长江三角洲经济群中富有特色的重要经济亮点。
本项目为医药添加剂生产项目,符合绍兴县产业规划。
2.4漓渚镇总体规划概况
2.4.1规划性质和镇区规模
根据《漓渚镇总体规划(2002~2015)》,漓渚镇将建成以针织业为主导,集花卉交易于一体的园林化镇区。漓渚镇的建设分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其中近期为2007年,远期为2015年。镇区规模见表2-1。
表2-1 镇区规模表
期限
人口(万)
用地(公顷)
人均用地(m2)
近期(2007年)
2.1
200
95.24
远期(2015年)
2.6
256.9
98.81
2.4.2镇区用地布局结构
(1)总体结构:规划根据“工业东扩,城镇西进,旧城改造”的原则进行城镇空间布局。整个镇区分为四个区:东片工业区,西片花市交易区,南片居住区,北片配套服务区。东西两片通过新街连成一个整体。西部区域为新区,主要是把它建设成为一个集行政办公、文教娱乐、商业贸易、医疗卫生于一体的镇区中心。
(2)居住结构:新区居住用地采用小区——组团结构,老区采用组团或街坊结构。老区进行重点改造,配套完善公共服务、市政设施,在建设及生活方式上向城镇居住区引导。横路以西为新区开发,以东为老区改造。另外远景对九板桥以西地块规划为居住备用地。
(3)工业用地结构:①在现状工业分布的基础上,将全镇范围内的一些工业企业尽可能地集聚起来,在镇区的东部设立一个特色工业园区,进行统一的规划和合理的开发建设;②东片工业区内的企业以一类工业为主,控制二类工业,严禁三类工业建设;③混杂在住宅区内的工业项目,控制其发展,远期搬迁。工业区内的原有企业,要通过技术改造污水处理及烟尘排放,减轻环境污染。累计工业生产用地69.74公顷,占全部建设用地的27.1%。
本项目位于漓渚镇区西南面的红星村内,不在东片工业区,根据绍兴县建设局和漓渚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项目所租用的浙江星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印染三分厂场地,属三类工业用地,选址符合漓渚镇的总体规划要求。
2.5绍兴污水处理厂概况
绍兴污水收集外排系统始建于1996年,经过多次扩建和管网建设完善,目前进厂管线已全部建成,接纳污水量已经达到30万t/d的规模。绍兴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2000年12月底建成投运,一期工程(30万t/d)已经满负荷运转,污水进网标准CODCr浓度为1000mg/l,实际浓度在1300~1500mg/l。该项目已于2003年7月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竣工验收。
绍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于2002年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立项,目前处理量为60万t/d,已建成并正在运行,建设位置位于一期工程的西北部,该工程主要负责接纳并处理绍兴市区、齐贤以及齐马线、天马印染厂、马海化工区、袍江工业区、马山镇及绍兴县滨海工业区等区域和企业的生产污水,污水中以印染污水为主,约占总进水量的85%以上。处理后尾水排放去向为曹娥江。
浙江星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印染三分厂关停,使得其污水排量指标有2366t/d的余量。根据协议,本项目租用其污水处理站,因此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三级标准后,排入漓渚镇污水管网,最终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处理。绍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采用的处理工艺流程见图2-1。
绍兴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设计水质指标见表2-2。
表2-2 绍兴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进出水水质
项 目
BOD5
(mg/l)
CODCr
(mg/l)
SS
(mg/l)
色度
(稀释倍数)
pH
氨氮(mg/l)
硫化物(mg/l)
一期
进水水质
400~480
≤1000
300
200
6~9
--
2.5
出水水质
≤40
≤180
≤150
80
6~9
25
1.0
二期
进水水质
400~480
≤1000
300
300
10~11
--
2.5
出水水质
≤30
≤120
≤30
80
6~9
25
1.0
此外,绍兴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100万t/d)正在规划建设当中。绍兴污水处理厂目前正在进行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把现有的污水处理能力从60万t/d扩大到100万t/d(三期工程),同时在钱塘江边新建一座处理能力为20万t/d的污水处理车间;二是配合曹娥江口门大闸的建设,把现有的污水排放口从曹娥江边迁移到钱塘江边上。
2.6周围污染源概况
本项目位于漓渚镇红星村辖区内,目前周围企业的工业类型以印染为主。项目周围主要有浙江星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园针纺染整厂,其主要污染源排放情况见表2-3。
表2-3 现有主要污染源排放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废水
(万t/a)
CODCr
(t/a)
SO2
(t/a)
烟尘
(t/a)
1
浙江星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25.8
830.28
198.60
69.14
其中:印染三分厂
80.444
707.64
89.29
31.09
2
新园针纺染整厂
34
224.4
64.24
22.36
原污水
稳流池及格栅
调节池
污水泵房
中和池
选菌池
生物氧化池
二沉池
曹娥江
H2SO4
空气
Al2(SO4)3
栅渣外运
污泥泵房
回流污泥
剩余污泥
污泥脱水间
污泥填埋场
PAM
图2-1 绍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工艺流程图
3淘汰印染三分厂污染源分析
3.1印染三分厂概况
印染三分厂隶属浙江星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涤纶针织布,其产品方案见表3-1。三分厂现有员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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