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存货的税收筹划 企业存货有不同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税法允许纳税人选择其中的一种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确需改变应在下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因此,企业应根据所处的经济环境及自身情况,提前预计各种计价方法对企业纳税的影响,选择最有利于企业降低纳税负担的计价方法。一般情况下,材料价格的长期趋势是上升的,后进先出法可以使计入当期销售成本的存货成本相对较高,企业当期利润低,可减少所得税支出。如果企业正处于所得税减免期,如新建的高新技术企业等,选择先进先出法,一是以较低的材料价格计算产品成本,二是以较低的产品成本计算所销产品的销售
2、成本,从而尽可能地增大免税期的利润,获得更多的所得税减免额。免税期过后可根据情况,申请改用其他方法。年应税所得较低的企业,税法规定低于10万元税率为27%,低于3万元税率为18%;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企业,5万元以下实行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如果企业规模较小,预计利润额不大,应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这主要是因为加权平均法可以使计入产品成本的材料成本较为均衡,也使计入销售成本的产品成本较为均衡,这样材料和产品成本的高低变化,就不会造成利润额大幅度变化。较为平稳的利润额,可以让企业负担较低的纳税支出。企业选择存货计价方法,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研究,收集准确的信息,对以后年度的物价趋势及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作出准确的判断,才能作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