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部分填报口径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所得税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下称纳税申报表)印发后,各地反映一些具体填报口径问题。为保证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顺利进行,现对纳税申报表部分填报口径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各省市税务机关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我司对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个别错误内容作了修改,具体见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若干填报口径修改意见(详见附件)。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数量多、涉及税收政策业务和逻辑关系
2、复杂,填报难度大。为保证新纳税申报表有效贯彻实施,对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存在的争议内容暂不修改,各省市税务机关要认真加强研究,以便纳税申报表再版时统一考虑。二、各省市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函2014596号)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贯彻部署,及时修改CTAIS系统和金税三期等相关逻辑关系。未使用CTAIS系统和金税三期的部分地方税务局,要按照本通知附件规定,及时修改完善纳税申报软件,方便纳税人进行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三、今年上半年,我司将对纳税申报表贯彻实施情况开展工作调研,督促工作落实,确保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顺利进行。附件: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若干填报口径修改意见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2015年3月17日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