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量税“从价税”的对称。按税收的计征标难划分的一类税。凡是以课税对象的数量(如重量、容量、尺度、面积、件数)为标准,采用固定税额计征的税种都谓之从量税。目前世界各国实行的税种,只有少数几种采用从量税。中国现行税制中的资源税、车船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船舶吨税等税种,是以产量或销量(吨数或立方米数)、吨位或辆数、平方米数等计税依据,并按照规定的定额税率计税,均属从量税。中国现行税制中的消费税,其中对一些供求基本平衡,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采取从量定额方法征收。对这类消费品征收的消费税,计税依据是销售数量,也属于从量税。从量税数量单位的确定和计算,在方法和手
2、续上都极为简便易行。但如果不按一定标准分等定税或分等过粗,税负则不公平,因为从量税的税负轻重不能与物价变动因素相联系。并且在通货膨胀时税额不能增加,使税收遭受损失。为此,从量税的设计,往往将同类物品区分为不同的税目,对于价格高的,规定较高的固定税额;而对于价格低的,则规定较低的税额。但即便如此,从量税的税负轻重仍不能完全与数量单位、价格高低等因素相联系,使税收调节作用相对缩小。有些情况下,为求税负公平,对课税对象进行详细的分类,这又会使制定税额的工作过于繁琐。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采取从量定额征税还是必要的。例如,采取从量定额征税,企业改进产品包装装潢,产品售价提高,而税负不增加,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有利于促进企业改进包装。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