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两种情形要区分开来一、一般企业之间股权转让:由转让双方按万分之五的税率,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政策规定: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同时,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小贴示:此处的股权转让,适用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
2、据”,适用范畴主要限定在非上市公司之间。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企业股权转让: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规定:财税20144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小贴示:2013年1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揭牌运营。该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主要是组织安排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的公开转让,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