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填报。 二、本表主要填报纳税人根据会计制度核算的所有支出项目及税收规定准予扣除的支出项目。 三、有关项目的填报说明 1、表中第1至10行:填报纳税人的所有支出项目。 2、第1行“支出总额”:填报纳税人的支出总额(含免税支出)。金额等于第2+3+10行。 3、第2至10行:填报按税收规定的权责发生制调整后的金额。 4、第11行“不准扣除的支出总额”分三种方式填报: (1)税收规定不允许扣除的支出项目金额
2、:采取据实核算支出项目的,根据实际发生额填报。 (2)采取按分摊比例计算支出项目的,填报金额=第1行(1-应纳税收入总额占全部收入总额比例)。 (3)采取据实核算又按分摊比例计算支出项目的,填报金额=(第1行-第12行)(1-应纳税收入总额占全部收入总额比例)。 5、第14行“准予扣除的支出总额”:金额等于第1-12行或第1-13行。据此填报主表第11行“扣除项目合计”。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