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被盗处理流程
一、标题: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被盗处理流程
二、业务概述:
纳税人发生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事件的,应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办理相应的挂失手续。
三、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1995〕292号 ); 《中国税务报关于刊登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声明的具体办法的函》(国税报函〔1995〕第030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总局令第25号)。
四、办理部门:
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办理地点:
暂时没有内容!
八、应提供资料:
一、《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二、《增值税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 三、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九、办事程序:
一、受理审核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二、受理审核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遗失声明》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三、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四、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正确录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信息。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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