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方式近年来有哪些变化近年来,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方式是一个逐步变革的过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一是2008年之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将减免税项目划分为报批类和备案类两种,其中备案为事前备案,全部属于行政审批方式。二是2008年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后,为加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在国税发2005129号文件基础上,税务总局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将备案管理进一步细分为事先备案和事后报送相关资料两种方式,明确了实施审批管理的所得税优惠项目。三是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
2、,实行清单管理。2014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10号公告公布了7项行政许可和80项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包括20多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在清单之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不再保留审批。2014年4月,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号),要求各部委进一步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明确税企责权、减轻企业负担的原则,经过1年多清理工作,税务总局先后印发了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6号)和关于公布已取消的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8号),明确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部取消审批,一律实行备案管理方式。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