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对哪些特定事项的捐赠支出可以据实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企业对哪些特定事项的捐赠支出可以据实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答: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规定:”三、关于特定事项捐赠的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发生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举办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等特定事项的捐赠,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0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0年上海世博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0号)等相关规定,可以据实全额扣除.企业发生的其他捐赠,应按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2、及实施条例第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条的规定计算扣除.”二、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07号)规定:”四、关于鼓励社会各界支持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税收政策2.自2010年8月8日起,对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灾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七、关于税收政策的执行期限以上税收优惠政策,凡未注明具体期限的,一律执行至2012年12月31日.”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