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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外购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筹划方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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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外购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筹划方法 运用外购应税消费品纳税筹划方法时,由于某些应税消费品是用外购已缴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计算征税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已税护肤护发品生产的护肤护发品; (4)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6)外购已税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7)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如用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托车)。 上述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而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允许扣除已纳税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对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一律不符扣除。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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