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会计实务: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过渡期优惠政策问题.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2345298 上传时间:2024-05-28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会计实务: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过渡期优惠政策问题.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会计实务: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过渡期优惠政策问题.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过渡期优惠政策问题 问:A公司2009年度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当年没有向税局申请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15%),而享受了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和最后一年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两项过渡期优惠叠加实际税率10%),请问A公司在2010年度可否选择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15%),不选择享受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税率22%),文件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税收政策规定,企业可以在过渡期优惠政策与新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间做选择,不得叠加享受,但一经选择,不得改变。贵公司2009年贵公司选择了过渡期优惠政策,享受10%税率优惠。所以,在2010年应该继续选择过渡期优惠政策,不可以再选择15%税率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但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新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 《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三条所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限于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