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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收取违约金也要缴税吗.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2345258 上传时间:2024-05-28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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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收取违约金也要缴税吗 问:我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企业。几个月前,我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因对方违约,依照合同约定获得一笔违约金。由于我们不知道违约金也需要缴税,因此未把这笔违约金列入销售收入账。最近,税务人员在税务检查中发现了这笔款项,便责令我公司限期补缴这笔款项的增值税。税务人员的这一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答:税务人员要求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补缴违约金的增值税,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第6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

2、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所谓“价外费用”,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作这样的界定:“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这说明,违约金是一种价外费用,属于销售额的范畴,应当缴纳增值税。 你公司没有把违约金列入销售额,没有缴纳这笔收入的增值税的行为,不管基于何种原因,客观上已经构成偷税。税务机关责令你公司限期补缴增值税,是对的。按照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还可以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处少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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