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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税进行税务登记还要在地税进行税务登记吗
问题:
新办的企业,营业执照是10月23日发下来的,已经在国税进行税务登记了,并且进行了零申报,想问下也要在地税进行税务登记吗?那不是有两个税务登记证啊?而且这个月已经过了申报期限怎么办?如果要进行税务登记的话要带些什么资料,我又如何知道我的税管员是哪一个?
写信人: 许小姐 咨询时间: 2012-11-14 14:50:48
【回复:】
您需要在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文件的规定,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11月份的申报期是到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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