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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2014年森林消防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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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森林消防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4年森林消防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4112号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的规定,对国家林业局申请的2014年427辆森林消防指挥车、252辆森林消防运兵车和91辆森林消防运水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免税车辆指标详见附件)。免税指标的使用截止期限为2015年6月30日。购车单位在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手续时,需向所在地主管

2、税务机关提供车辆内观、外观彩色5寸照片1套,出示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配发的“森林消防专用车证”和“森林消防车辆调拨分配通知单”。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本通知所附的免税车辆指标分配表以及车辆内观、外观彩色照片、“森林消防专用车证” 和“森林消防车辆调拨分配通知单”(照片及证单式样从国家税务总局FTP服务器的“LOCAL/货物和劳务税司/车辆购置税处/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免税图册”地址下载)为购车单位办理免税手续。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范围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补缴车辆购置税。附件:1.2014年森林消防指挥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指标分配表 2.2014年森林消防运兵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指标分配表 3.2014年森林消防运水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指标分配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12月29日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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