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
办理地点:
市(州)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
申请条件:
本涉税指南适用于:出口企业遗失《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需向海关申请补办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根据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生成),再据此向海关申请补办。
提交资料清单:
1.《关于申请出具的报告》1份(可通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或登录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打印此表);
2.出口货物报关单(其它未丢失联次)原件及复印件;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原件及复印件;
4.出口发票复印件;
5.如出口企业无法提供要求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应提供通过电子口岸打印出的丢失的出口报关单和核销单信息;
6.载有《关于申请出具的报告》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
办理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及电子信息齐全的,当场办结。
注意事项:
出口企业应在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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