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核算 以旧换新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自己的货物时,有偿收回同类旧货物,并以折价款部分冲减货物价款的一种销售方式。 因为销售货物和收购货物是两个不同的业务活动,销售额和收购额不能相互抵减,所以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时,应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按回收旧货物扣除报废部分后的数额,借记“物资采购”、“原材料”等账户,回收旧货物不能使用而报废的部分,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和计算的增值税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
2、项税额)”账户。 例如,永明公司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B产品一批,不含税价款42 000元,增值税额7 140元;同时回收同类旧产品作价8 400元,并已验收入库(其中2000元的产品不能继续使用,作报废处理),余额以现金收讫。则会计处理如下: 借:现金 40 740 原材料 6 400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2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 140 (永明公司不属于从事废旧物资收购的一般纳税人,不能按收购金额和10%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