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期收款税法与会计上的差异如何规定?问:分期收款收入确认,会计上以合同约定收款期限确认收入,税法上如何确认收入计提销项税额?是否存在差异?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何核算? 答:分期收款,按新会计准则,不是按合同约定期限确认收入的。 新会计准则规定:会计上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具有融资租赁性质,应以现值确认收八,分期收款额与现值的差额计入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中,销售时分录: 借:长期应收款 银行存款(所收到的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现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开具了全额发票,全额计税,如果销售时按当期收入额开票,以开票额计税 未实现融资收益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
2、商品 按合同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分期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 税法上确认收入,不同的税种均有不同规定,比如: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涉及到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编辑推荐:就兼有从价从租计征房产税计算与申报的解析汇总:股权转让税收政策被数万人追捧的税法记忆口诀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财税处理两种方法可化解借款损失纳税风险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