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政策是调节利润的有效手段 目前我国大部分的企业都参加了医疗保险,对企业支付的“保险费”如何列支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有人认为按工资总额14%计提的职工福利费中已包括职工医疗费用,因此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医保费”应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这和我国会计制度是相符合的;有人认为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这笔费用可以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因为国税发【2000】84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明确规定“纳税人为全体雇员按国家规定向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指定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失业保险费可以税前扣除。”此规定意在:企业若将缴纳的医保费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年终不须作纳税调整如企业已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年
2、度终了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调减应纳所得税额的。 后一种方法应该说更正确一点,之所以有这一规定,使国家给予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企业的优惠。有了这一规定,企业就可以利用这一政策,既可以保持较高利润水平,又可少缴所得税。企业如果想将利润保持在较低水平,可以直接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医疗保险费,如果想将利润保持在较高水平,可以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年终再调减应纳税。这两种方法的处理只影响利润水平,而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但企业一定要注意及时调整,否则将会造成很大一部分的损失。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