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场返利券的会计处理某商场2008年5月1日举办了“买三送一”的促销活动,即顾客购物每满300元,商场即赠送100元的返利券,5月1日发放返利券120万元(实际回收返利券117万元)。2008年5月该商场实现商品销售收入3510万元(含税价),在回收的返利券中,按商场与商品供应商的约定,商场负担35.1万元,供应商负担81.9万元。2008年5月末,该商场针对上述业务做了如下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33 930 000 应付账款各商品供应商应收返利券款 819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9 7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5 049 000其中返还的返利券由供应商负担的部分已由
2、商场全额向各供应商收取,商场自己负担的部分则直接抵减了主营业务收入。2008年6月初申报增值税时,国税管理部门就该商场5月1日的促销活动,询问其返利券的账务处理后认为,商场返还给顾客的返利券应比照非公益性捐赠按视同销售处理。所以,由商场负担的部分应补缴增值税。于是该商场应在2008年6月补做了如下会计分录:借:经营费用商品促销费(返利券) 51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51 000借:经营费用商品促销费(返利券) 3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000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