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退税的计算 1、境外带料加工装配是指我国企业以现有技术、设备投资为主,在境外以加工装配的形式,带动和扩大国内设备、技术、零部件、原材料出口的国际经贸合作方式。 2、对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所使用(含实物性投资,下同)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实行出口退税。退税率按国家规定的退税率执行。 3、对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方式出口的货物,依以下计算公式计算其应退税额: 应退税额 = 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金额(进口设备为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列明的完税价格,下同)适用退税率 其中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中使用的二手设备应退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 = 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金额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适用退税率 设备折余价值 = 设备原值已提折旧 设备原值和已提折旧按企业会计核算数据计算。 二手设备如是1994年1月1日以前购进的,应退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退税额 =(购货发票列明的金额/1+扣除率)(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 适用退税率 上述公式中的扣除率为购货时的货物征税税率。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